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用助攻赢下比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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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利西奇在对位麦克戴斯的时候还能想起来重生之初自己对他的恐惧,很多时候人的发挥都是要靠心态的调节的,其实前世的米利西奇能力并不差,打得好了轻松的拿到20+0,打得不好的时候甚至让人觉得就是个高中生。

从前的米利西奇经常在比赛中根本不阅读防守,非常毛躁的直接一个转身勾手,根本不防守人和自己与篮筐的距离,而且有时候太过急于求成,动作做得太快不够充分,所以技术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在面对同龄人或是比自己能力差上很多的人的时候确实是不需要阅读比赛,但是在面对一些甚至要强于自己的对手时,并不是只靠天赋就可以硬吃的。

现在的米利西奇在面对除了那几个顶级内线以外的任何人都能够很从容的面对,现在的他面对麦克戴斯,一边用身体挤压着他,一边压低重心左手运球突破,麦克戴斯尽量在控制着自己的步伐跟着米利西奇,另外也在试图用力量推着米利西奇,让他运球的速度能够慢一些。

米利西奇突然一个转身,勾手出去,麦克戴斯下意识的跳起来封盖,但是米利西奇在转身之前双手持球的时候已经由右手将球传了出去,左手这个勾手只是一个动作而已,由于米利西奇的身板比较大,在场上挡住了一些球员的视线,所以在米利西奇做出勾手动作,麦克戴斯跳起封盖的时候大家都愣住了。只有接到球的托尼阿伦知道是怎么回事,他溜底线本来是扰乱活塞队防守,压根没想到这一球能传到自己,不过他是最快反应过来的人。直接在篮下快速一个上篮完成了这次进攻。

这一球甚至就连场边的观众都没有清怎么回事,等球进死球后场上两队的球员出奇的统一,活塞队球员没有去快速发球发动进攻,凯尔特人队球员也没有着急回防,大家都着球馆上方的大屏幕着刚才那一球的慢镜头回放,甚至连裁判都跟着着。

慢镜头中米利西奇全身的动作都是在为勾手准备的,一气呵成,只是中间用右手轻微一个手腕的抖动。球在自己身体的遮挡下,在麦克戴斯跳起的那一瞬间从他的裆下传了过去,这一球早一分晚一分都会是一个失误,简直是妙到毫巅。在清楚这一球之后奥本山的全场球迷竟然都对米利西奇喝起彩来。

场边的评论员都在说:“达科刚才这一次助攻简直是将篮球衍化成为了一种艺术,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天才,他配得上他的顺位,如果有再一次选秀的机会,也许他会成为状元秀的。”

其实内线球员想多做一些助攻是比较容易的。喜欢传球并且有那种技术和意识的内线总是能够拿到场均5个左右的助攻,布拉德米勒老了之后在公牛的时候依然还总会有神来之笔,内线的视野比较开阔,作为轴心的时候对于全队的跑动路线掌控能力也更加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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