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你这是坑队友啊(3更)(1 / 2)
“那啥,原来是你哈,好巧!”
刘风朝着红衣女摆了摆手,好像老朋友见面一样热情,可心里已经在骂大街了,丫的,为什么是她?刚躲过一狼群,结果就遇上了一头更凶的母老虎啊!
这红衣女,正是蜀山剑派的南宫雪,在刘风最麻烦的时候,最不愿意遇上她的时候,结果偏偏遇上了。
“见到我是不是很开心?”南宫雪冷着脸道。
“开心,必须的,自从蜀山一别我对你甚是想念啊!”
刘风一本正经的说道:“我想你还没吃饭吧,要不咱们去吃东来顺,我请?肥牛、肥羊你放开了吃。”
“不用,我喜欢吃新鲜的人肉,在你身上直接削下来的肉片更好。”南宫雪右手向腰间一拽,一把软间从她腰间被抽出。
软剑于阳光上闪烁着冷芒,有如于空气中快速爬行的劲蛇,朝着刘风的心窝一口啄来。
这一剑可谓又冷又快,幸好刘风早有防备,身形突然一闪,险险的避过这一剑,而后转身朝着人多的地方跑去。
开玩笑,眼前这个女人的战力,就算不如苏陌恐怕也差距不大,风哥才不会跟这种实力变态的家伙死磕呢。
“想走,今天你既然被我找到了,你觉得你能跑得掉吗?”南宫雪一跃而起,于人群中好似突然飞升的仙女一般,从人群的头顶上方一跃而过。
“我去了,飞人啊!”
“尼玛,还是个女的,是个大美女啦!”
“这大冬天的,这女人除了披件风衣,里面的衣服那么单薄,还飞这么高,冷不冷啊,我看着都心疼。”
一时间,商场外的整条街都沸腾了。
这里可是首都啊,是全华夏人口最稠密的地方之一,在首都的大街上做出些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来,想不引人关注都难。
而刘风其实就低调了许多,他迈开八卦太极步,在人群中快速的穿梭游走,利用每一个路上的行人当成练习步法的桩柱,为自己提供了最好的天然掩体。
哪怕南宫雪的速度比刘风要快好多,每次都能像飞一样的追击到刘风的身边,但因为刘风在人群中游走,好似水草里游来游去的小鱼儿一样,愣是让她抓不到。
“该死的,你这小流氓,一旦被我抓住,老娘一定生剥了你。”南宫雪气得明眸闪烁着毫不掩饰的杀机。
刘风一边跑一边喊道:“南宫姐姐,何必这么生气呢?当初在蜀山可是你先来招惹我的,所以我才那么对你,而且我还把你的小内内和肚兜都还了回去,咱俩本该两不相欠啊!”
哗!
刘风的话,再次引起了炸锅的场面。
“大家听到没,这个像仙女一样的妹子,是在追他的汉子。”
“听出来了,那小子真不是东西,明显是把人家妹子给睡了,然后又不愿意付责任,现在被妹子追杀了。”
“不过我到是佩服这哥们,这么厉害的女人他也敢上,本事这么大的女人他也敢甩,全天下也真是没谁了。”
满街上都是议论是越传越没边,反正大家都是看热闹不怕事大,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而听到的人便跟着大喊以讹传讹。
更可气的是,刘风还大声吼道:“看破不说破,还是好朋友哈,你们都把事实说出来了,让我以为还怎么泡妞?这不是断我风流之路吗?”
“靠!这小子还要风流之路,你说你得祸害了多少良家妇女?”
“妹子,对付这种负心汉,我支持你一剑捅死他。”
“不行,妹子,现在是法制社会,你当街杀人的话,警察会抓你的,要不你别闹了,我愿意对你负责,你看怎么样?”
一时间,街上的行人们起哄的热情更高了。
可大家越起哄,刘风还越兴奋,“南宫雪,你别追我了,我保证以后也不会再惦记你那副冰清玉洁的身子了,虽然我很怀念你小屁屁上的那颗红痣,但我保证不会把你不穿衣服的照片散播出去的。”
“小畜生,今天你不死,我就跟你姓!”南宫雪气得肺子都要炸了。
刘风还大喊道:“你看你,你这个传统的女人非得要跟我姓,你是非我不嫁是吧?我拒绝你这么多次,你为什么还不死心?”
南宫雪已经不想在跟刘风说话了,她晃着手中的软剑,身形一次次跃起,于半空中飘逸的滑行,只为找到机会将刘风一击必杀。
而刘风继续保持着原有的逃跑风格不变,二人穿过街道,又杀进另一个超大的综合性商场,引来的惊呼起一浪高过一浪。
最后刘风被逼上了马路,他把速度全力展开,于奔流不的车流中穿梭,为了赶速度,他还不时一跃而起,好似跨栏运动员一样,跨过速度较慢的汽车并继续向前飞奔。
至于南宫雪,那就更引人注目了,一席红衣随风摆,奔行纵跃间长发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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