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新世界(1 / 2)
第一百三十七章 新世界
在有没有必要肢解美国的问题上,共和国当局肯定进行过广泛讨论。
事实上,对这个问题的争论从大战爆发前10年开始,持续到大战结束后20年,整整争论了30多年,直到美国人在2083年年底的全民公决中,用超过三分二的绝对多数票通过了将美国分割成七个独立国家的表决之后才宣告结束。
要不要肢解美国并不重要,共和国能否从中获得好处才最为重要。
反对者的观点很明确,即前两次世界大战后,战胜国没有以肢解战败国的方式来获取战争利益,而且也不可能从肢解战败国中获取利益。事实也确实如此,除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沙俄爆发红色革命而分裂、奥匈帝国因为内部原因而崩溃、奥斯曼土耳其帝国也因为内部原因而崩溃之外,作为前两次世界大战主战国的德国都没被肢解(二战后,东西两德并立,却都宣称自己才是德国,对方只是自己的一部分),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亚洲与太平洋战争策源国的日本也没有在战后被肢解。
问题是,这具有可参考性吗?
拿德国来说,输掉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虽然没有遭到肢解,但是最重要的阿尔萨斯与洛林地区落入了法国手中,而且一度被法国出并占领鲁尔区。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德国更是丢掉了容克贵族发源的东普鲁士(主要就是后来的加里宁格勒),并且将柏林以东的很大一块土地割让给了波兰(主要就是苏联不肯让出在1939年德国闪击波兰时占领的波兰东部地区,所以将部分德国领土割让给波兰,作为对波兰的补偿)。也就是说,德国没有遭到肢解,却割让了很多领土。要知道,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德国是欧洲大陆上,除了沙俄之外面积最大的国家,而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德国的国土面积已经落到了挪威、瑞典、法国与西班牙的后面。显然,这种遭遇,比肢解还要糟糕。
当然,日本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虽然除了北方四岛之外,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没年有丢掉多少原本就属于日本的土地,但是作为一个独立国家,日本却必须遵守占领者制订的宪法,因此美军驻日司令成了日本的太上皇。更重要的是,在此之后的数十年间,日本都没有获得一个主权国家所必须拥有的权利,始终得看占领者,也就是当年的战胜国的脸色行事。这种待遇,比起德国都要糟糕得多。
关键还是,日本与德国具有可比性吗?
答案很明确,日本与德国都不具有可比性。
毫无疑问,不管日本发展到什么程度,作为一个岛国,除非能够像数百年前的英国那样,掌握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引发一场能够彻底改变人类文明面貌的技术革命,不然永远都没有成为世界大国的可能性。非常可惜的是,在电力革命中,日本不但没有能够走在世界的前列,反而远远落后于竞争对手。结果就是,在巨大的野心的驱使下,日本不顾一切的冲向世界霸主的宝座,最终倒在了半路上。同样的道理,德国受国土面积、地理位置、人口数量、资源结构等等方面,都不具备成为世界大国的基础,不然也不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放弃单独挑战世界的基本战略,通过欧盟联系法国、意大利等传统盟国,甚至是传统敌国,集中整个欧洲的力量,一同向世界大国的宝座前进。
也就是说,要做比较,也应该拿欧洲跟美国比,而不是拿德国与美国比。
再来看美国与共和国对待欧盟的态度,也就不难明白,虽然没有以战争的方式来毁灭欧洲人的梦想,但是这两个超级大国一直在用类似与肢解的方法来限制欧洲,使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实体的欧盟始终无法在国际舞台上发挥决定性的作用,甚至始终都是两个超级大国舞台上的配角。
当然,真要比较,还可以拿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英国与苏联做为对象。
虽然按照比较广泛的说法,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就失去了世界霸主的宝座,不但被美国超过,还很快被复兴的德国超过,并且被崛起的苏联超过,在工业产值上,仅仅相当于一个二流国家,但是作为一个庞大的帝国,英国真正离开世界舞台的中央,还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准确的说是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独立浪潮。在这波席卷了亚非拉殖民地的浪潮中,英国绝对是最大的受害者,短短几年之间,曾经的日不落帝国就土崩瓦解、烟消云散,成为了教科书中的历史。虽然在此之后,英国当局通过建立“英联邦”,与广大的前殖民地地区维持着联系,但是英国的国际地位已经不复存在,世界霸主成了美国,而唯一有能力挑战美国的是依靠意识形态而向全世界进行扩张的红色帝国。从某种意义上讲,英国也遭到了肢解,而且是在遭到肢解之后才离开了世界舞台的中央,从此永久性的沦落为二流国家,失去了成为世界大国的一切可能。虽然在很多人看来,导致英国的殖民地体系分崩离析的主要原因在苏联,即苏联输出的意识形态成为了殖民地进行独立斗争的基础,但是换个角度看的话就能发现,如果仅仅只有苏联输出的意识形态,殖民地的斗争会持续几十年,甚至到苏联解体的时候都不会结束。起到推波助澜的正是美国在战后推行的霸权主义,即为了巩固世界霸主的地位,对苏联实施的战略围剿而引发的几场局部战争。在美国输掉朝鲜战争、越南战争、古巴革命等等地区性战争与革命的时候,英国也输掉了海外殖民地,输掉了作为世界大国的资本。
相对而言,苏联的结局更加悲惨。虽然美苏冷战没有演变成热战,但是接近半个世纪的冷战最终以苏联解体结束。从某种意义上讲,苏联解体主要是内部原因,可是与美国施加的压力不无关系。说得直接一点,如果不是两个超级大国间愈演愈烈的军备竞赛,特别是核军备竞赛,实力本身就不如美国,而且基本体制上存在问题的苏联就不会把几乎全部的国家资源用在军事建设上,也就不会在短短45年间累积下那么多的社会矛盾,最终因为不可调和的内部矛盾而轰然倒塌,落得个支离破碎的下场。也就是说,正是美国的一系列对抗措施最终支解了苏联。
由此可见,不管是在对付日本、德国这样的小国,还是在对付英国、苏联这样的大国,作为胜利者的一方,都会想方设法的肢解对手,以确保对手再也无法崛起。即便在某些情况下不能肢解对手,也得让对手失去复兴的可能。
换了共和国作为胜利者,自然不会有第二种选择。
从长远考虑,一个统一的、完整的美国,仍然是共和国最大的威胁。虽然在大战结束之后,共和国的头号敌人是统一起来的欧洲(2065年,欧盟的20多个成员国就在布鲁塞尔发表了《统一宣言》,宣布在20多个成员国的基础上成立一个统一的、以联邦制为基础的大欧洲,以列支敦士登的瓦杜兹为行政首都,比利时的布鲁塞尔为立法首都,卢森堡的卢森堡市为司法首都。在欧洲联邦中,每个联邦成员都拥有3个上议院议席,并且按照人口数量获得下议院议席,最低不的少于1个。欧洲总统仅为联邦名义上的最高领袖,联邦行政权由议会选举出的总理掌握,司法权归属于由13名最高大法官组成的最高法院,其中法、德、意各推选2名最高大法官,西、荷、波、英各推选1名最高大法官,其他3名最高大法官由其他联邦成员轮流推选。最高立法权则归属于联邦议会,即上议院与下议员,其中上议院向联邦总统负责,并且负责推选联邦总统,下议院向内阁总理负责,并且负责推选内阁总理,联邦立法均要获得上下议院的批准。各联邦成员有独立立法权、司法权与行政权,只是不得与联邦法律冲突。由此可见,统一后的欧洲,充分吸取了美国政治体制的有效部分,并且对弊端加以改进,比如限制了总统的权力,增设了内阁总理,并且以议会来控制总理,大大降低了国家领导人的影响力),而不是支离破碎的美国。要知道,美国在战争中遭到的破坏,别说用20年,就算再用20年,也很难完全恢复。但是在具体的对外政策上,共和国当局仍然将美国当成了头号对手,并且始终认为,一个统一的、完整的美国能在20年到50年之后再次成为共和国的头号敌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