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今朝为敌 恩义做流水(1)(1 / 2)

加入书签

私下无人处,午夜梦回时,今朝的这个局面,我不是没有暗自想过。

迪厅里,当幺鸡、鸭子等人从身上掏出枪指着我的时候,面对着那几个黑洞洞的枪口,我就知道我和三哥之间完了。也正是从那一刻开始,他不再是我的哥哥,我也不再是他的弟弟,我们之间剩下的仅仅只是道义上的大小尊卑。

再后来,当我在电话里面听到红杰说出抢买码生意的人正是三哥之后,连那份大小与尊卑也瞬间开始变得模糊,我下定了与三哥分道扬镳的决心。

不过,在心底最深处,我始终都还保留着最后一个侥幸的想法:我认为自己和三哥之间最坏的程度,也只会是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而已。

世界这么大,永远那么远,难道就容不下两个共存的胡钦和义色?

若是天道无情,人心叵测,竟至于让我们真走到了水火不容的一步,我们彼此又该如何去面对过去十几二十年的那份感情?

我一直相信,不至于此。

但万万没想到,人生之艰,居然正好就是这“不至于此”四个字。

当我与樊主任合作收账,又开了自己的迪厅之后,我们兄弟就没有再去亲自管理过三哥的啤酒机场,而是把看场的任务完全交给了贾义和元伯,所以,这段时间以来,为三哥看场的实际负责人是贾义。因为看场的关系,贾义也成为了我们圈子里面和三哥接触最多的一个。

可三哥却毫不留情地办掉了这样一个为他工作,来往颇多的人。

就在我们自己迪厅的门口,我们的势力范围之内,三哥的支持,居然就可以让一个三天前还在被贾义痛打的手下败将,干净而利落地成功复仇。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杀鸡儆猴”,在一本小说上,我曾经看到过关于这句话的另一种解释。

为什么威吓猴子的时候,要杀鸡而不是杀其他的动物?

因为,在所有的生物里面,司晨的公鸡身上所携带的阳气和生气是最重的,而猴子对于阳气的敏感度又非常地高。杀鸡的时候,鸡身上那股强大的阳气突然之间消失不见,这对一旁的猴子,就造成了一种极大的心理震慑。

所以,吓猴子的时候杀鸡产生的效果最是明显。

如今,一步步走来,不知不觉中,我胡钦已经从亲如手足的弟弟,变成了一只不听话的猴子,而贾义就是猴子身边那只阳气很重的鸡。

杀了这只鸡,就已经表明三哥不会再手下留情。

要不我怕,要不我反!

但不管怎样,对于买码,他都是志在必得;对于他的地位,亦是不许他人动!否则的话,无论前面挡着的是谁,都只有一个下场。

触犯了三哥,有着利益挂钩的贾义,他都能下得了手,那触犯得更加厉害,而且还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险儿呢?如果险儿出狱,找幺鸡和蛤蟆报仇的话,躺下去的那一个人,又会是谁?

三哥的态度已经表明了。

我又该怎么办?

其实,我根本就不须要再犹豫了,我已经没有丝毫选择的余地。

实际上,当贾义跟着险儿办事,而导致被砍之后,我们这个团体的态度就已经表明了。这一切都不再由我胡钦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也丧失了所有的控制权。

如果我胡钦还想当这个大哥,就必须要随着众人的想法,顺势而为。

否则,下一个大哥,也许会是险儿,也许会是小二爷,却绝对不再是我。

如此寒夜,小二爷口中那番堪称灭情诛心的话,落入我的耳中,句句惊心,却又字字难驳。

坐在冰冷的长椅上,我想了很久很久,其间贾义出手术室的时候,小二爷过来叫我,看见我还是一副神不守舍的样子,又默默地退走,我都不知道。

最后,我不得不恍如大梦初醒般,带着对逝去美梦的万种回味,无奈而心酸地回到了现实。

现实就是:贾义的血,已经湮灭了我和三哥之间最后一丝缓冲的余地,友谊、情感、恩义……我们之间所有一切都真的结束了。

如今的我们,已经共同踏上了一座独木桥,而这座桥却注定只能让我们其中的一个人通过,胜的那个人顺利到岸,败的则是永不超生。

从沉思中清醒过来的那一刻,我抬头看往医院门外,东方的天际居然已经开始微微发白。

揉了揉早已酸麻不堪的两腿,站起身来,我走到医院的大门口,默然站立几秒之后,深吸一口气,再不犹豫,拨下了一个电话:

“地儿,是我。我们今天不回去了,迪厅晚上也别开。下午你带两支短把(手枪)到市里来。到了给我打电话!”

挂下电话,在清晨的凉风当中,我看向了九镇的方向。

今朝为敌,恩义做流水。

三哥,再见!

第二天上午9点多,贾义父母接到通知赶了过来。

来的时候,贾义脸上已经有了血色,不再像昨夜一样惨白得可怕,也能正常地说话了。不过他被剁掉的那根指头在事发当时就已经不知去向,落下残疾已是无可避免。

但无论如何,只要人还活着,这就是最值得庆幸的事情。

看见贾义没有大碍之后,我安慰了一下他的父母,吩咐元伯继续留在医院陪床,有事就电话联系,又让小二爷留下了一万五千块钱备用。

然后,我就带上小二爷、胡玮和简杰三人先行离开了医院。

临出发的那会儿,胡玮还不太愿意,他想留在医院陪贾义。

直到走出医院,在路边一家小馆子吃早餐时,我通知了大家今晚办事,替贾义复仇,胡玮的兴头这才上来了,三扒两口地吃完就要催着我去。

好不容易给他说通之后,我找了一家宾馆,开了三间房,交代他们好好休息,自己爬上床就呼呼大睡了起来。

一整个晚上没有闭过眼的我,最须要的是养足精神。

因为,今天晚上,我决定要去办的那个人并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混混,他实在是太危险。

这个人出道的日子几乎可以赶得上胡玮的年纪,多年来,尔虞我诈,步步惊心的江湖生涯,早就把他锤炼得像是一把吹毛断发的钢刀,锋锐逼人而又冷酷沉凝。

最可怕的是,在这个人的身上,还有着远超于我所见过的任何其他人的自控力。

面对着此人,我并没有必胜的把握。

所以,我必须要好好休息,让自己达到最佳状态,来迎接那场即将到来,后果难测的恶战。

5点多的时候,我被宾馆床头不断响起的电话铃声惊醒,接过来一听,是隔壁房里小二爷打过来的地儿下午3点多就到了,打我的手机没有人接,最后联系上了小二爷,不想打扰我睡觉,就一直等到了现在。

起来之后,我神清气足,只是肚子里饿得简直可以吃下一头牛,匆匆洗个了澡,跑到小二爷房里,地儿将带过来的枪分给了我一把,然后我们叫上所有人一起去大吃了一顿。

吃过晚饭之后,已经是晚上8点多钟,我们开着车来到了市建设路旁边的一个小区里面。

小区是以前市里的百货大楼宿舍,国企改革之后,员工们纷纷自谋出路,很多的房子都或租或售给了私人。

出狱不久的幺鸡,一直都待在市区帮三哥做公路的事情,在九镇没有房子,而是把房子买在了这里,几个月前,我曾经陪着三哥来过几趟。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