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三仙(1 / 2)

加入书签

辞别了那督邮之后,我们兄弟三人骑着马就重新上路了。

可没走多久,黑猩猩就朝我问道:“大哥,你真把那五十根金条给那小子了?”

“恩。”我点了点头。

“可是为什么?大哥你不是很爱钱的吗?”

“因为……”

妈蛋,我什么时候很爱钱了?

我是清官好不好?

清官你懂吗?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说的就是我知道吗?

显然,黑猩猩并不知道,我也懒得跟他解释。

倒是一旁的大红脸,问了一个问题:“大哥,我们去哪里呀?”

“唔,你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对了,我们去哪里呢?”我拉住马缰,陷入了思索。

大红脸被我的举动给震住了。

他似乎没有想到我真的没有计划。

可是会吗?

当然不会。

其实,我一早就有了想法。

“我们去代州!”

“代州?”听到我的话,大红脸连忙朝我看来。

“恩,那里的太守是刘恢。”

“是大哥的亲戚吗?”

“唔,我也不知道,去了再说吧,说不定是亲戚呢。”

“大哥说的有道理,那好,那咱们仨兄弟,就去代州。”解决了眼前最紧要的问题后,大红脸一下子就变得轻松许多。

倒是黑猩猩,一脸的愁眉不展。

似乎是觉得我把那箱金条给了那督邮让得他没有机会去偷了所以显得格外惆怅。

呵呵!

有这样想法的要么是不了解我刘备的为人,要么就是智商偏低。

显然,黑猩猩两点都有。

至于我,会白白把那五十根金条给那督邮吗?

会吗?

当然不会。

那我给的是什么呢?

恩,没错,有的朋友应该已经猜到了。

就是五十双草鞋。

没错,我就是这么的贴心。

至于那督邮发现真相之后是否恼羞成怒,那就不关我刘备的事了。

真有麻烦,那也是刘各的事。

而他是否会派人去幽州找我,那也由着他。

反正去不去都跟我关系不大。

哈哈……

想到此,我真觉得自己是个天才!

不过,眼前并不是沾沾自喜的时候,现在的我很快就要被朝廷通缉了。

所以,我要立刻找一个落脚的地方。

而那个地方正如我刚才跟大红脸所说,就是代州。

代州离安喜县所处的定州其实并不算远,要是坐飞机几个小时就到了,奈何我们这个年代没有马航,所以足足花了两天的时间才来到代州城门口。

值得庆幸的是,当我们风尘仆仆来到代州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我们仨被通缉的消息,而且,那代州太守刘恢在得知我也是皇室后人之后,立马就对我礼遇有加。

几番寒暄之下,他问了我父亲的名字。

“刘弘!”当我说出这个名字时,我只觉得我周围的空气都有一丝动荡,而那正值不惑年纪的刘恢也是惊讶的张大了嘴。

“原来你是刘弘的后人!”

好吧,刚才那句话是我杜撰的。

和以往攀亲戚一样,当我说出我爹的名字时,刘恢的表情是很错愕的。

接着,他开始了回想。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