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最后冲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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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列日市,赫斯塔尔区,FN公司总部。

会议已经持续一整天,虽然已经是深夜,但是没有一名与会者提出休会,因为再过几个小时,FN公司大限就将到来。

是破产,还是继续经营,就得看这次会议的结果。

四个大股东里面,有三个没变,在原本属于BAE系统公司的位置上,坐的是D&F公司的市场与投资部经理。

不是瑟琳娜,是高峻。

上午,在高峻表示无法接受之后,由大股东为FN公司融资的提议被否决,准确的说是直接废除。

虽然只有15%的股份,但是按照董事会的规章,大股东有一票否决权。

也就是说,任何涉及公司股份分配的问题,都必须获得所有大股东的支持,而融资必然影响股份分配。

下午,高峻再次否决了由H&K公司提出来的“信誉担保贷款”融资办法。

随后,瓦伦区政府的代表否决了由GIAT集团裁员方案。

在一个又一个提议相继被否决之后,剩下的路只有一条,即某个或者某些大股东溢价出售持有的股份。

理论上,这个大股东只能是瓦伦区政府。

很简单,德国集团控股公司、GIAT集团与BAE系统公司在收购FN公司股份时,跟瓦伦区政府签署了限制协议,即只能把股份出售给瓦伦区政府,不能卖给包括其他大股东在内的第三方。

当初设定这个限制,就是要保证FN公司是比利时的资产。

其实,正是受到这个限制,D&F公司现在只是BAE系统公司的代言人,并不是FN公司的大股东。

FN公司的股份依然归BAE系统公司所有,BAE系统公司只是通过协议,委托D&F公司代其行使股权。

只有在FN公司的股东结构发生变化,重新修改公司规章之后,BAE系统公司才能把股份转让给D&F公司。

按照这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只有瓦伦区政府有权出售与转让,以及赎回其他大股东的股份。

当然,赎回价格也有限制,不能不受约束的涨价。

至于瓦伦区政府出售股份,自然不受限制,由谈判决定。

唯一的限制就是,如果瓦伦区政府出售股份会产生新的大股东,那就必须获得所有大股东的支持。

理论上,只有其他大股东有资格从瓦伦区政府购买更多的股份。

晚上,谈的就是这个问题。

因为别无选择,所以瓦伦区政府已经表明态度,可以出售持有股份,用溢价部分支付即将到期的贷款。

当然,还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解决。

归结起来,其实只有两个。

第一,瓦伦区政府打算出售多少股份?

第二,溢价率是多少?

严格说来,这是一个问题,也可以说成是硬币的两个面。

出售股份太少,溢价率肯定会很高,等于让出钱的大股东在没法获得任何实质性好处的情况下来填补FN公司的财务漏洞,也就是为其他大股东服务,因此肯定没有哪个大股东愿做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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