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狗奴才仗势欺人(1 / 2)
拓跋澄亲自到山中找卫郎中。
卫郎中已近八十岁,身体没以前硬朗,这两年倒不外出了,因此拓跋澄很快找到他。
卫郎中开了几剂药。另外给了两瓶药膏,说要拌上珍珠粉和蜂蜜,用来敷面,坚持三个月,脸上的麻子自会消失。
冯清本来已绝望,有了要寻死之心。
抱着试试的态度,服了卫郎中开的药,又再用他给的药膏拌上珍珠粉和蜂蜜敷面。经过一段时间后,脸上丑陋的麻子一点点变淡,肌肤渐渐回复白皙细腻,一颗心才落了下来。
冯清的天花病好了,她搬离到另外一个院子养病。
御医道,天花病毒抵抗力较强,能对抗干燥和低温,在痂皮、尘土和被服上,可生存数月甚至一年半之久。
——也就是说,要一年半后,冯清的天花病才彻底痊愈,不再复发。在这段时间里,她不能够外出去接触人。
所以六月冯令华成亲的时候,她只能呆在院子里。
莫琴向她打听那面的事儿,告诉她,冯润也回冯府来了。冯润比以前更美了,刚出现在冯府,很多人都朝了她看,眼中尽是惊艳。
她给冯令华的礼物是一根“童子如意平安”簪。
簪头是由一块莹润细腻的玉石雕成一男童,手托一个蓝宝石雕琢的宝瓶,瓶口插几枝细细的红珊瑚枝衬托着一个“安”字,男童背后一柄金如意柄,与宝瓶连为一体,寓意为“多福多寿多子孙”
莫琴道,据说这簪,还是当年太皇太后赐予二小姐的。
冯清听后冷笑一声道:“她自己都不能生孩儿了,看着这簪也是刺眼,不如做了个顺水人情送了七妹。”
说完后想起了什么,伸手捂了嘴巴。因为这天花病,引起败血症,她身体损伤严重,御医说,以后不容易怀上孩儿。
所以她嘲笑冯润的当儿,何尝不是嘲笑自己?
这样一想,冯清觉得内心如五味参杂,翻江倒海那样。她的胸口像是塞了团棉花,堵得令她喘不过气。
如今她十七岁了,已是一个老大不小的年龄。再养病一年半,也是十八九岁的年龄了,算是个老姑娘,——别的姑娘都是十四五岁出嫁,十三岁出嫁为人妇的也不少。
冯清的婚姻,一而三的被耽搁,心中的苦也只有自个人知。
还好太皇太后让心腹来捎话,让她安心养病,两年后将她迎娶进宫,立她为后,并为她免去“手铸金人”的规矩。
冯清这才略略安下心来。
此时的冯润,坐在后花园的亭子里。
陪她在一起的,是冯夙之妻郑雪雁。冯夙尽管嫌弃郑雪雁“要长相没长相要身材没身材一点看头也没有的丑婆娘”,但郑雪雁肚子还挺争气,嫁到冯府第二年,为冯夙生下一子。
这使常姨娘直乐得只见嘴巴不见眼睛。
之前冯夙已有了两个女儿,是他宠爱的小妾云姬所生。郑雪雁生下的儿子,既是冯夙的长子又是嫡子,郑雪雁也算是扬眉吐气了。
但此时的郑雪雁,却十足的怨妇。
她向冯润埋怨道:“自从我进门后,他就冷淡我,就是新婚那几晚跟我在一起,之后从不到我房里来。我生下颉儿之后,他也是正眼都不看我一下,颉儿都一岁零两个月了,他……他也没到我房里一次过。他整日里跟那个狐狸精云姬在一起,对我不理不睬的……”
冯夙不爱郑雪雁。
长得不美是一个原因。
主要原因呢,套过拓跋澄的话来说,她不是冯夙自己选择心仪的对象,他们的婚配是太皇太后之命媒妁之言,夹着家族利益的牵绕,世俗的纷争与虚伪。
而云姬不同。
虽然出身低贱,可她是冯夙喜欢上了,然后才把她纳过门为妾,——还有一点,她五官长得跟彭城公主极相似,几乎是彭城公主的翻版。
离新郎拓跋澄上门迎接新娘子冯令华的时辰还早。
早到来的亲戚与宾客多数到后花园来,很多也都带着自己的孩子来了。那些孩儿在各自的奶娘和侍婢带领下,在草坪里嬉戏。
逛秋千,放风筝,追逐打闹。
快乐的欢笑声,传了到处都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