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跟我捉鬼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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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贯,今年二十七岁,是一家客栈的老板。

你没听错,就是王贯,跟你们知道的皇冠是没有任何的关系,虽然我读书的时候曾经被人起了个外号叫长安,但我跟这些车真没啥关系,严格说起来,我这辈子唯一跟汽车有关系的,就是被车撞死那的一次了。

是的,我在两个月前被车给撞死了,结果到了地府的时候,阎王很不好意思的告诉我说,他们把我的阳寿给算错了,我不应该死的,我的阳寿是七十八,我应该还能再活五十一年的。

按道理来说,他们应该马上把我送回阳间了,可悲催的是,我的尸体被火化了,所以就算他们送我回去,我也回不去了。

在大闹了地府三天之后,阎王说他可以帮我另外找一具身体,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借尸还魂,而且作为补偿,他们还可以给我多加二十年的阳寿,不过好处也不是白给的,我还得帮他们做一件事,那就是我要去他们地府在阳间开的一间客栈当三年的掌柜,等到三年期满,我就是自由身了。

这家客栈叫做“三点水客栈”,至于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我也不太清楚,听说这名字还是判官他家小舅子取的,他小舅子还是个特别有文化的人,所以才取了这么一个特别有文化的名字,我就不明白了,“三点水客栈”这名字就怎么有文化了。

这家客栈位于江州市明兴路北安巷三十九号,这不是一家普通的客栈,因为这家客栈,不接待活人,这是一家阴灵客栈。

按照判官的说法,人死之后,正常情况下,魂魄是会自动进入地府的,但凡事总有例外的,比如有些人死的时候怨气太重了,或者执念太强了,不肯离开,非要留在阳间,这就变成了孤魂野鬼,这孤魂野鬼多了,阳间可就不太平了。

对于这种情况,地府也不会坐视不理的,他们会专门派人去抓捕这些在阳间四处游荡的阴灵,但是由于这些阴灵之前已经错过了进入地府的时间,只能等到鬼门关开的那一天,再由阴差安排,统一带回地府。

不过鬼门关什么时候会开,这个时间也没个准,所以在那之前,他们就只能暂时住在地府设在阳间的中转站,也就是这家阴灵客栈,而我这个客栈老板的工作,就是负责看管这些阴灵,等时间一到,再送他们上路。

对于这个差事,我的内心是拒绝的!

非常的拒绝!

但是判官告诉我说,他给我找来这具身体,不太好,阳气不太足,加上我之前魂魄受损,所以最好在至阴至寒之地养足三年,否则很有可能一不小心又死了,而且要是魂魄受损弥补不了的话,他们也帮不了我,我就算重新投胎也只能当一个傻子。

纠结再三,我最后只得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就是当客栈老板三年,帮他们看管这些阴灵。因为判官说的那什么至阴至寒之地,就是这家阴灵客栈,整个江州市,也没哪个地方比这里更阴寒的了。

这家客栈是一所旧宅院改造而成,所在的地方不仅偏僻,而且整间客栈从外面看起来还破破烂烂的,是那种正常人看一眼都绝对不想走进去的地方,接过判官递给我钥匙之后,我就成了这间破烂客栈的老板了。

判官告诉我说,鬼门关设在客栈后院的那口井里,让我小心千万别掉井里去了,还有一点就是客栈是设有禁制的,凡是进入客栈的阴灵都会被困在客栈里面,想要离开客栈就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要客栈老板带出去才行。

判官告诉我这些,只是警告我,让我不要随便把里面的“人”给放出去了。

客栈位置虽然偏僻,好在里面所有设施一应俱全,至于接待阴灵什么的,我在地府里呆了两个月,也都见识得差不多了,对我来说,这也就跟接待普通客人没什么分别了,除了整天呆在客栈里有点儿无聊之外,别的倒是还能接受。

客栈里现在是一个客人都没有,不过就算有客人,估计也没我什么事,只要我不带他们出去就得了,这还不简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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