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赚的盆满钵满(2 / 2)
同样两个大门派,实力相差无几,但一方有无数灵兽助阵,另一方却光杆司令,这么一对比结果可想而之。
在沈立眼中,就这么一个身份,就算千万魄精也买不来,这礼送的太值了!
“炼骨令我就收下了,知道雷兄一番好意,不过这兽王心核却是因为跟雷兄有缘才送的,不要太过挂怀。”长时间的坎坷也让沈立学会了装腔作势。
收了令牌,沈立又跟雷氏兄弟海侃起来。
这两人因为受了沈立大实惠,把自己对魂兽的了解和见解一股脑地说了出来,也方便沈立日后行走大陆时,遇到难缠的魂兽有个应对之法。
几人正聊的欢,小白又叼着一块拳头大小的褐金色矿石冲了上来。
这矿石沈立认得,叫做“太阴金母”。
质地坚韧,魄力一激可柔可刚,而且相对金属矿石而言,这种太阴金母的重量极低,最适合打造防御性法器和铠甲,也算是不错的天地灵矿了。
“干的好,你就负责在这掏矿了,争取把地下的矿都给运出来。”沈立摸摸小白的头夸奖着。
小东西一听主人夸奖,高兴的直接扬起了两只前爪,原地转了几个圈圈。
把太阴金母接过来,沈立也没客气直接扔进了戒指,这东西虽然珍贵但比起兽王心核可差远了,看雷氏兄弟眼中没有一丝渴求的欲望,自然也就不用带他们分了。
一天半的时间,小白前前后后总共运上来三十四坨太阴金母,要不是它还要费力用牙口切割的话,远远不止这个数。
百兽谷中逗留的时间眼看着也到了,累的够呛的小白往幻琉璃手上一倒,直接呼呼大睡起来。
“兄弟,我这有幻灵珠,你给寻宝鼠挂脖子上,可以伪装成一般的噬金鼠,这样出了谷也不怕别人窥视,毕竟寻宝鼠是个稀罕玩意,能不露白最好不露。”雷猛适时拿出一颗中间有个圆孔的七彩氲氤珠子出来。
沈立也不客气,从戒指里割下一截独角犀的皮,把幻灵珠串了起来,挂在小白的脖子上。
说来也怪,小白的毛发立刻变成了灰色,看起来就像普通的噬金鼠一样,只是个头稍大点。
沈立试着把魄力灌进双眼,还是一模一样,看起来没有任何改变。
“这玩意太实用了,多谢雷兄,雪中送炭啊。”沈立竖起大拇指夸道。
“说什么谢!我雷猛说过,从今往后你就是我兄弟,我虎啸山庄的长老!”雷猛粗眉一横,佯装怒道。
“哈哈哈,兄弟,我大哥从来说一不二,你就认了吧。”雷鸣也跟着打趣。
“好,一世为人当兄弟,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一起出谷吧?”沈立笑着拍手跟雷家兄弟击了一掌,算了算出谷时间将至,提议移步。
几人也不拖沓,这趟进谷挣了个盆满钵满,除了剑流云外,个个皆大欢喜。
唰唰唰……
沈立五人,同时出现在百兽谷外,还是那幅场景,还是那几个守门的弟子,一天轮换一次刚好今天又是他们当值。
“看来你在里面没什么收获嘛,修为还是停滞不前,咦……竟然还找了头噬金鼠当灵兽,哈哈哈……”一个守门的弟子看到沈立当即笑了起来。
虽然没有什么恶意,却也听的沈立心头一阵不爽。
本来准备多少打赏点魄精的想法也没了。
“欢迎下次再来哈。”另一个守门的弟子也附合着,似乎沈立没能突破境界,完全不出他们意料之外,反而还有点兴灾乐祸的感觉。
如果他们要是知道沈立这一趟带走了难以计数的财富,不知道脸上又会是什么表情。
“兄弟,那我们就此别过了,有什么需要激活炼骨令就能找到我,珍重。”雷猛雷鸣因为还要在门口等父亲和大长老,所以暂时还不能离开,抱了个拳做了个别。
“珍重!”沈立还了一礼,带着幻琉璃和跟班离开了百兽谷往临瞳小镇奔去。
唰!
刚走了不到五里路,突然一道白影从天而降,速度快的惊人,连沈立都是在看到白影后才反应过来。
端庄、雍容、华贵。
这些词形容在这个从天而降的白衣女人身上,沈立都觉得太看低她了。
这个女人仿佛应该就是那种高居殿堂,被万人追捧的女神,多看一眼都会觉得自己污秽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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