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4章 领头之羊(1 / 2)
由于宋朝国库空虚,根本无法增米价,唯一可行的只能依靠发行纸币。纸币的大量发行造成了货币的严重贬值。正当贾似道被造楮、和籴、军饷供应等问题搞得焦头烂额之际,知临安府刘良贵、浙西转运使吴势卿先后向他献上回买逾限田亩为公田之策,并很快得到贾似道的赞同。在贾似道的指使下,殿中侍御史陈尧道、右正言曹孝庆、监察御史虞虙和张睎彦合奏要求推行公田法,他们说:“限田之法,自昔有之。置官户逾限田,严归并飞走之弊。回买官田,可得一千万亩,每岁则有六七百万石之入,其于军饷,沛然有余。可免和籴,可以住楮弊,可以饷军,可平物价,可安富室。一事行而五利兴,实为无穷之利。”
这里所言“五利”,若执行得法,确实不是一句空话,除此之外,尚有可以缓和土地兼并一利,为防止反弹太大,奏疏中有意不加言明。
但是,推行《公田法》直接影响到众多官僚地主的切身利益,“可安富室”,只不过是从减轻过重的和籴而言,至于要廉价购买逾限之田,对他们来说简直有剜肉之痛,必然要进行猛烈的反对。所以开始时皇帝不免有些犹豫,只作了“然东作方兴,权俟秋成,续议施行”的内批,以图拖延时日。贾似道却以为时不待我,“愤然以去就争之”,皇帝只得再次下诏肯定《公田法》的“良法美意”,决定先试行于粮食产量最高的平江(江苏苏州)、嘉兴(今属浙江)、安吉(浙江湖州)、常州、镇江、江阴等浙西六个州,然后再推广他路。为作出表率,贾似道带头献出浙西田l万亩作为公田,荣王赵玉瑞、浙西宗室赵孟奎皆相继投献或投卖,“自是朝野卷舌,噤不敢发一语”。
贾似道推行公田法,带头投献自己的土地,想行一事而兴五利,以挽救社会危机,实现富国强兵,主观愿望完全是为了宋朝政权的根本利益,同时在公田田租的征收上也考虑到了佃农的利益。虽然它在实际上是对官僚、地主的部分土地的剥夺,在执行中也出现了一些弊病,但将它与“残酷的经济掠夺政策”显然挂不上钩。
孙珲知道,贾似道等人对《公田法》的推行是经过一番认真考虑的。首先,从地区上看,它选择了盛产粮食、当时已有“苏湖熟,天下足”之称的浙西六郡作为试点,而不是一哄而上。其次,实施条制比较严密:如回买逾限之田的起点并不低,即使后来降到百亩,仍限于中、小地主之家,远比叶适提出的30亩起点为高,对广大无地少地的农民来说,基本上没有影响。第三,对公田有一整套管理办法和奖惩制度,并适当地考虑到了租种公田农民的利益,所定租额远较私田为轻。因此,从公田法的本身而言,既有利于国家,又没有增加广大农民的负担,是利大于弊的。
《公田法》前后共推行了十二年,不仅保障了军饷供给,而且对减少和籴数量,减少纸币发行,平抑粮价都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可是对于这些成就,当时的士大大从阶级偏见和个人私利出发,皆视而不见,且夸大弊端,一味加以攻击。
实行《公田法》,首先要合并诡名挟户的土地,其次是回买逾限之田,这两者都严重地损害了官僚、地主的切身利益,所以从一开始就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有一年彗星出现,皇帝下诏要中外臣僚言朝政阙失,许多官员趁机上疏要求废除《公田法》,以应天变。他们指责《公田法》“奉行太过,限田之名,一变而为并户,又变而为换田,耕夫失业以流离,田主无辜而拘系,此妖彗之所以小变也”。“公田法强买民田,贻祸浙右,自今天下无稔岁,浙路无富家矣。”,“白夺民田,流毒数郡,告、牒弃物,不售一钱。遂使大家破碎,小民无依,米价大翔,饥死相望”,并声称“识者谓异日浙西有乱,必自公田始。”虽然反对者给《公田法》按上了许多条罪状,但最重要的一条是将“田主”、“富家”、“大家”的土地强买走了,严重地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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