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喜欢(1 / 2)

加入书签

学生时代的爱情大多数都是从同桌开始的。同桌关系是那时候我们最亲密、最容易深入了解彼此的关系。因为这种亲蜜接触,我们喜欢上了对方,所以我们在一起。这种喜欢是旷日持久的,是最纯洁的感情。

很多年后,程唯一身边的朋友,有的认识不到三天就在一起了,有的用一场电影、一杯奶茶就搞定了。进入娱乐圈后,很多人恋爱都是公司安排,为了炒作赚钱。

人越长大,喜欢这种曾经都不敢说出来的,只能埋在心底一个人欢喜雀跃伤心落泪的无价之宝,好像变得越来越廉价。

程唯一看着她们总想起凌夕佳的故事,她想,真的很难再见到如此对感情有着近乎变态的偏执的女孩了。

凌夕佳那双凤眼因为爱情更加娇媚。她说。

那天沈老师让我们背诵《论语》还要弄清楚每个字词的意思,《论语》里有很多“之”,每个“之”的意思不一样,我总是考他这个,叶铮不会我就揪他的腿。每次我揪叶铮的时候,虽然痛但他都笑得很开心。

那天老师让我们自由读书,我俯下身打了个喷嚏。我起身,看见叶铮对着我笑。我很奇怪,他在笑什么。叶铮说,你打喷嚏的声音好搞笑,“阿Q~”,好像皮卡丘。从那以后我的外号就叫皮卡丘。

我和叶铮住在一个小区。之前在上学的路上,我们从来没有遇见过。但是那天早上我们碰见了。我以为他跟我打着招呼就会先走,因为他骑着车,我走路。但他骑车陪我走了一路,说了一路的话,快到学校了,他才骑车先走。

但是,我们上课也讲话讲得太过了。所以沈老师再次给叶铮换了位置。过了一个月,也给我换了座位。我特别开心,因为我和叶铮同排,我们之间只隔了一条走廊。

可是,一切都晚了。我们的心,已经隔了一条银河。

凌夕佳说,我知道,叶铮喜欢我。那时候我刚从小学升入初中,老师和父母一再强调过,谈恋爱不是好孩子该做的。所以喜欢一个人对我来说是放在心里的事,只要我们彼此心里清楚就好。可叶铮,和我不一样。

他喜欢一个人,就要和她在一起。

是的,叶铮喜欢上了另一个人。凌夕佳无奈的扯扯嘴角,说,你知道吗?没有人告诉我,是我自己看出来的。

因为叶铮看那个女孩的眼神,和当初看我的眼神,一模一样。他黑色的瞳孔里,在看着那个女孩的时候,闪着耀眼的光芒。

“叶铮和她在一起了。”凌夕佳的声音哑了,她吸了吸鼻子,不敢抬眼,用手偷偷地抹去了眼泪。

“我是不是特别没骨气?”凌夕佳轻笑,她努力睁大眼睛盯着天花板,可没用,眼眶依旧溢满了泪水。

“那现在呢?”程唯一问道。

“他们在一起一年分合三次,最后一次彻底断了,他现在一个人。”

程唯一想了想措辞,说,“裴菲宁告诉你的吗?”

凌夕佳点点头,说,“菲宁和叶铮是兄妹关系,是认的那种。所以菲宁会告诉我关于叶铮的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