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血宝(1 / 2)
这是一个古老的墓穴,小山般高,一块巨大的墓碑耸立,除了大与古老以外,此墓并没有哪里引人注目,要不是有那块巨大的墓碑,绝对没人认得出来这是一座墓。
红翼血鬼红宝石似的双眼扫看四周,确定四周没有外人之后,妖气一涌之下,巨大的墓碑顿时缓缓下陷,露出一个阴风阵阵的洞口,并有抹抹血光冲出,红翼血鬼嗖声过后,钻入当中销声匿迹。
“当真是隐蔽呢,难怪鲜有人找得到它们的巢穴,原来它们喜欢在墓穴里做家。”林枫眉开眼笑,一口腊肉一口烧酒。
“废话真多!”石头白了林枫,悄无声息的落下墓碑之前。
林枫苦笑的摸着自己的光头,石头这杀千刀实在是太让人讨厌了,要不是自己打不过它,真的会把它拆成碎石。
别以为出家人就没脾气。
林枫用诛仙剑撬出一个洞口来,扑面而来的是令人毛骨悚然的阴气,仿有一头女鬼在脖后吹气,让人全身直打哆嗦。
在洞穴的尽头,是一抹血红,幽幽血光仿如火光一般的柔软,却是让人头皮发麻。
在洞穴之中,幽幽血光下,林枫见到了一幅幅整齐划一的棺木,位于洞穴的两旁,在血光的衬托下,显得无比的慎人。
一马当先,林枫执着诛仙剑,扛着大雄宝殿的牌匾,在前方气势汹汹的探路,这几天下来,他可没少用大雄宝殿的牌匾挡下妖精的攻势,在他的手上,牌匾相当于一块盾牌。
大雄宝殿的牌匾连三大妖王的攻势都能挡住,可想而知有多可怕。
“说真的,一真和尚,有我在,你完全不用出手,跟在我身后捡尸就行了。”石头傲娇的说道。
林枫嘴角抽了抽,这五六天下来,石头可是没少讽刺他,完完全全把他当成了一个小弟般使唤,他倒是对它爱理不理,但小白……把它当成了无所不能的偶像,那挤眉弄眼的表情要多让人生气就有多贱。
林枫没有理石头,法力催入诛仙剑与牌匾之中,随时准备出击。
洞穴并不大,却像阴曹地府一般让人汗毛发麻,棺木无处不在,有的已经破破烂烂,露出森白的骨头。
在洞穴硕大的空间处,一堆涂着红漆的棺木堆积起来,形成一座小山,一些白花花的骨头从裂缝中露出来,极为的慎人。
在棺木山的顶端,一幅打开上盖的棺木赫然在目,当中有着翻滚的血浪,无数的血珠从当中飞溅出来,血液溢出棺木,如同瀑布一般垂落下来,沾红了所有的棺木,地面积累着一层腥臭难闻的污血。
让林枫张口结舌的是,石头和小白见到这些溢出来的血双眼当即就开始放光,趴在地上,伸着舌头狂舔,如同喝水一般,一幅捡到十万八万的模样。
林枫差点没忍住一个箭步上去把两个杀千刀踩在地上,真的太气人了,这哪里有一个修神士的样子?完全就是两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不过当林枫触碰到这些血之后,不由打心底的佩服两个杀千刀,这是精血,无数生灵的精血,难怪小白它们会双眼放光,对它们来说,这可是一种造化,有莫大的好处。
林枫也有点心动,但他实在是下不了这个嘴,真特么恶心啊。
当然,对人类来说,精血只是强化肉身罢了,对修为并没有什么用,但对妖物来说就不一样了,反之,有大用。
毫无疑问,这一棺沸腾的精血想必是红翼血鬼花了不少时间收集的,这口棺也不会是什么凡物,像储物罐一样,当中还有一个空间。
在石头它们吃得津津有味之时,林枫双瞳猛然一亮,凝望着翻滚的血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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