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柳书君的蓝皮书(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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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知道,我将来一定会嫁个极为权贵的人。四岁那年,母亲还是个县令,有个得道的高僧路过我家门口时对我家的管家说,我们家略有煞气,但是却盖不过橙光。

我父亲是个极为迷信之人,连忙拉着我的大哥柳书城和二哥柳书玉还有我,让高僧点明谁是祥瑞之人。可那高僧只要了几个馒头冲着我磕了头便走了。可我们哥仨儿站在一起,所以我虽然心里知道那高僧看着的是我,可我也不会这样四处去说。我那个时候浑然不觉,打小我便是这样——心机沉稳。

母亲知道这个消息以后再没有专宠新纳的侍郎,而是重新开始善待父亲。

母亲升为路州知府之后,我便认识了一些新的同龄人。这时我才五岁。母亲一向舍得在我们甚上花钱培养,我一度忘了原因,只认为我是嫡出,所以甚份尊贵。

然而,在我六岁那年,金府一向得宠的桑侍郎和他的女儿却被金家主冷落去了最破烂的院子。从那时开始,我也才渐渐明白,门户有别的深刻晗义。父亲再也不许我多接触那个原本骄纵傲气的女孩子。可是她却一如既往的喜欢粘着我。

十二岁的时候,我已经出落的一副大家公子的模样了。也是在那时,我对金家的三小姐有了倾慕之意。当她毫无忌惮的把她的妹妹推下水的时候,竟然还能在第一时间镇定自若地教我如何说。

帮她撒谎是因为我喜欢她,那样一个临危不惧的女子,将来一定是能成大事的。虽然母亲希望我将来能嫁给女皇给母家带来满门荣耀,可我还有两个不比我差的哥哥,为了金娟,我想,就让哥哥去做那所谓的祥瑞之人也并无不可。

金娟说的果然没错,虽然我撒的谎救了她,也让我的名声非但不曾有损,反而更加名动州城。所有的人都认为我才是路州城里最俊美的公子。

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个金娟却是害我全家到了万劫不复境地的始作俑者。

金玲自从落水之后就变了,她再也不会像无名鼠辈那样的怯懦。那个低着头连着几年都远远尾随着我的猥琐女子竟然变得目光灼灼,神采奕奕。她竟然在慕容狄老前辈的寿宴上一曲成名。

可她成名又如何?她竟然喜欢上了女子?整个席间,她的眼神就没有离开那对叫南宫紫晨和南宫虹夕的双胞胎姐妹。她在过年的时候策马狂奔赶回路州只为见南宫紫晨最后一面的事情再度让她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八卦。简直就是丑人多作怪!

而这个金府的四小姐并没有从此消停,她接二连三的惹了不少的麻烦事,最稀奇的就是她竟然能吃错了药,短时间内让自己的长相成熟了许多。

后来我家就出事了,全家入狱的时候,母亲和父亲却想了法子用最后一些银钱让仵作伪造了我的假死,偷偷把我放出了大牢。

我若是嫁了人,便是将来事发,也不算做柳家人,而是从妻主,从而可以躲过劫难。

可是金娟不仅冷言冷语的不愿娶我,反而后来还去偷偷的告发了我。

这就是我的报应吧?这就是我的报应!

我几次硬着头皮去酋金玲,我原本以为金玲对我只是在耍愈擒故纵的手段。直到她与南宫紫晨和南宫虹夕琴箫相应的时候,我才明白,她是真的喜嗳他们。我才明白她早已经不喜欢我了。我才刚开始发现,我竟然有些羡慕和妒恨南宫家的双生子抢了明明原本属于我的位置,和抢走了明明应该只对我柔情似水的用心专宠。

离开了金玲,我本想投奔远亲,却被抓住了,送到了荣都开始做皮鞣买卖。

然而就是在荣都,竟然都还能听到关于那个有着明亮眼眸的金四小姐的故事。她因失忆跑到了边境,而她刚过门却还未东方的夫婿却不远千里的将她找回。而她在回府的途中竟然还与大月氏第一倌伶乐师秦楚笑有了一段风流韵事。

我只能苦中自乐地嘲笑,论他南宫紫晨和南宫虹夕如何俊美惊人,不过也抵不住时光的无情。金玲曾经再如何的一往情深,不也是会招花问柳么!

后来百青宴前夕,这位金家四小姐又抬了塞巴斯酱做贵侍。大家都在说她多么的好命能娶了这样聪颖不输给女子的男子时,我却总想起她那双灵动清澈的眸子。我总隐约觉得,塞巴斯酱名下拥有的那些东西,好似都是她的主意。

女皇陛下举行百青宴的前几天,我再度遇见了她。但这并不是巧遇,因为有人给我一笔钱,让我无论如何都要接近她,最好是能留住她让她对我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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