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空降新岗,出师不利(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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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处专门交代了,就把他们晾着,晾得他们觉得没意思了,再回去,知道那个余罪是谁吗?”刘队神神秘秘问着。

“是谁呀?”副队以为是哪个领导亲戚。

“我其实也不知道。”刘星星队长笑道,不过他又严肃补充着,“肯定不是一般人,禁毒局局长都打电话来问我近况,我估摸着,一准是这小子毛不顺,领导故意下放到咱们这地方晾晾,迟早得回去。再说不准就是哪家领导的小辈,来基层镀个金,回头就得走。”

这倒是,两个处长关心的人,怕是不会和协警们一起摸爬滚打抓贼了,副队有点失望地摇摇头,走了。

刘星星队长回了办公室,倒了杯水,打开电脑,等着战报。一般情况下,快到中午的时候就开始往回送贼了,这些贼或大或小,不过大部分顶多够得上治安拘留,更多是收拾一顿,教育加罚款,然后还得放人,很多放了继续偷,所以反扒队也得继续抓。

就这么个工作,一直恶性循环,他干了二十几年都没什么变化。

今天也许要有点变化了,手机响了,一看是留的许处的电话,他有点庆幸照顾得那三人还算周到,不迭地接起来,客气道:“许处,我是刘星星,您说。”

“把他们几个情况给我说说,没捅娄子吧?干得怎么样?”许平秋在电话里平和地问着。

“挺好,守纪律,有上进心,爱学习,和同志关系融洽,警校出来的学员素质就是高。”刘星星队长使劲夸奖着,夸得他直撇嘴,牙酸舌头硬,老脸有点红。

“别给我来这一套,你这些评语全部从反面理解,就是他们的素质……你别忌讳是我送的人就不敢练他们了。我强调一句啊,刘队长,我估计晾得差不多,你帮我使劲敲打敲打他们,使劲练,要能给我练趴下,练得待不下去跑了,我承你个人情啊……”

许平秋在电话里这样说着,似乎意思是要给压担子,可似乎又迫不及待要让人离开。听了个半懂不懂的刘队长放下电话时不禁有些迷茫。

哟,这是个什么情况?

不过不管什么情况,他觉得这待遇,应该改改了。

“其实呀,天下有两个最古老的职业,你们猜是什么?”

余罪道,坐在路边,眼睛看着过往的行人,在众里寻他千百度。

“什么呀?”鼠标喝着饮料,懒懒地道。大日头晒得实在不好受。

“这个不新鲜,一个是贼,一个是妓。”李二冬道,曾经立志当鉴黄师,对此他深有研究。

“这两种职业,有一个共通之处。是什么?”余罪问。

鼠标不回答了,他不会。李二冬想了想,没想出来,疑惑地问:“什么呀?”

“都是用人体的器官,往回搂钱,都备受诟病,而且都是对所谓道德的嘲弄。”余罪道。

听到“用人体器官搂钱”是贼和妓的共通之处,鼠标和李二冬笑翻了,还果真是有共通之处。

余罪笑意盈然地补充着:“比如笑贫不笑娼,比如风尘佳人,比如烟花柳巷,都反映出了人们对‘妓’遮遮掩掩地表示欣赏的向往;比如偷香窃玉,偷情,偷人,偷着乐,窃书不算偷,都是对‘偷’这个技能打心底的向往。由此可见,人性本恶这个主题,在某些方面是可以成立的。”

鼠标和李二冬两人笑得更欢了,再问余罪还有什么奇谈怪论时,余罪却闭嘴了,眼睛滞了,李二冬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坞城路进百货的一拨人,人头攒动,实在看不出目标。他问鼠标,鼠标快速扫着,也没发现。余罪呢喃道:“十一点方向,我看到了一位……我说嘛,在这个交通监控的死角,应该是最佳的下手地点。选这种地点才叫高手。”

他把自己等同在贼的角色,找了一个在作案看来所谓“安全角度”的地方,果真等到了一只肥羊。他轻声道了句“得手了”,尔后腾地起身奔出去了。随后鼠标也捕捉到了,一指惊讶道:“我靠,这么个前凸后翘的女贼……穿白衣服的那位,戴墨镜,你看你看,她在换披肩,这另一面是红色,一换,人形象就大变了。”

“那快走啊……抓个漂亮女贼审审,那多有意思。”李二冬兴奋了,拉着鼠标起身了,两人慢慢地跟在余罪背后,余罪偶尔回头使着眼色,一个窝出来的,眉头皱皱就知道什么意思,三人成“品”字形,慢慢地跟在女贼的背后。

“不像啊。”鼠标几步之后,退回来,和李二冬说着。

“哎,我也觉得不像啊,像个女大学生啊。”李二冬道。

此时看到了戴墨镜的女人倚着公交站台,在焦急地四下张望着,两人眼力都不错,看到了白嫩的脸蛋、翘翘的鼻子以及婀娜的身姿,那样就像有什么着急的事一样,让人忍不住想伸出援手帮帮她,怎么看也不像女贼。

动了,像是焦急等不到车,她抬步又向前行着。鼠标和李二冬远远地追上去了,跟得越久越发现,目标整个就一清凉美女,贴得越来越近的余罪,倒像个街头蟊贼……

贱人佳人

七分低腰裤、短襟小月衫、绑带式的高跟凉鞋,这样的装束能裹着多么婀娜的身材?

回头率很高,哪怕就是女人也忍不住艳羡地看上一眼。连余罪也感觉到了自己的心随着那美女披肩纱上的细穗子晃悠了,是个网状的披肩纱,能看到若隐若现的肌肤。俏丽走过,如果不是大墨镜遮着脸,不是这样炎热的天气,余罪估计回头率会更高。

他很奇怪,这不像个贼,理论上所有的贼都应该低调,最好像他这样其貌不扬,可这位偏偏高调得让人过目难忘。

应该是个贼,余罪有七八成把握。因为他看到了这位女人从擦肩而过的另一位女人包里直接夹走了一个红色的钱包,那披肩只是掩饰而已,动作惊鸿一现。现在他无从知道赃物还在不在这个女人身上,但他知道,如此举重若轻的高手,应该不会满足一个钱包。

好像比短毛的手法还高,最起码余罪看不出来,她是把赃物扔了还是夹在身上,可夹在身上,他却不知道藏在了什么部位。

他很小心,小心翼翼地跟在她背后,注意她每一个细微的动作,生怕这女贼路过垃圾桶时扔掉掏空的钱夹。可奇怪的是她并没有,余罪不时地瞥着四周,又生怕有贼的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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