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买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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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到这里,我忽然一下就明白过来。

他前面给镯子讨价还价,其实是为了耗费胖子的精力,同时也帮胖子解决了燃眉之急,这时候,他再提出让胖子帮忙“搬砖头”,胖子碍于刚才的生意不好拒绝,加上他的底价高,一成利的顺手利润,也让他没法拒绝。

胖子身边有那位吴先生帮忙,最后既然能答应下来,那么夜明珠出手就绝对不会低于两千万,他再做个顺手人情,把镯子直接送给他们,两边就是单纯的生意关系,没什么多余的瓜葛。

而夜明珠这东西,我之前就已经说过了,价格从十几万到几亿不等,不好搬的砖头,提成也就高一点,其实胖子就算是找刘少奇要两成,他也必须得给。

刚才谈到最后的时候,胖子说他的门路得找另一个朋友,隐义就是要再加一成,如果加一成,最后东西按照最低底价卖出去,刘少奇至少要给他四百万的提成,但是现在,他却只需要给他们三百八十万就成。

其实这就已经不算是“搬砖头”了,行话叫“活拿”,等于胖子直接在刘少奇手上把夜明珠拿走,最后卖出去的价,只能高于两千万,不能低,这样一来,卖出去的价越高,刘少奇就赚得越多。

而根据刘少奇最初给出的镯子的价,如果按照底价出卖,他们也不亏,这么看来,是两厢受益,按刘少奇给他们下的这个套,看最后吴先生的表现,他好像也没觉得自己亏了。

我忍不住对他竖了根大拇指,“刘爷英明,果然奸商!”

他一巴掌拍我脑袋上,“爷这叫大智慧!你小子学着点,以后毕业了就跟着爷混,你下墓淘宝,爷给你出货,珠联璧合,共创辉煌啊!”

我琢磨了一下,说:“我跟你合作,只能算是狼狈为奸。”

那胖子说三天之内给答复,我在刘少奇的铺子里窝了三天,期间给傻白甜打了六次电话,发了三条短信,电话是通的,短信也发送成功了,就是没收到回信,倒是老鬼和鬼子各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说现在的局面,也没接。

等到第三天中午,胖子给刘少奇来了个电话,说找着下家了,价格肯定在十个数以上,不过具体价格要面议。这本来没什么,关键是,对方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和他们面议的必须得是我!

那胖子的原话是这样的,“人说了,价钱好商量,不过有个条件,说是要方未白带上东西去面谈,刘老板,这个方未白是哪位?”

一挂上电话,刘少奇当机立断,“不卖了!都指名道姓了,肯定没有好事,我看没准是那个姓苏的娘们,故意引你上钩。”

“不是小苏。”我果断否了他的话,“她要想找我,根本用不着花这么多心思。”

我琢磨了一阵,跟他说:“我觉得我有必要去看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对方约在什么地方?”

听我肯定不是小苏,刘少奇是松了一口气的,毕竟两千万的买卖,不能真说不做就不做,他也就图个嘴皮子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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