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分文不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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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弟该不会是想,一个西瓜卖五千块吧?”

金阳瞪大眼睛盯着李晨,在金阳错愕的神情下,李晨轻轻一点头,金阳的佛珠啪地一声掉到地上。

李晨:“如果金阳集团愿意,五千块钱一个,一周供应一吨没问题,运输问题你们自己解决,要不要你们自己决定。”

默克罗杰:“五千块钱一个,北海道黑皮瓜都没有这么贵,这个价格我不会购买的。”

李晨:“买不买是你自己的事,反正我这里就这个价,如果你们不需要,可以找其他人的西瓜。

至于罗杰先生,你还是去买北海道黑皮瓜吧。”

不提倭国的黑皮瓜,李晨还好说话,一说到倭国的黑皮瓜,李晨的脸色冷了下来。

李晨突然的转变,让默克罗杰有些不知所错,谈生意就谈生意,怎么突然间气愤就不对了。

金阳:“好!我答应了,鬼子的西瓜都能卖几千块钱一个,我泱泱大国,为什么就不能有五千块一个的西瓜,这笔生意我金阳做定了。”

金阳好像吃错药一般,他已经过了冲动的年纪,怎么会做出愤青的举动呢,李晨略微吃惊的看了一眼金阳。

做生意需要机遇更需要胆量,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句话用在生意场上一点不错。

金阳从李晨身上,发现了某种气质,这种气质只有在,某些特殊的人身上,才能体现出来。

李晨:“金老板这么爽快,第一单生意就算我的诚意,最迟后天就可以发货。”

金阳:“哈哈……,那我就坐等老弟西瓜了。”

生意谈成的皆大欢喜,没有谈成的满脸失望,默克罗杰拿李晨的西瓜,和北海道黑皮瓜对比过,李晨的西瓜在品质上略胜一筹。

唯一的缺点就是名气,一种没有名气的新品种,想要和世界驰名的品牌比肩,出售一样的价格,这显然让许多人无法接受。

李少华:“晨子,晚饭已经做好了,你快让客人入坐吧。”

李晨一个人在家,平时连做饭都懒得做,都在二叔家蹭饭吃,这次家里来了客人,只能麻烦二婶和三嫂下厨。

李晨:“几位请吧!”

默克罗杰:“为什么你们华夏人,都喜欢在餐桌上谈生意,这会让美食失去它的味道!”

李晨:“这是华夏悠久的传统,老祖宗的传统不能遗忘,罗杰先生不是喜欢美食吗,今天有几道菜需要你点评一下。”

金阳:“罗强,入把握带来的那瓶酒拿过来。”

金阳随着李晨走进侧厅,回头对着身后的保镖喊道,这次除了默克罗杰,金阳还带来两位保镖,加上搭客的摩托车司机,一行八人都留下吃完饭。

金阳不知道,李家村这边有野狼出没,还打算喝两杯再回去,他的车子就停在,距离李家村最近的回龙镇。

搭客的摩托车司机,都是回龙镇上之人,一看金阳的架势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这太阳都快下山了,如果金阳再喝上两杯酒,说不定回去就要走夜路了,要是平时他们倒也不怕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金阳和默克罗杰一个是老外,一个出行还带着保镖,一看就知道非富既贵。

万一路上出了什么事,他们可付不起这个责任,金阳进村前就给了钱,一辆摩托车五百块,对于乡下人来说,这五百块就是一周的收获,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司机也不好说什么。

默克罗杰:“鳟鱼,好浓烈的酒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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