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杀意浓 道左故人逢(1)(1 / 2)
江湖人,和青楼女一样,都是这个世界有人类以来,最为古老的几种行业之一。从古到今,无数的江湖儿女,或被迫,或自愿,沦落其中,不得翻身。
浪迹江湖有着寻常人体验不到的风险,被弱肉强食的残酷法则所淘汰的概率几乎高达十之八九。每一个历尽千辛万苦,奇迹般幸运地度过一次又一次劫波,最终得以风风光光站到顶点,并且活了下来的成功个体,只要将他们的经历写下来,都会是一个世人无法想象,无法相信,疯狂而又炙热的传奇。
譬如杜月笙、华青帮、廖光惠、皮财鱼……
当然,类似于这些万分之一的存在,并不足以成为一个人走上这条道路并且心存侥幸的理由。
但是,我却始终坚信自己可以。
因为,正是这种信念才让我坚持到了现在,如果连这一点都开始动摇,那我就已是一无所有。
自从得知黄皮归来的那天起,我就始终在留意着九镇道上发生的所有事情,尤其是得知他与老鼠联手一起办了明哥和牯牛,正式向义色宣战之后,我更是无时无刻不在私底下进行着密切关注。
我当然知道,这场战役还远远没有完结,后面一定还会有某些可怕的事情发生。
但是,我真的没有想到,黄皮的下一个目标居然就是我本人。
当初兵行险着,抱着必死之心救出张总之后,一直到现在,我都很少再去省城。
先撇开背后那位位高权重,稳居庙堂,捏死我胡钦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的谈先生不说。单凭葛朝宗、龙云二人的身份势力,以及他们和我之间所接下的仇隙而言,省城一地对于我胡钦,就已经不再是要去就去,适宜居家旅游、喝酒泡妞的寻常地方了。
更何况后来,我还曾不止一次的收到过风声,葛朝宗对我恨之入骨,多次在不同的场合扬言说,迟早要办了我。
正所谓,君子不立危墙。
我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我非常清楚自己的身份。
我知道,虽然张总器重我,廖老板看好我,可如果我真的落入了上面三人其中之一的手里,那么,他们二位也并不见得就真会拼尽全力,替我出头。
毕竟在他们迈向成功的这条路上,我不是第一个,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冒出来,可以帮他们办事的胡钦。
一将功成万骨枯,保帅可弃马前卒。
这些道理,他们远远要比我了解得通透。
不过,纵然话是这么说,人却永远都不可能主宰命运。
这一次,我终归还是免不得要去一趟省城。
形式主义的中国人向来讲究一个双喜临门,喜事总爱选在佳节。所以,每到临近年底的时候,结婚的人总是特别多。
好几年前,和樊主任一起合作放篙子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位朋友,也是樊主任当时的顶头上司。此人姓谢,五十出头,老家也在九镇,为人精明,长袖善舞。一直以来,在很多事情上,都曾经对我和樊主任照顾颇多。
后来,他步步高升,去年的时候,调入了省城一个职权部门任职。但是,彼此之间并没有断了联系,每到逢年过节,我和樊主任还是少不得要去登门拜访,孝敬孝敬。
今年底,他的儿子结婚,早在三个月前,就给我打了电话,通知我去吃喜酒。前几天,樊主任也专门约了我,说到时候一起去。
我当然是不能不去的。
为防万一,那天我并没有开自己的车,而是专门借了一辆朋友的广州本田,一大早,就去九镇接上樊主任,一起赶往了省城。
还记得出门之前,母亲给我说:“胡钦,你路上开车小心点,今朝雨落得大,开慢点啊!早点回来,什么时候回来啊?”
对于母亲习以为常的啰唆,我颇不耐烦,随口答了一句:
“就是吃个酒,搞完事就回来哒,你这么啰唆干什么。一两个小时的路,又不是远得很,未必不回来啊?”
当时,我说这话的意思,只不过是想要告诉母亲,这么近,我今天不回来,难道还要开到明天吗。
谁知道,这一去,别说明天了,我居然真的差一点就永远不再回来。
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我养成了一个特俗的习惯:任何情况之下,都不再说任何不吉祥的话。
如同所有有权有势的场面人一样,谢主任家里的婚宴也办得相当隆重。
樊主任去找邻桌的领导喝酒去了,我独自坐在一堆素不相识的人群中间,呆呆望着那一对在至亲好友的祝福下,有些羞涩却又依旧忍不住紧紧相拥在一起的新人。
新郎官的年纪看上去应该和我差不多,干净俊朗的脸上,散发我们这般年纪应该有的那种朝气蓬勃,乐观向上的光芒。美丽大方的新娘子,紧紧挽着他的臂弯,依偎在他的身旁,看向他的眼神里,荡漾着无边无际的快乐与满足。
在客人们的哄闹声中,他们对望、宣誓、承诺,然后相吻。
突然之间,我就产生了一股不可抑制的失落感。
他们活在我曾经活过的那个世界当中,他们的身上,有着我再也无法拥有的那些东西:一份正当而令人羡慕的职业,一个温暖安定的家庭,一位体贴相爱的伴侣,无数真挚诚恳的祝福。
我想,他们一定会白头到老,儿孙满堂。
但是我呢,我永远都只能做一只活在阴暗处的野狗,孑然一身,然后老朽,死去。
人生路,一子错,满盘皆落索。
婚礼完毕之后,樊主任还要留下来和谢主任聊聊天,叙叙旧;而我则想顺便去看看正在城市西边,大河对面大学城里读书的弟弟。
告辞一声,相互约好晚点见面的时间后,我独自一人驱车赶往了河西。
我始终都还记得,年幼时的弟弟曾经给我说过的一句话:“你就只和你那些狐朋狗友亲!”
虽然当年弟弟是童言无忌,但每当想起这句话,都会让我感觉亏欠了他许多。
其实,弟弟出来读书之后,很少回家,我们也已经很久不见,不知不觉间,他已长大。几根稀疏的胡髭让他的脸上逐渐显出了一份成熟,甚至已经开始有些明显的抗拒讨厌我对于他过分亲密的拥抱和嬉闹了。
我不怪他。
因为,我知道,他还并没有成熟到能够明白:在我的心中,他永远是那个露着小鸡鸡坐在屋门前,被人欺负了,就大哭着喊“哥哥”的小屁孩;他也不会知道,朋友是亲,可是,我却把他当作自己的一个部分。
到的时候,弟弟已经等在了大学门前。阳光之下,他一如身边无数个擦肩而过的学子一样,身上有着一种令我羡慕到死的书卷气息。
我带着弟弟一起来到了附近最好的一家酒楼。
看得出来,中国大学教育体制产业化改革之后,那些已经变成了官员、商人的领导老师们,对于学生的无情压榨到了何种地步。从头到尾,弟弟都像是一个从来没有吃饱过饭的流浪儿,对着一满桌的菜肴,狼吞虎咽。
他说,每天食堂里面的伙食,三元钱一份的肉菜看不到肉,一块五一份的蔬菜看不到油。
我问他为什么不在饭馆里面吃,如果钱不够花,我给他寄。
其实,弟弟并不缺钱,但他是一个好学生。
他说,学校领导规定为了学生们的健康成长,必须要在大学食堂就餐,而他身为学生干部,应该以身作则。
无可奈何之下,我不由得一阵心酸。
我想要好好陪下弟弟,陪陪这个寄托了我自己太多梦想太多未来在他身上的年轻人。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单独相处了,我想要把这个短暂而美好的下午,留在彼此心中,变成永恒。
可惜,这一点平凡简单的小憧憬,我却并没有机会去实现。
当一个原本绝对不可能会出现的人,就那样突如其来站在了我面前的时候,我终于领悟到了三哥当年的那句话。
出来混,迟早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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