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正宗官二代(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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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却不知在宋代的律法约束下,官员的亲眷大多是极其自律的,虽说以权谋私的人和事不是没有,譬如高俅的养子高衙内,但是李清照却不在其列,若不是此时关系到他白胜的安危,李清照也不会将身份和盘托出。

时文彬当即命人搬出椅子,给李清照等三人看了座,阎婆惜也不用跪着了,既然他们三个人是一起的,就算是审案也得让她们坐着受审,且不论原告的诉状是什么内容。

都坐好以后,时文彬整理了一下惶恐的心情,问起原告是谁,朱仝和雷横两人已然懵逼,没想到抓回来的三个人里竟有如此牛逼的人物,当即只好硬着头皮上前,将案件的概要陈述了一番。

此案的形式相当于后世的公诉,虽说有个确定的原告是宋江,但宋江此刻还在家里躺着,朱仝是他的邻居帮忙喊的。

听完了案情,时文彬沉默不语,他有心要网开一面,当庭释放白胜,但又生怕属下因此心怀怨恚,毕竟白胜身犯两罪,一罪是**,一罪是殴打当朝官吏,那宋江在郓城县的势力根深蒂固,整个县衙上下都与他关系紧密,在不知宋江是否会落下残疾的情况下,若是当堂放了白胜,今后谁还会给自己这个县太爷卖命?

犹豫间,李清照已经开始为白胜辩护:“时大人,请你不要偏听偏信原告的一面之词……”(作者按:或许有人会说这“大人”一词是清朝才有的,但是笔者认为,既然电视剧里就有包拯包大人的说法,本书何不从之?所以请某些读者不必较真,况且小说这东西本来就是虚构的。)

李清照在辩护词中指出了三点质疑:

第一点是关于对**罪的认证问题,从古至今都有一个说法叫做“捉贼捉赃、捉奸在床”,而白胜和阎婆惜并没有被人“捉奸在床”,仅仅是宋江看见两个人衣冠不整,并不足以证实他们有过**行为。

第二点是宋江和阎婆惜并无明媒正娶的婚姻形式,阎婆惜只是宋江包养的一个女人,并无迎娶的仪式,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非法同居。阎婆惜既然不是宋江的老婆,那么即便是她和白胜发生了关系,也不构成**罪。

第三点是关于白胜打伤宋江这宗罪,动手是宋江在先,白胜则属于防卫,尤其是在宋江拿了刀要杀人的情况下,白胜以拳脚反击属于防卫行为,这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不受伤害,如何可以定罪?

听了李清照的辩护词后,时文彬不得不承认李清照大有道理,当堂宣布白胜和阎婆惜两人无罪,正要释放时,李清照却又提出了反诉,因为宋江把阎婆惜的母亲打死了,人命关天,岂能放过?

时文彬听了之后把朱仝和雷横狠狠地骂了一顿,说宋江身为公人知法犯法已是大错,你朱雷二人莫非也要互相包庇、作奸犯科么?

当下做出最终裁决,白胜阎婆惜当堂释放,宋江刺配江州,只等他养好了伤就执行流放。除此之外,时文彬还拿出公款二十两银子送给阎婆惜,委托白胜给阎婆惜的母亲办了一场颇为隆重的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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