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神都勾陈司(1 / 2)
先帝殡天,但是国不可一日无主,因此新帝迫不得已在七天之后登基,但是新皇还是颁下法令,自神都开始,九州之内只许白色,一年之内不得嫁娶,种种忌讳一一颁布了下来,赵家统治九州已经八百年,再加上老皇帝虽然称不上千古明君,好歹也是个不错的皇帝,因此九州的百姓对比并没有多少意见,反而神都之中哀声一片,李清深居献王府中,都可以听到大街小巷之中满是哭声。
等到十几天过去,艳阳高照,神都之中的哭声稍歇,各行各业都恢复了营生,李清这才有心思走出献王府,走进这座他来了半个月却始终没有逛过的九州第一雄城。
“走,洛师妹,师哥带你去领略一下九州之『中』!”
李清一只手抱着小白狐,挥舞着另一只手招呼着面无表情的洛雪芹,晨光铺洒在两人身上,拉出一道欣长的影子。
“我发现你很喜欢喊我师妹,占我便宜?”
洛雪芹满脸不爽。
李清一脸黑线,女人真是不讲道理,前些日子自己喊她师姐,她要提剑砍自己,现在喊师妹,又说占便宜。
“不是你让我喊师妹的吗?怎么,要我喊你洛师姐?还是洛师侄?”
洛雪芹哼了一声,没有接这个话,反而问道:“我们去哪?”
李清微微一笑:“听说神都东城汇聚天下所有天材地宝,只要有钱,什么都可以买得到,我带你去东城看一看。”
“你有钱吗?”
洛雪芹上下打量了一番衣衫单薄李清,不屑的撇了撇嘴,在金丹之前,修士几乎没有储物的能力,就连有些道士下山捉鬼,都要背上一大包符纂,只有炼成金丹,才有资格在体内开辟出一方小天地,金丹真人的小天地在丹田,而元神大修士的小天地则在紫府,只有开辟出小天地,才能做出潇洒的将物品收进袖中这种操作。
而李清只穿了一身单薄的青衣,一副身无长物的模样,怎么看也不像一个有钱人。
“小看谁呢?我首阳山门人从来不缺钱。”
李清的确很有钱,自从赵玄霄以武道一统九州之后,就统一了九州的货币,在赵玄霄之前,凡人用金银,而修行者用灵石,赵玄霄强横无比的占据了几个大型灵石矿脉,将灵石按照成铜钱模样铸造成了灵币,也叫做灵钱,按照一两黄金兑换一枚灵币的比例,开始在玄霄王朝通行,也渐渐通行修行界,现今也只有巴州十万大山之中的些许门派还在依旧使用灵石,九州其余八州已经全部开始通行灵币。
一枚灵石大概可以铸成十枚灵币。
在献王府之时,献王赵元偾就偷偷给了李清近万灵币,后来赵辰光也给了李清不少灵币,因此李清的确算是颇为阔绰。
李清得意的晃了晃右手白森森的白骨元戒,他也是前段日子才发现,这枚峨眉山的大器不仅可以助长修行速度,戒指之中还有一个庞大无比的储物空间,这个储物空间庞大无比,足足有数十丈方圆,李清发现了之后,兴奋无比,除了小白狐之外,其余物品都被他扔进了白骨元戒之中。
“啧,身为峨眉弟子,你居然不知道这枚白骨元戒可以储物?”
“我又没有戴过,我怎么会知道?!”
洛雪芹看到正在炫耀的李清,顿时气愤无比,这枚戒指原本应该戴在她的手上,伴随着她降妖除魔的!
神都城极大,足足有数百里方圆,献王府地处神都中心,距离东城也有近百里路程,好在两人都修为不低,即便打打闹闹,大半个时辰也来到了东城。
一进东城坊市,李清就被眼前的场景震撼,大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暂且不说,更为可怕的是东城坊市之中不仅有人族,还有一些身上明显带有妖气的妖族,更甚于一些妖族连化形也懒得变化,顶着一个硕大的牛头,就在大街上叫卖。
更奇怪的是,整座东城坊市,居然摆满了一个个关着狐狸的笼子,其中多是白色狐狸,只是多多少少不是那么纯白,李清甚至看到,一只头顶王字的虎妖衣衫齐整,正拎着三个兽笼正在叫卖,笼中有几只雪白的小狐狸,虽然不是青丘狐族没有妖气,但是极有灵性,显然不是一般的狐狸。
更让李清大跌眼镜的是,一个看起来相似大户人家的丫鬟,居然丝毫也不害怕这头虎妖,上前讲了价格,付了钱就把三个兽笼拎了回去,李清还隐约听见了,小姐,宠物这样的字眼,显然是买回去给自家小姐做玩宠之用。
“妖族?神都之中怎么会有妖族?”
妖族大军都被蜀山死死的挡在南疆之外,但是在这东城之中,居然有妖族在明目张胆的做生意,李清还隐约看到一些地方正在贩卖妖族!
“妖孽,受死!”
洛雪芹的反映更为强烈,一道蓝色飞剑直接就要脱手而出,刺向那头拎着钱袋呵呵傻笑的虎妖。
还好李清眼疾手快,一把抓下这道飞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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