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爱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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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开到大桥边,车上的人抱下一个大麻袋,众人小心翼翼的四处观望了下,确认没有人后,便把尸体抛入河中,这些人里正好能清楚的拍到陈铭的面容。

这些人行动很快,一看就是老手,前前后后行动不过5分钟。

也许是太过自信反而没有发现躲在一旁树丛的李默颖。

等着面包车再次发动后,李默颖才小心翼翼的从树丛里钻了出来。

望着手中的录像机,李默颖如释负重的松了口气。

躺在病床上的叶沧澜,嘴上吃着递来的橘子,一手玩着手机,一手在看下电视上播的电视剧。

现在的叶沧澜已经十分享受这种生活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还时刻有一个美女陪伴在自己身旁。

“沧澜,这些代码都是什么啊,我看得头都晕。”

夜莺指了指一旁在自动运算的电脑。

轻轻的拍了拍夜莺的肩膀,用一种无奈的语气说道:

“莺姐你要知道,没文化是一件非常可怕事。”

“是么?!我可不认为这可以在教科书上学到啊。”

夜莺很不爽的摁着叶沧澜的头。

“最近真是把你伺候的胆肥了,连你莺姐都敢教训。哎,真不该照顾你这白眼狼。”

说完还戳了戳叶沧澜的脑门。

捂着脑门,嘟着嘴看着夜莺。

也许正是这三日夜莺无微不至的照顾,让叶沧澜备受感动,才第一次在重生后做起了真正的自我,在重生后的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该以何种心态面对现在自己的性别。

前世的她对性别这个概念真的很模糊,毕竟一生三分之二的时光都在为了果腹挣扎,根本没时间去思考这种事情。她对自己前世为男儿身的感觉就是:抢吃的比女生厉害。就是这单纯的概念导致重生后,虽然重生为女儿身,但却没有什么排斥的情感。

直到遇见夜莺后的这三天,她才真正的敞开了心胸去接受这个新的身份。

第一次在重生后感到自在无比。

“沧澜,明天你就可以下床了,我建议你尽早开始训练,毕竟离特训的时间不多了。”

经过三天的修养,叶沧澜身上的伤也好了大半,其实要不是自己贪恋这种幸福的生活早可以从床上离开了。

“莺姐,我还一点事情需要处理,我尽量在2天后赶回来。”

摸了摸沧澜的头,夜莺微微一笑道:

“要注意安全哦,我就在这等你。”

三天的时间不多,但两人的感情却进步飞快。

深深的拥抱了下眼前这位温柔的姐姐。

“好,我会注意安全的。”

第四天晚

陈铭这两天是双喜临门,一是出掉了自己的心头大患,二是今天李默颖这傻蛋竟然主动邀请他去唱KTV,一直玩到凌晨两点才回家。

看到家里的房门被打开了,陈铭心里咯噔一声,但随即一想:

“这几天他好像都很忙,我就说我和同学在图书馆自习到现在才会来,他大概也不会说什么吧。”

推开房门,里面竟然没有开灯,还是为是父亲已经去睡了,所以蹑手蹑脚的放好鞋子,走向自己的房间。

“回来啦。”

黑暗中传来父亲的声音吓了陈铭一跳。

“爸,你怎么在这,怎么还不开灯啊。”

“你爸我怕看到杀人犯的脸,可不敢随便开灯。”

「杀人犯?!他知道我杀人了!不....不这绝对不可能!」

“哈哈....爸你再开什么玩笑啊?是不是新的梗啊,真是有你的,这梗连我都不知道。”

说完陈铭便顺手摸向了开关想打开灯。

“唰!”

不知什么东西划开空气,陈铭还没有反应过来这是什么东西,只觉得自己的手好像空了一截。

“我说了,不想看到杀人犯的脸,你是听不懂么?”

陈铭还没反应过来,只是听完父亲的话后,感觉什么东西掉到了地上还滚到了他的脚边。

“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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