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收入二百两(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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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顿时松口气,大喝一声抓活的,几个红头阿三壮着胆冲了上去将劫匪逮捕。

所有的灯光都照在劫匪身上,因为他已经成了今夜的主角,所有人眼中的升职摇钱树。

然而,没有人注意到几百米外的大楼天台上有一个明亮的点光源,那是狙击镜在反射目标身上的光线造成的光学现象。

只见那名狙击手毫不犹豫的开枪了。

砰!

一声枪响,那名劫匪的额头上顿时被一发7.92口径的子弹击中,从他的后脑勺穿出,留下了一个碗口大的血窟窿。

顷刻间脑浆和鲜血飞溅,洒了身边几个红头阿三们满脸浑身都是。

所有人在那一刻都惊呆了,直到几个红头阿三忍不住呕吐了出来,众人才恢复清醒。

唯一的劫匪被爆头,明显是杀人灭口。

“是谁开的枪?马上给我把他找出来!”

詹姆斯顿时暴跳如雷,他还指望通过这个劫匪问出赃款的下落,这下子顿时泡汤了。

然而,他们只在附近一百米内搜索,因为他的经验觉得晚上视线不佳,开枪爆头不可能超过百米。谁又能想到会有狙击手参与银行抢劫呢。

搜查了老半天也没有找到那个枪手,詹姆斯顿时变成霜打的茄子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查清楚这些尸体的来历,然后寻找被盗走的赃款了。

“收队!”

詹姆斯无奈的一声令下,埋伏在几家银行附近的巡捕们纷纷撤走,除了派克弄老闸门的二十多个巡捕跟着詹姆斯回警局继续调查外,其他巡捕们纷纷返回公共租界各自的巡捕房,毕竟明天一大早还得出勤,整个公共租界事情多得是,他们不可能围着一个外滩转悠。

好在劫匪们已经被击毙,众人也都安心的离开了。而各家银行的保安们也都第一时间得知了劫匪被全歼的消息,他们终于松口气了,很多家银行保安们更是认为平安无事了,直接躺倒休息室内很快呼呼睡着了。

然而,詹姆斯似乎被眼前的胜利给冲昏了头脑,他根本没有想起今晚的劫匪似乎很稀松平常,跟前三次的劫匪比起来,今晚的劫匪似乎技术和智商都差的太多。

詹姆斯带着手下和十几个劫匪的尸体回警局去了,外滩很快平静了下来。

黄浦江的风依旧卷着冰冷的大街呼呼作响。

不多时,几辆黑色福特轿车和一辆黑色篷布大卡车在樱花银行门口附近停了下来。

昏黄的煤油路灯下,又下来十几个黑色人影。

同样是黑鞋、黑衣,只不过这批人都带着黑色头罩,上面扣着防止反射光线而特地织了一层网的钢盔,只露出两只眼睛。他们都带着黑色的皮手套,大腿上的枪套内别着的是m1911柯尔特手枪,身上披着一个特别的黑色马甲,马甲鼓鼓囊囊的,显然装着各种武器装备和工具,最特别的是马甲的左胸口心脏位置挂着一个比后世的大哥大稍微还大一点的东西,那是美国摩托罗拉公司最新研制成功的产品——max1927对讲机。

跟之前的十几个劫匪懒懒散散的行动方式大为不同,这次从车上跳下来的十几个黑衣人立即组成了三三制战斗队形,手中的汤姆逊冲锋枪瞄向周围任何可能给他们造成威胁的方向。

如果是在二十一世纪,一定有人会认出来这些人的来历,他们的装扮很明显会跟大名鼎鼎的香港飞虎队联系到一起。

只是在二十年代里,这样一个军事组织突然出现,他们又是谁呢?

“安全!”

“安全!”

随着几个小组分别确定了周围的情况处于安全状态,其中一人来到轿车旁伸手将车门打开,很快打里面缓缓出来一个身材高大威猛的人。

此人浑身装备跟其他人大致相同,唯一不同的是,他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拿。从这些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动作来看,他显然是这些人的头领。

只见他一挥手,所有人迅速分散开。

能够在二十年代山寨出一支飞虎队来的人,除了张猛还能有谁?

没错,眼前高大威猛的男人便是张猛无疑了。而他身边的这十几个人则是他耗时三个月,通过地狱式训练,从五百多人中选拔出来的精英。

他们有一个共同的代号叫做——蓝狐特勤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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