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1 / 2)
“你嫂子总担心我,恐怕过不了多久我就得被迫换地方开店咯。以后不敢在大学城里开书店,免得你嫂子吃醋。”
李月从来没想过竟然会有这一天。
林店长从十年前就开始在这个地方开店了,她以为一直到她毕业,都能见到店长。
看来林宥是真的爱着那个姐姐。
李月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她舍不得店长走,所以给林峰告白了。
对,没错,做了她几年来最愚蠢的事情。
告白。
她老老实实地告诉林峰自己的想法,然后假装在那个姐姐面前告了白,然后带着林峰去参加了他们的婚礼。
但是林宥还是走了。
而林峰这个污点却永远留在了李月的生命中。
“林峰,你帮我个忙好吗?假装我的男朋友,我会在苏姐面前给你告白,然后你答应,我们一起去参加林宥和苏姐的婚礼好吗?”
这是李月的原话,她至今都还记得当初林峰坚定地点了点头。
当初单纯的李月还尤其感动,没有错对这个小子,耿直!
然而这个小兔崽子,却好像得了失忆症,自觉地把假装两个字忘掉了。
从此以后,就黏在她的生命中,以她的男朋友自居。就像那所谓的狗皮膏药,甩也甩不掉!
这也就算了。
重点是,这小子,断了她无数姻缘。学长、班长、老师、保安?甚至连搞百合他都要插一手!
这无辜的表情,这令人绝望嘶吼的怯懦的“可是”,这脆生生却让人头皮发麻的“学姐”。
所有她的朋友,甚至她的亲人,以至于她家的狗!
都以为她喜欢林峰!
五、
晚上,终于下班了。
部门决定吃个大排档欢迎新员工。
李月本想拒绝,但不愿意再搞得更特殊了。
没错,平淡地对待林峰,淡定地面对他,迟早有一天,所有人都会明白,她和林峰只是普通的校友关系。
“你喜欢林峰就去追嘛,不要死鸭子嘴硬,喜欢就喜欢!”
“林峰还不错,你再不追可被别人抢走了哦。”
“所有人都知道你喜欢林峰,只是你自己没有发现而已,等你发现了就知道了。”
她的大学生涯里,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认识林峰,所有认识林峰又认识她的人,都以为她喜欢林峰。
不是我死鸭子嘴硬啊!是你们眼瞎好么!
如今终于摆脱了大学,摆脱了林峰,进入了工作。她一定要改变!
“咳咳,我来发言啊。”
李月举起手中的啤酒罐,轻咳两声:“最近有很多人误解我和我们新同事的关系,但大家一定不要误会了,我们只是校友。我很欢迎大家给我们的新同事介绍女朋友哦,这位弟弟从小受到我的照顾,把我当作姐姐一样。现在该换个新人来照顾他了,对不对啊。”
她边说着,边调笑两声,顿时让气氛活跃了起来。
“欸欸欸,这小子很帅!我有个妹妹,刚好,介绍介绍。”
“…”
看到人群中被灌酒的林峰,终于没有人再说是什么死鸭子嘴硬,李月松了口气。
往日无辜的大眼睛此刻穿过人群看向李月,神色晦暗映入七彩的霓虹光,根本看不清原本的颜色。
很快迎新宴结束了,众人都散了。
李月也不意外。她没有去关心林峰有没有喝得很醉,而是提起包就往家走。
就是要把那个臭小子甩在那,才能让他知道,李月的工作生涯里,不需要一个林峰来当牛皮膏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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