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粮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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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逢月初,无月,星光暗淡,夜色深深,只有板车插着的那根细竹竿上,挑着一盏发着微弱光芒的灯笼,板车上放着四个装着夜香的大木桶,上面搭着厚厚的粗布毡,多少能掩盖一点臭味。

“官爷。”驼背老头冲着衙役笑得谄媚地道。

衙役们动作相同,一只手捂着鼻子,一只手示意他快点走,他们没有注意到板车上的异样。

板车离开京都府衙,飞快地转进一个小巷内,直接驶进了一间院子里,推板车的那两个壮汉掀开毡子,从板车上跳下来两个半大的小子,正是承恩伯府长房和二房的两个儿子。

壮汉之一从怀里掏出一包东西,递给两人,道:“这是主子给你们的一百两碎银子和四百两银票,你们拿着,在这里住一晚,等我们明晚把你们兄弟救出来,就送你们离开京都,你们就找个地方,隐姓埋名活下去。”

“谢谢主子。”周家大小子接过银子,感激地道。从伯府贵公子变成丧家之犬,落差很大,但是在大牢里关了这么些时日,吃尽了苦头,现在能逃过死劫,觉得是不幸之中的大幸。

第二天是个吉日,亦是姚心萝为同同选定抓周的日子,郡主府迎来了众多的宾客。

同同的大名是由老国公取的,因李恒已出族,不用随李氏那边取名了,老国公特意请圣上,为李恒这一族定了辈分用字。

圣上欣然应允,御笔提字:贤书堂华庆,仁义礼至昌,永远洪升达,忠孝节义长。

同同的辈分字就是贤,另一个字,老国公选了个祐字,同同的大名就是李贤祐。

有了大名的同同,此时靠着引枕,坐在榻上翻着他的画本子,比起淇儿来,他较为高冷,只对几个亲近的人才会笑,也不像淇儿那么喜欢在榻上打滚翻跟头,去外面打狗撵鸡的。板着小脸的同同,神似面色冷俊的李恒。

平时李恒就不讲究,君子抱孙不抱子的礼数,今日就想抱同同去前面,姚心萝轻拍开他的手,道:“有外人在,别惹来不必要的闲话。”

李恒是不在意这些闲言碎语的,可姚心萝在意,他也只能听从。姚心萝将同同抱了起来,笑道:“走吧。”

李恒牵着淇儿的小手,一家四口往前堂走去。姚心萝母女穿着大红遍地锦五彩妆花通体绣夹袄,李恒父子则穿着宝蓝色绣五蝠团花直缀。

宾客看到四,都露惊艳的表情,母女美,父子俊,一家子都是好容貌。说了几句客气话,姚心萝将同同放在毯子上,让他去抓东西。同同走路还不太稳当,他坐在毯子上,左右看看,没有马上动手。

淇儿着急地喊道:“弟弟,弟弟,抓抓抓。”

同同看着他姐姐,似乎想了想,他四肢着地,爬了起来,可是他是朝着他姐姐爬过去的,然后一把抓住了他姐姐的裙摆,仰着脸裂开小嘴,对她笑。

满堂宾客都笑出了声,这孩子有趣。

“弟弟,不是的,不是抓姐姐,是抓那些那些。”淇儿去拽被同同抓住的裙摆。

陈娘子笑着上前,把同同抱转过来,“哥儿,去抓吧。”

同同在大家带着笑意的注视下,在毯子上爬了起来,左手抓住画本子,右手抓住一把镶宝石的匕首。

“哥儿文武双全。”

“虎父无犬子。”

“娘是才女,儿子是才子。”

赞扬之词,滔滔不绝,高乐灵突然来了句,“这么样的好儿郎不能放过,我要生个女儿嫁给他,我要当同同的岳母。”

“什么叫你当同同的岳母?是我当同同的岳母。”萧咏絮不甘示弱地道。

大家都笑了起来,只要同同不长成绔纨子弟,他的确是上佳的女婿人选。姚心萝简直要被两个好友给打败了,嗔怪地笑道:“你们别闹了。”

“没有闹,我是认真的,我会努力生个女儿嫁给同同的,让她好好教训你这个婆婆。”萧咏絮和高乐灵异口同声地道。

“好好好,那你们先努力生吧,我会当个好婆婆的。”姚心萝笑道。

萧咏絮和高乐灵如她们所言,回家努力造人,欢好之后,还不停地嘀咕着,“女儿,女儿,我要生女儿。”

高晋丘和徐徇远哭笑不得,丈人对女婿都是挑剔,那怕现在还没女儿,高晋丘就开始嫌弃起同同来了,道:“小时了了,大未必佳。”

丈母娘看女婿,那是越看越喜欢的,萧咏絮听这话,不乐意,道:“你不许这么说同同,心儿教出来的儿子,岂有不好的道理?同同长大了,必会很抢手,得早点下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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