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 公民等级(1 / 2)
拉法耶特侯爵主谋发动的一系列失败的政变结束后,法兰西政权彻底被代表君主立宪派的资产阶级以及少量的自由派大贵族所掌握,国王路易十六虽然恢复了一些权力,但是法兰西王国的立法权和行政权还牢牢掌握在国民制宪议会手中,国王只有否决权,但却无法亲自参与制定……
当然,国民制宪议会为了得到国王的支持与配合,多多少少也会顾忌国王路易十六的观念来立法。
无论是国王路易十六还是掌握了国民制宪议会,由巴纳夫、迪波尔、夏尔.德.拉梅特三巨头领导的君主立宪派,虽然公开宣示承认大革命以来的决议成果,但这些人担忧已经觉醒的法兰西人民重新威胁到法兰西政府。
于是,在10月份法兰西王国稳定下来后,三巨头掌握的国民制宪议会与国王路易十六联合起来,开始对民主派人士设立堤防的法律框架。
国民制宪议会中坐着的大多数都是资产阶级,他们想要将自己的政治优势一直保持下去,为避免人民各阶层投入政治生活和国家事务管理,对人权宣言的庄严肯定的原则应导致何种结果避而不谈,简单来说就是将对法兰西人民有利的人权宣言高高挂起,却在执行时故意避开其中的不利条款!
这一做法显然已经有了21世纪大多数民主国家的影子,也算是开了政治欺诈的先河例子。
在此基础上,国民制宪议会首先要面对的问题就是法兰西王国如今糟糕透顶的财政赤字,以及被取缔了什一税和宗教特权后,一直闹停的宗教问题。
财政问题和宗教问题成为了稳定后的法兰西政府政治生活中最突出的俩个重大问题。
众所周知,在法兰西王国这种传统宗教势力浓厚的国家中,法兰西本土教会掌握了大量的财富积累,因此,三巨头为首的君主立宪派政客,在取得了林皓达默认的情况下,开始对教会的财富下手。
教会势力虽然属于旧势力阶级一大组成部分,但他们跟旧势力封建贵族并不是一条心的,法兰西大革命前地方上教堂跟中小贵族乃至大贵族争权夺利的事件屡见不鲜,最重要的是,教会势力是没有自己的军事武装的!
教会僧侣们在法兰西上层社会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在民间也靠着上帝忽悠了很多愚昧的法兰西平民,但早在路易十四的年代里,教会就在法律层面上失去了独有军队的权利,到了路易十六时期,教会更是成为了看似庞大,但实则没有多少‘利刃’的大肥羊。
为了增加财政支出,君主立宪派三巨头召开的第一次国务会议下令允许各铸币场接纳个人送来的银制餐具,增加铸造银币的原材料来源。
随后,国民制宪议会立下新的法令规定‘对得体礼拜’并非必需的银器进行处置!
这一法令相当于直接剥夺了各地教堂里大量的银制装饰物和小物件,君主立宪派资产阶级为了更好的挖夺僧侣阶级的财富,暗地里跟奥顿的主教塔莱郎进行了一番双赢的交易。
这位在教会中位置不低的地方主教大人,大义灭亲般的向国民议会提交了将僧侣财产完全置于国家掌握之下的建议:
“僧侣并不是同其他产业主一样的产业主,国家对一切团体拥有十分广泛的权利,对僧侣可以行使物权。它可以打碎这个等级中对社会无用的团体,这些团体的财产将必然为全国所合理分享,无论合法拥有的财产具有何等神圣的性质,法律却只能保持立法者所同意的东西。
我们知道,在这些财产中只有神职享俸者的生计所必需的那部分才是属于他们的,其他部分则是属于寺院和穷苦人的财产。
如果这种生计由国家负担,享俸者的财产就无所谓受到侵犯,因此,国家首先可以剥夺那些应取缔的宗教团体的财产,并对其成员的生活予以保障;其次,国家可以收缴空额的薪俸;第三,国家可以按一定比例削减现职人员的收入,并承担这些财产最初的债务……“
这一提议立刻在国民议会中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就有的宗教势力极力谴责这份建议,强调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正如同人权宣言所说的那样,所以国家没有权利将教会财产置于国家管理之下!
然而,三巨头为首的君主立宪派资产阶级代表,却指出:“人们的财产可以受到剥夺,何况僧侣等级并不是财产的主人,而只是财产的管理人,这些财产的收入应该用于慈善机构和公共利益,例如医院、学校、宗教仪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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