第40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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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来报信的是侍画, 她当年没有跟着赵沧颉出府,结果却成了宋妍身边的陪嫁丫鬟,连同她一家子还是成了赵家的下人,因为这一点, 她比起那些后来的更得脸面些。

“少爷不要伤心, 节哀顺变, 若是夫人还在,定也是不愿见少爷如此伤心的。”侍画对宋妍的感情并不深厚, 她在宋妍身边拿的是一等丫鬟的份例,却还没有二等丫鬟受器重, 反倒是对赵沧颉,实实在在是她侍奉多年的主子,比宋妍的分量还要重一些。

所以,宋妍的离世带给她的也不过是口头上的这些宽慰话而已,她并没有多提宋妍拼命生下来的那个孩子, 因为生来克母, 虽然府里头没人这样说,但看那孩子体弱,谁也不知道能活到几时, 也就没人多说, 免得上心之后又要伤心。

赵沧颉只听说是个儿子, 也就没有多在意,他还太年轻,穿越之前也还拖着大龄未婚, 哪里有多少对子女的心情,知道有侯府照料,也就放心了,再没有多想。

他不去问,下头的人多少也知道了态度,也许这是不喜欢?

赵沧颉之前的种种表现,没有人认为他是不喜欢夫人的,而他之后坚持要为宋妍守孝一年,简直都要被誉为全国好丈夫了,一时间不知道感动了多少未出阁的女儿心,便是那些半信半疑的已婚妇人,见他一年两年坚持不娶,甚至身边妾室通房一个都无的模样也都被感动了。

尤其,他在地方上还真的做了点儿政绩,不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起码治安上面,公务人员的办事态度上面,的确有了些转变,配合那改良了的新式记账法,虽然还有很多人不习惯,但看到好处的人越来越多,到底还是让他有了优秀的政绩。

这些政绩真正说起来并不能够力压旁人,但谁让他的岳父大人是个侯爷呢?又是有些关系网的侯爷,关系,财力到位,想要升个不太重要的职位也是容易的,于是赵沧颉很快升职了。

再次成为京官,赵沧颉其实有些不太喜欢,地方上自由自在,身边一个负累也无,仗着他背后的侯府关系,便是那些经年老吏也不好跟他针锋相对,他又不是为了图谋利益,也不准备动别人盘子里的蛋糕,一双两好,彼此之间的相处倒是融洽,因为他重点改革了记账法,整顿了治安条例等事情保证了那些人的商业利益,他们也愿意给他锦上添花,这才把轿子给抬了起来。

经过这三年的历练,赵沧颉也深刻明白了自己真的不是当官的料,即便他做的这些都没什么过分的,但也是靠着侯府给找来的幕僚才躲过了几次险之又险的危机,若是真的凭借自己的才干,他恐怕早就要获罪了。

即便如此,这还是看在侯府的面子上才有人手下留情,才有人通风报信,而等他摸清楚厉害不再轻易妄动的时候,双方才找到了某个平衡点,真正融洽起来。

才适应了一些,就要换地方,哪怕是高升,对赵沧颉来说也多有不适,偏偏这又是一件人人称道的好事,让他不感激都不行。

回京后,他先去吏部走了一趟,把该走的程序走完,然后连家都没回就去了侯府。侯府这几年还是老样子,老太太更老了一些,腿脚之外,脑筋也不那么灵活了,一句话颠三倒四地说,偶尔还把赵沧颉当成自己的孙子,要拿这个拿那个给他。

赵沧颉很是体谅地陪着说话,并不刻意纠正老人的观点,顺着她的话哄着她说,逗得她开怀大笑,那场面着实有些“彩衣娱亲”的意思。

侯爷进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一面感慨这个女婿到底没选错,一面又想到女儿福薄,同时也起了另一个心思。

这几年,赵父也升官了。他自身并没什么才干,却是那种能够老老实实做点儿什么不出大错的人,即便有些小贪,却也不到令人侧目的份儿上,仗着有一个好妹夫,偶尔也干一些欺人的把戏,却又不是太过分,欺负的也都是绝对没有后台的那种人。

平平稳稳混了几年,该贿赂上官也贿赂了,靠着继室娘家的帮衬,他也往上走了走,如今在地方上也算是个人物了。

赵家好歹也算是侯府的岳家,两代的姻亲,侯府没了子嗣,下一代的爵位必是没了。倒是赵家,虽然赵父不是正经科考出身,可能走到这一步就是尽头了,但赵沧颉不一样,不是不能往上努力一些。

侯爷想得很清楚,他倒是可以把剩下的女儿许一个寒门子弟,等着人家孝顺,但仓促间找不到好的不说,那样下嫁说出去也是有损名声,还要顾虑人家以后不会翻脸不认人,而若是嫁到别人家,那真是泼出去的水没什么用。

反倒是赵沧颉这样的,不说那姑侄关系,仅凭他跟其父的疏远,以后也能亲近自家多些,更何况… …

“你可是想好了,这可跟别的不一样,你父亲可同意?”

待赵沧颉见过了老太太和姑母,又见过了那个三年未曾谋面的儿子,便被侯爷带去了书房说话。

“姑父放心,沧颉答应了自然不会反悔,至于父亲那里,自有沧颉去说,他定然允的。”

即便早在见到儿子之前赵沧颉就这样想了,但真的到这件事成为定局,他还是难免心中有些惆怅,或许是因为对宋妍的那些愧疚,他总觉得这儿子不该属于自己,拖了三年都未曾给起个正式的大名,如今更是把孩子改姓了宋,但他决定之后,反而有一种轻松的感觉。

想到适才所见的孩子,即便知道是自己的儿子,他却完全产生不了什么父子之情,就像是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对方也是一样,被奶娘放到自己身边的时候,哭得像是要杀了他一样,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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