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欲买桂花同载酒(1 / 2)
“酒馆名为一线天,在此决出生死,倒是合理。”
夏秋转动着酒杯,嘴角一勾,满饮杯酒。
“辰大当家,你拼杀了几十年,已经太老了,这个天下,该交给我们了。”
曹轩躺在椅子上,眯眼望着辰望。
“交给你们?”辰望冷声一笑,“交给你们这群狗,然后让你们进献给那个嫉恶如仇的“好官”,任由他将这方“天下”踩得粉碎?”
曹轩深吸了一口气,冷笑道:“辰大当家,当狗有什么不好,至少稳定地每天有骨头吃,不必和其他野狗疯狗去抢食,也不用担心什么时候被猎人格杀。”
辰望面无表情,道:“黑鸦楼一群野狗疯狗,活了这么几十年,也没见有什么不好。倒是你们这一群家狗,被朝堂上那几位,用狗链子牢牢拴住,生杀予夺全看别人心意,又真的好到哪儿去了?”
闻言,曹轩笑了笑,起身端起酒壶,往自己身前的酒杯里倒满了酒。随后,又往夏秋和辰望酒杯里添了酒。
“辰大当家,倒茶倒酒只倒七分满,这就和做人一样,总要留三分余地才好。”
“不过你知不知道,有些人,有些事,真的,真的,真的……”
曹轩一连说了三个真的,脸上露出一分自嘲的笑意,将满满的一杯酒给喝了个干净。
“真的是……没有余地和退路啊。”
说着,他又指了指辰望面前的菜单,笑道:“辰大当家,你让我选择生与死,那一位也在让我选择生与死,你说,我该怎么选?”
曹轩笑得有些癫狂。
他还记得那个黑暗的童年,母亲早逝,父亲成天买醉,将家里能卖的一切都给卖了,最后连他也被卖给青楼当杂役。
他在青楼里的时候,每天没有饭吃,只能去和狗抢食物。每到晚上便饿得不行,便去潲水桶里翻,偶尔找到一块肉,便会傻笑个不停。
就这样,他活到了十二岁,这是他从没想过的事情,他还以为他活不过十岁呢。
也是在十二岁的这一年,他吃到了人生第一块,不是从潲水桶里翻到的肉。
那个女子,虽然也是青楼中的风尘女子,但在她给他那一顿饭吃的时候,他就暗自发誓,一定要娶她。
后来,他又长大了一点,时常能看到有男人走进她的房间,然后她便发出阵阵痛苦的声音。
终于有一天,又有一个男人搂着她进了房间。
那一天,他刚吃了她送来的饭,拎着劈柴的刀就冲了进去。
那是他第一次杀人。
后来,他遇到了朝堂上的那一位,从此走上了修行路,然后又杀了很多很多人,获得了很多人的敬畏。
只可惜,他没能娶她,因为他觉得,他还不够娶她的资格。
他需要一个更多的金钱,更大的权利,更多人的敬畏。只有这样,他才能让所有知道那个女子过去的人,都不敢谈论那个女子的过去。
他要给她一个幸福的人生。
所以,他无怨无悔的做那一位的狗,无论是家狗,还是野狗疯狗,只要能给她幸福,他都愿意。
“辰大当家,生与死,没有我选择的权利,只有我……被选择的命运啊。”
曹轩笑得苦涩而癫狂。
“所以,对不起了。”
话音落地,他手中的酒杯,也从三层窗户,坠落而下。
叮当。
青铜酒杯溅起地上的积水,转了几圈,终于不再动弹。
“就凭你青水天的那些人,根本杀不了我。”辰望沉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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