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海陆空(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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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两国的军队在训练方式、部队编制、兵役制度等都不一样,而且人民军和日军之间还从交手,对于彼此的了解都很少。战斗力无从判别孰高孰低,只能看各自的装备了。

首先,在单兵装备之手枪方面,日军装备的手枪是南部十四式手枪,而共和国陆军装备的是一八式手枪。南部十四式手枪由日本名古屋兵工厂制造,口径八毫米、弹容八发,1925年成为日军制式装备,然而只限于将校级别军官,俗称“王八盒子”。

反观共和国陆军方面,一八式手枪是由原人民军后勤装备部牵头研发,数十位军工人才进行武器设计与研发,并经历上千次苛刻实验之后于1918年正式成为人民军制式装备,首次大规模装备是给自治『政府』运动会特勤安保部队装备,并在之后推广至全军,目前陆军六大集团军上至将军下至单兵都装备有该枪,一八式手枪采用双排供弹、枪管短后坐式原理、回转闭锁机构,『射』击精度高、破坏力强、环境适应能力好,它的大规模列装曾导致军队内部就是否进行格斗、拼刺刀等训练的争论,不过最终以加强枪械『射』击和单兵格斗能力并重结束争论。强大的单兵火力是避免伤亡的有效手段,当然也是日后和共和国军队交锋对手的噩梦,尤其是酷爱拼刺刀的日本军队。

单兵装备之步枪上,日军骑兵装备四四式骑枪,步兵装备三八式步枪,三八式步枪是日军非常重要的单兵武器装备。三八式步枪改进于日俄战争中备受诟病的三十式步枪和三五式海军枪,1905年正式定型生产之后曾向中国销售部分枪支,该枪主要特点是枪身较长、后坐力较小、子弹飞行稳定,因而该枪特别适用于身材矮小的倭人用于拼刺刀和精准『射』击,但由于子弹威力不足,除非命中重要部位,否则一穿一个眼不容易让伤兵罹难。其装备的掷弹筒威力倒是不小,不过就是数量太少……

反观共和国陆军方面,其主要装备是一八式折叠枪托式自动步枪,这是张宇的一个杰作,当然其真实剽窃对象是另一个时空的“八一式”自动步枪。该步枪采用成熟的工业冲压工艺,枪口加装膛口装置下方有通条和刺刀的卡槽,后端装有发『射』四十毫米枪榴弹的卡圈。每分钟近百发的战斗『射』速、四百米的有效『射』程、可发『射』三百米内枪榴弹(弥补手榴弹与轻型迫击炮火力空白)、弹头杀伤力巨大,该枪是不折不扣的战争利器,与一八式班用轻机枪一道构成了共和国陆军的步兵班强大火力。[]大国无疆35

另外,日军步兵装备中最为重要的轻重机枪,分别是大正十一式轻机枪(歪把子机枪)和大正三年式重机枪。后者是三八式重机枪的后续发展型号,『射』击精度非常准确,高平『射』击转换速度快,六点五毫米的口径却有着不俗的威力,四千米的最大『射』程和一百余斤的重量都是其深受日军喜爱的优点。但是同样是六点五毫米口径的歪把子轻机枪便没有如此好的待遇,其环境适应能力差、携带困难、『射』击连续『性』差等特点虽然不能降低它在日军中的地位,却极大的提高了持枪人的伤亡率……

而共和国陆军则与日军不一样,首先是在军工设计思想上就很有很大迥异。日军的武器研发大多是依照欧洲大战所得到的启发,并且其军事思想侧重于战术而非战略,军工基础又与设计思想相不符合,所以其武器装备很大程度上不符合其真实需求,但却又不能有太多讲究。

不过,共和国陆军是以原自治『政府』所辖人民军基础之上发展而来,欧洲大战期间人民军军事工业对欧洲出口大量武器装备和弹『药』,锻炼出一大批成熟军工人才和设计思想,加上张宇的合理引导,因此更加注重武器的实用化和系列化,无论是手枪、自动步枪、狙击步枪、轻机枪(班用)、重机枪、反器材步枪等等,所有的枪械都在追求系列化的同时注重战场适应能力即武器的通用『性』,因此曾在欧洲战场赢得了通用机枪的另类美名。

之所以是美名,是因为所有的枪械零部件都是标准化生产,步枪和机枪之间零部件通用率在百分之七十以上,不小心掉进泥潭里、被灌进了沙子等等都能很快打响,而通用的真正美名也就是说被损坏的枪支就是现成枪械修理原材料的来源,别管是不是在恶劣的战场修理。

两军之间存在更大差距的是炮兵火力上,日军普遍装备37毫米速『射』炮、70毫米步兵炮、75毫米山炮和75毫米野炮,装备少量的120毫米榴弹炮、100毫米加农炮、150毫米加农炮、150毫米榴弹炮。从炮兵装备来看,许许多多的火炮都是欧洲大战期间被证明没有多大实战效果的,尤其是山炮更是因威力、『射』程等方面的不足,战争不久之后便被各交战国舍弃,即便野战速『射』炮也只能依靠其可观的『射』速在军队中“苟延残喘”。

真正在欧洲大战中发挥威力的是大量的前线步兵轻重迫击炮,还有就是炮兵部队的大口径加农炮和榴弹炮。大规模列装的105和122毫米牵引式榴弹炮,威力巨大的152毫米榴弹炮、155毫米加榴炮、152毫米加农炮、203和305毫米榴弹炮等在各个交战国军队中数目巨大,所以欧洲大战是一场名副其实的炮兵盛宴,至今不少国家仍然保留着当初自治区卖过去的火炮,依靠每年出口各种口径的弹『药』和必要零部件,是共和国的好些军工企业必做科目。

强大的军工企业所支持的共和国陆军就没有客气了,除了在基础战术单位装备各种口径的迫击炮之外,提高迫击炮的精度、便携『性』和威力成了亘古不变的探究热点,而从陆军集团军说起,集团军有军属炮兵旅、师属炮兵团、团属炮兵营(连),出于不同的部队类型而搭配不同种类的火炮,也就是说是自行化还是牵引式方面有所不同,但口径上还是基本一致的。

军属炮兵旅有以消灭对方有生力量和破坏敌方工事为主的,亦可以消灭对方作战装备等的加榴炮营,配有十二门152毫米加农炮。有远距离压制与打击敌人作用的重加榴弹炮营,每营装备十二门203毫米加榴炮。该旅还有装备『射』击精准并且威力强大很适于支援作战的榴弹炮团,两团即六营共七十二门155毫米榴弹炮。

师属炮兵团以三个装备122毫米榴弹炮为主的榴弹炮营,每个营有十二门榴弹炮,并且该炮兵团有少量装备于一个重榴炮营的十二门155毫米榴弹炮;团属炮兵营则以十二门105毫米榴弹炮为主,搭配装备120毫米迫击炮的直属迫击炮连、装备105毫米无后坐力炮的直属无后坐力炮连,有些部队还在团级部队搭配战防炮连。可以说共和国陆军的炮兵火力是非常强悍的。

因此,抛开双方官兵的素质和战役战术能力。同级别部队的日军火力单位配备相比于共和国陆军相差一个级别,但加上火炮质量、威力等方面的判别,一个日军集团军的炮兵火力才能和一个正规共和国步兵师相抗衡。所以,要想打赢一个全装满员的共和国陆军集团军,日军需要在一个满员的集团军基础,即三个常设师团之上,再并加入一个装备二十四门150毫米榴弹炮的独立野战重炮兵联队、一个装备十六门100毫米加农炮的野战重炮兵联队、数个迫击炮大队,这样才能和一个共和国的集团军相抗衡,当然再加入一个装备八门150毫米加农炮的独立重炮兵大队,再从其他部队调入相当数量的轻重机枪之后,构成一个加强版的日军集团军之后,胜算或许会稍稍增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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