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学如不及,犹恐失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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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天刚蒙蒙亮,雄鸡就开始练嗓子了。

裕源乡塾一层,教室里的学子们都一个个老老实实的坐在长凳上,手里握着毛笔在纸张上生硬的练习着李夫子教给他们的第一个字。

乐文也拿着毛笔装作第一次用的样子,在粗糙发黄的纸张上胡乱画写着。

“壹……”

本来在古代,一字的写法就是一根杠杠,至于所谓‘壹’,这个字,看上去好像是繁体字,其实是个怪胎。

明朝初年,朱元璋这位财主皇帝想要继承元朝的货币体制,发行纸币,但这玩意有个小问题,就是容易被篡改。

比如一张十块钱的票子,被人加一个杠杠马上价值翻倍,而且很难辨认出来。

于是朱皇帝积极发辉自己的聪明才智,造出了十个复杂大字解决了这个问题,于是就有了‘壹’这么一个怪胎。

虽然这是上学第一个必学的字,可是这对于刚入学的学子来说简直太难了,本来好好一个‘一’字被改成了那么多笔画。

让刚入学的同学手掌心上平白无故挨了不少戒尺,一个个都是哭丧着脸,叫苦不迭。

“呜……李夫子,学生知道错了……呜”

“哎呦,李夫子,您轻点……疼……”

李夫子右手里握着戒尺,戒尺的另一头放在左手心上,来回的反转着。

奇怪的是李夫子今天竟然没拄拐杖,难道他根本腿就没毛病,昨天拿拐杖就是为了敲人?

“嗯?乐文啊,你怎么把壹字写的跟鬼画符一样啊,别以为夫子老眼昏花了,夫子一看你握笔的方法就是会写字。”

乐文瞅了一眼自己右手里握着的毛笔,无语的直翻白眼,他把毛笔都快当成筷子用了,这样还被夫子认出来他会用毛笔,这是什么神通。

“呵呵,好,看来你之前就跟你父亲学过了,好,很好。”

李夫子皱巴巴的老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喜悦,然后对其他学生说道:“今天谁不会写这十个数字,回去后就罚练一百遍知道吗?”

“李夫子,可是学生第一个数字还不会写,回去怎么练一百遍啊。”

一个八九岁模样的瘦弱学生露出满脸疑惑,不解的问道。

“呃……这个很容易,你就先把这一个字练会再回家,知道吗?”

“哈哈哈……”

学生们强忍着笑,脸都憋的通红,可是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哎呦……”

“啊……”

“笑!笑!笑什么笑!都给我好好的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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