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学会吞噬(1 / 2)
他们在宾馆足足呆了半个月!这个时间大大超过了卓癸的预料,而聂宇也好几次差点真的死了,原因就在于精血的炼化。
卓癸本以为聂宇最多难受一下,两三天的时间就可以炼化完毕,却没想到他自己本身就是个怪胎,以他自己的功法修为去推测聂宇的进度,真是荒唐。
刚一炼化,聂宇体内就爆燃了,一瞬间的功夫就把功法运行的经脉冲断,吐的血差点赶上喝下去的血。足足耗了一大半法力,才把聂宇救治过来。
这一变故,让卓癸不敢再尝试,可聂宇不信邪,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即是由卓癸渡去法力,强行护住聂宇的经脉让聂宇能够顺畅地把功法运转下去。
他们休息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即开始尝试。尝试之下发现可行,只是卓癸的法力消耗速度实在太大。前前后后总共花掉十五天,聂宇才总算是彻底把魂术士的精血炼化干净,而自己也理所当然地学会了吞噬。但惊魂雷不行,无论如何试验,始终无法施展出来,就好像根本不存在这个法术一样。聂宇的锁魂法术范围也增长了不少,达到百米方圆。但要想像卓癸那样随性所欲还是不行,也不能以精神之力破坏外物,连筷子都断不了。
这个结果让三个人都啧啧称奇,认为卓癸是个怪胎。卓癸见到丁香那羡慕的样儿,起了个心,玩笑说等把这些必须处理的事都做完之后,由卓癸来放血,让身边亲近的人都喝自己的血,都踏入鬼道,学会法术!
在这半个月当中,卓癸也算了解到了丁香团伙的收入来源,果然如她说的那样,是吃江湖饭的。他们的收入有两点,第一,接受委托,为委托人进行绑架暗杀或资料收集之类的事。当然,目标人物必定是恶势力或者罪该万死的人。第二就是黑吃黑。这点也不难理解,可以认为是自己委托自己吧。而黑吃黑的对象主要是毒贩,丁香团伙所干掉的毒贩子,可能比全国警察系统加起来干掉的还多。当初刘全在酒吧调戏丁香,就是破坏了别人对毒贩的盯梢,让丁香损失二十万的委托费用,所以才开价卓癸,让卓癸带二十万去换人质。
之所以丁香对毒贩那么痛恨,是因为她的父亲母亲都死在毒贩手上。丁香一脉,可以追溯到太平天国去,一直就以江湖人自称。到了她父亲那里,在跟毒枭交涉的过程中被干掉。具体事件丁香不知道,那时候她还小,还在学校读书。
后来的事就简单了,辍学、练功、招收班底......
丁香先前约卓癸去干的事,就是扫荡m国的大毒枭,古猜,也是杀害他父母亲的罪魁祸首。
这种事,小意思而已,卓癸暗想,一路杀过去就好。
卓锦华见他迟迟不归,无奈下简单给他介绍了一下魔物的研究进展。这些魔物的全部无内脏,体内一团鬼气起到了心脏或者说发动机的作用。法术对魔物有效,但效果甚微,基本上无法杀死魔物。最重要的一点,魔物的血液细胞有吞噬性,也就是说,它会传染。所幸传染的途径并不便捷,需要魔物的血进入到其他活物体内。但魔物的血是鬼气所化,子弹打进去根本无法碰触到血液,就如打入了泥地里,对魔物除了物理惯性之外,没有任何影响。
卓癸听了这话,头都大了,直接告诉卓锦华,他妈的自己不仅吸收魔物的鬼气,还吸了血!卓锦华在沉默了许久之后告诉卓癸,这或许就是卓癸昏迷这么久的原因。卓锦华还有一个请求,能否要一点卓癸的血来做试验,或许能找到对抗魔物血液的抗体什么的。卓癸对着电话一通乱骂,把卓锦华搞得胆战心惊,他赶紧岔开话题,讲了另外一件事。
田野确认是「火焰」的走狗,只是个小人物而已,目前确认并不在庆州,应急小组已经发出内部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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