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二章 枭雄(四十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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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步声音响,宋金刚已经来到刘武周身旁,与他并肩而立。

宋金刚手里的刀已经归鞘,但是他这么突然走动,还是充满了危险。

执必落落身旁的护卫狼骑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凶悍人物,只要有人做出可能威胁阿贤设的行动,就是先杀了再说。

至于杀对杀错,谁在乎?

后面那些奴兵更是如此,他们的命都不是自己的,如果阿贤设有失,在场牧奴都难逃一个死字。

按说宋金刚一动,就已经可以被视为意图不轨,接下来就该是乱箭乱刀的招呼。

哪怕是刘武周想要阻止,都不是一件容易事。

可是宋金刚的动作实在太快了,从他行动到他来到刘武周身边,也不过是一两个呼吸的时间。

那些护卫只觉得眼前一花,人已经到了地方。

几个护卫刚要动手,宋金刚已经站立不动,让护卫有些摸不清头脑,不知道该动手还是不该动手。

至于后面那些奴兵就更不用说,颇有些目瞪口呆不知该怎样才好。

乃至执必落落本人,都下意识地后退半步,生怕宋金刚暴起发难对自己不利。

刘武周想要说什么,宋金刚却再次抢先开口:“人是我杀的,我家主公刚刚来到诸事不知,你与他为难又有何用?

你们突厥人自己做了什么自己心里清楚,便是再来一次,某照样还是要他的命!不过军中从来就不是讲理的地方,辩个是非曲直也没什么用处。

人已经杀了,就算死的是天王老子,也是不能复生。

说这些都是没用的废话,就直说怎么办就好了!”

执必落落这当口也已经恢复了镇定,身为执必部阿贤设他大风大浪见得多了,按说一二上将再怎么发难也吓不住他。

只是当宋金刚的目光看过来的时候,执必落落心头依旧忍不住打了个突。

仿佛面前的宋金刚并非普通军将,而是真正的护法金刚下凡,正圆睁怒目瞪着自己。

按说不管是兵威还是权柄,都是执必落落稳占上风。

只要坚持以执必部兵威逼迫刘武周下死手,纵然不杀了宋金刚,也能逼迫其离开。

怎么看也是突厥方稳占先机,可是不知怎得,当自己与宋金刚对视的时候,就觉得整件事情的掌控者是宋金刚而非自己,在他面前,堂堂执必部阿贤设就如同跳梁小丑,所作所为不过是徒增笑柄。

这是怎么回事?

从攻打汾阳宫的时候,执必落落已经有了这个感觉。

别看恒安甲骑之前一直是执必部的死对头,在恒安军将手上执必家没少吃亏。

可是执必落落并不曾真的怕过谁,也不认为恒安军中有谁能让自己刮目相看。

充其量就是群不要命的武夫,靠着弓马纯熟外加装备精良,能给自己制造麻烦而已。

哪怕是神勇如徐乐者,在执必落落看来也就是一勇之夫,如果不是执必思力自己蠢,也不至于屡次被徐乐得手,更不至于落到被活捉的地步。

真要是自己全盘指挥,徐乐和他那些乡党一个都别想活着离开!直到宋金刚的出现,才让执必落落感觉到威胁。

从汾阳宫一战的布置调度,就能看出来宋金刚的用兵手段,不管是对战局的判断还是军队指挥能力,都不在自己之下。

这个人的存在,以及他和刘武周的合作关系,都让执必落落难以容忍。

换句话说,宋金刚只要还在刘武周身边,执必落落就放心不下。

突厥扶持汉家诸侯不奇怪,据说阿史那大汗甚至想过扶持李渊。

但是扶持不等于养虎,毕竟胡汉不两立,扶持汉人强藩的目的是为了让突厥人以后可以更方便地牧马中原。

这就要求这个被扶持的人得处于控制之内,随时可以更换或者铲除。

刘武周当世枭雄,能够隐忍多年最后反戈一击干掉王仁恭,绝不是寻常角色。

扶持这么个人,本就是要承担一定风险。

执必部之所以答应刘武周的条件,除了为了获取王仁恭的积蓄以偿还阿史那的阎王债,也是考虑到刘武周兵微将寡不难控制。

如果其不听号令,执必部只要一声号令,马上就能将其化为齑粉。

但是执必落落也清楚,别看突厥举族为兵,实际上论人数,胡人怎么能和汉人相比。

之所以汉家的人口优势,一直是对胡人的最大威胁。

之所以汉人不搞兵民不分模式,就是因为自己人足够多,根本用不着如此。

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职业武士,肯定比半牧半兵的奴兵战斗力强。

突厥如果不是人口不够国力不足以供养足够的职业兵,也不会搞现在这种兵制。

换句话说,突厥看似强大,实际是以弱制强。

要想维持住局面,就必须有针对性地清除汉人才俊。

本领越强的,越是得趁早剪除。

宋金刚这种万人敌,如果真的和刘武周连成一线,日后这位枭雄坐大,再想控制他就纯属痴人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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