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秦王之尊(卅三)(1 / 2)
“右相今日擒我,意欲如何处置?”
李曜笑了一笑,道:“不如何,只请将军随某走上一遭,然后回长安客居一段日子,待将军见过长安官场、民间之变化,便会知晓,某这‘守正’,究竟是何等用意。”
黄崇嘏忽然插嘴道:“右相白龙鱼服,还敢身临敌巢,委实英雄过人,不过说到守正,某此前游学之时,却听到有人对右相的农商并举等措施颇有微词,以为右相出身商贾之家,因此重商轻农,看似公允,实毁我朝基业,不知右相可有道理以教。”
李曜见她风姿卓绝,也自然而然地升起一些好感,不过黄崇嘏扮作男装多年,比当初王笉在语言和动作地细节上更还要高妙,因此李曜也未曾看出她的真身,只是当做某个蜀中游学青年。不过李曜作为现代人穿越客,除处置公务御下严格之外,平时为人一贯随和,因此招呼憨娃儿押着王宗范一同返回剑门关北边唐军范围之后,一边就对这个问题作出解释。
李曜道:“某以为,对‘抑工商’一事,世人多须再认识一次。”
黄崇嘏微微诧异,心道:“他倒不先撇清自己的嫌疑,难道根本不在意商贾出身?不过,对抑制工商又有何必要再认识一次?”
李曜久居上位,此时只是解释罢了,却也没打算看她的反应,便已经继续道:“重视农业,确确实实是历朝历代先贤的共同特征。这是由我华夏历代都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国而决定的。在农业决定生存的前提下,广泛地重视农业的思想不但不足为奇,反而显得非常正常,否则的话,倒是不正常了。因此,重农思想一直成为历朝历代的主导思想。”
李曜的话虽然用词有些“怪异”,但黄崇嘏仍然听懂了他的意思,点头道:“诚然,那右相为何独出其外?”
李曜笑着摆手:“莫急,某还未曾说完。”然后又道:“抑工商的思想也是传统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纵观历代经济思想之发展,确实在一定的时期一定的朝代中,曾表现得相当突出。但某以为,这种抑工商的观念,更多的则是作为一种治国政策表现出来,并且并不是始终和重农相提并论。也就是说,重农并不一定抑工商,作为一种政策和作为一种代表思想是有区别的。作为一种治国的政策方略,是朝廷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为了维护农耕生产乃至民族生存的方式。因此,抑工商往往在论令官书中反映得多。”
李曜轻轻一叹,摇摇头:“从历代经济思想发展的轨迹之中可以发现,战国以前没有明显的抑商倾向。以‘农战’为中心思想而被人称为极端的重农主义者商鞅,虽对商业采取不鼓励态度,但主要是在减低商业对农业的压迫上,而不是绝对地抑制或轻视商业。观点鲜明的重农主义者荀卿,虽主张抑工商,却也不根本否定工商的作用。秦汉以后,尽管重农思想仍占绝对优势,轻商言论仍然若断若续地出现在一些儒家言论中,但重视工商业的言论有日益增强的趋势,重视工商业活动的先贤不断出现,在许多具有代表性的思想家的著作中,商业的作用已逐渐引起重视。司马迁将工商业的地位提高到与农虞并重;桑弘羊虽抑私商,但他对官商的发展尤其重视,以致有人称他为‘重商论者’;汉末王符提出农工商皆有本末论;晋初傅玄与稍后的李重主张士农工商各有固定职业,并提出商人可贱而商业决不可废的观点;南北朝时的农学家贾思勰对地主兼营商业的活动也津津乐道。”
黄崇嘏被这番新式言论弄得有些愕然,不过仍大致听懂了他的意思,只是理解上并不透彻,总觉得这话只说了一小半。
李曜仿佛看出她的心思,一边带着憨娃儿与王宗范往北转回,一边继续道:“即使主张‘抑工商’的先贤,他们也不是要废弃工商的社会职能。他们清楚地知道,工商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但是他们也清楚地知道,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下,物质财富的生产主要是由农业来承担,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必须要有大量的人口集中于农业生产,才能保证国家的需要和社会的安定。然而,从事农业之人,‘四时之间,无日休息’,且法律也尊农夫,但农夫最终却‘贫贱’。相反,由于利益的驱使,谋利‘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又不如倚市门’,由于商人能‘操其奇嬴’,‘所卖必信’,从而造成了大量的弃农经商,朝廷虽然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但最终还是出现了‘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的局面,使大量的人口向工商转移,损害了农业的发展。因此,主张‘抑工商’的先贤认为‘工商众则国贫’,即从事工商的人多了就造成国贫,他们主张‘省商贾之数’,即减少从事工商的人数,来发展农业。他们的‘抑工商’只在于抑制工商人数的过快发展,而并非抑制工商业本身的发展。因此,这种‘抑工商’的思想,是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的产物,是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的。只有到生产力发展至一定程度,‘抑工商’才成为一种保守的思想。”
黄崇嘏总算找到一个可以开口的机会,问道:“那么,右相之所以选择农商并举,莫不是认为如今,这‘生产力’便已经发展到了必要的程度了?”
李曜哈哈一笑,道:“你这样说,大致上倒也没错,只是细节上还有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抑工商’作为一种治国国策而不是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或‘观念’,在我大唐以前的历朝历代中,几乎无一例外地成为一种主导政策得到贯彻和执行。秦统一后实行‘上农除末’的政策。汉代则把抑商政策推到极致,朝廷著令规定‘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市井之子孙不得仕宦为吏。’魏晋时期,朝廷从政策上抑制工商业的发展,‘抑末’发展到‘贱末’,甚至朝廷还颁布侮辱性的法令,使工商业者‘一是着白履,一是着黑履’。这种抑工商的政策都是针对私人工商业的,而对国营工商业,历代政府都采取专查、垄断、均输、平准的方式加以调控,使其发展,以利于国家财政收支的平衡和特权人物的享乐需要。尽管这种国营工商业效率低下,对农耕生产方式的破坏力很小,但它终究支撑着历代工商业的延续和发展。因此,某以为在理解抑工商政策时,必须把‘抑私’与‘扬公’区别开来。”
黄崇嘏第一次听到这种公私分开而论的观点,不禁觉得新奇。其实这种观点对于生活在国有、私有并行发展时期中国的李曜来说,就太寻常了,什么“国进民退”、“国退民进”的争论,在他穿越之前的中国,不知道争论了多少年。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李曜思索着道:“抑工商是一种政策而不是一种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的观念或思潮,因而带有公开的强制性,它只会对某一朝代、某一时期的经济发展具有影响力,而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则比较小。相反,重视工商业的发展作为一种观念或思潮,却始终在历朝历代社会中潜意识地发展着,甚至成为支配百姓的一种思想意识……某曾经细细思量,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抑工商作为国策而工商却屡抑不止,且代有发展,原因就在于此。汉时晁错就曾意识到这一点,他嗟叹道:‘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他的这句话道出了一个真理:即‘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这也表明,历代皇帝或者朝廷人为地制定的一些政策,虽然能起作用于一时,但时代的潮流是不可阻挡的。”
黄崇嘏吃了一惊,又奇道:“方才那句话,就是‘君主们……”那句,怎的听来这般怪异?”
李曜笑着摆手:“那是极西之地某国一位贤者的话,乃是译文,因此听来有些怪异。”
黄崇嘏点点头,却仍问:“可右相刚才这话,仍未回答某之前那个问题。”
李曜哈哈一笑:“你倒是执着得很,不过也好,治学当严谨,求真须执着。”
他略微顿了一顿,组织了一下语言,道:“我大唐仍然把‘抑工商’作为国策。开国之初,为了恢复战乱后遭到破坏的经济,朝廷对于商贾所进行的商业活动,在时间、空间等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和控制,商贾被称为‘贼类’、‘杂类’。法律规定:‘食禄之家,不得与下人争利。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伍。’高宗时,‘禁工商不得乘马’,‘有市籍者不得官,父母、大父母有市籍者,亦不得官。’还规定工商杂类人口只准穿白衣。不许商贾人仕,同时亦不准有官阶的人入市,以表示对商人的贬抑。如贞观元年十月敕:‘五品以上,不得入市’。‘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上,素自执工商家,专其业,皆不得入市’。就是到了以后,一些士流仍坚持‘工商之子不当仕’的原则,朝廷还利用经济措施,抑制工商业的发展。武德元年,朝廷按资产定户征收户税,商贾等级即被列为上等户。代宗大历四年,敕令更对商贾加税二等。安史之乱后,朝廷财政上捉襟见肘,在江淮、蜀汉等地大肆掠夺富商,所有‘豪商富户,皆籍其家资,所有财货畜产,或五分纳一,谓之率贷,所收百万计,盖权时之宜。其后,诸道节度使、观察使多率税商贾,以充军资杂用。或于津济要路及市肆间交易之处,计钱至一千以上,皆以分数税之。自是,商旅无利多失业矣。’朝廷还对商贾的买卖也加以课税,甚至税及死者,商贾受到严重苛剥。两税法实行之初,法令规定:‘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第二年,又‘以军兴,十一而税商’。由于朝廷采取的抑工商政策,因此,唐初之时,商人的地位很低。这一点可以从隋文帝开皇十六年的诏令和太宗贞观年间对房玄龄的谈话中可以看出:‘初制工商不得仕进。’这个,想必你该知晓。”
黄崇嘏点点头:“自然知晓……太宗初定品官,令文武官共六百四十三员。顾谓房玄龄曰:‘朕设此官员,以待贤士,工商杂色之流,假令述逾侪类,止可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然否?”
“不错。”李曜点点头:“朝廷实行抑工商的政策,但在世家名流乃至民间,与抑工商国策相左的重商思潮和观念,却在暗中得到了发展,特别是中朝以后,发展更为明显。可以说在学术上开启了对商业重新认识之先。这一方面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对抑工商观念的猛烈冲击使然。另一方面则是一些有一定政治远见的士大夫,包括一些儒家代表人物,勇敢地正视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抛弃传统的抑商轻商观念,从而使商品经济观念在社会上得到了加强。”
这下又出现了一些新奇词汇,幸而黄崇嘏聪慧异常,前后联系,才能大致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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