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风城玫瑰VS坦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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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第二天还有一场背靠背的比赛,所以黄蜂队的球员在酒店稍微吃了点东西,就匆忙的飞回了新奥尔良。他们将会在主场迎战传奇球队--芝加哥公牛。

芝加哥公牛的鼎鼎大名自不赘述,不说战绩,仅仅出了一个篮球之神就足以证明这支球队的伟大。而现在,继乔丹之后,公牛又出了一个旗帜性的人物--风城玫瑰德里克-罗斯。

德里克·罗斯,1988年10月4日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司职控球后卫,效力于芝加哥公牛队,有“风城玫瑰”的别称。2008年NBA选秀,德里克·罗斯以“状元秀”的身份被芝加哥公牛队选中。2008-09赛季,获得NBA年度最佳新秀。进入联盟第三个赛季,也就是去年,22岁的罗斯获得NBA常规赛最有价值球员,成为历史上获得最有价值球员奖项最年轻球员(可惜天妒英才!)。

现在,风城玫瑰享誉世界,他劲爆的打球方式、毁灭性的攻击让无数人为之着迷,他超快的速度带着公牛极速前进,像一辆极速奔弛的烈火战车,碾碎前路上的一切荆棘。虽然在上赛季受过伤,但期间他几乎完爆了联盟的顶级控卫,就是不知道杨一顶不顶得住!

……

胖子现在很悲伤,他刚刚把罗斯的比赛视频看了一下就猜出了自己明天的命运。以自己现在的速度,不被罗斯突成筛子才怪。他现在有些后悔自己当初买顶级控卫意识了,特么的,买这东西完全是个错误。三百个荣耀积分呐!这特么要拿三十次四双才能拿到。

不要说四双,特么现在拿三双都成问题!自己当初是怎么鬼迷心窍才会拿三百个荣耀积分去换这个根本无法无法完全融合的顶级控卫意识。

当初要是只换一个中级控卫意识,然后换一双疾风靴(增速鞋),在加上自己超强的身体,那岂不是见谁突谁,各种突破,投射是见谁灭谁,谁人能挡?

都怪保罗和德隆,要不是季前赛被他俩各种戏耍,自己也不会失心疯去买个顶级控卫意识,那不是自己的菜啊!

胖子就因为这事,从此恨上保罗和德隆,所以以后就有江湖传言:吃饭睡觉打保(罗、德)隆。

……

新赛季第三场比赛在新奥尔良竞技场如期而至,这是一场新老状元之间的对抗,很有嘘头,所以被TNT安排全美直播。

“查尔斯,开赛前我就跟你说过,The One虽然拥有像你一样的力量,但他速度是限制他成为最顶级巨星的桎梏之一,你看看现在他是什么样,完全被罗斯风一般的速度过的找不着北,就像一头迷路的熊!”肯尼-史密斯笑道。

时间回到三秒钟之前,德里克-罗斯接到吉米-巴特勒的传球,一个变向就抹过了杨一,胖子也就伸手阻拦了一下,身体的反应完全跟不上脑袋转动的速度。罗斯过了杨一后,飞身暴起,在罗宾-洛佩兹的脑袋上暴扣了一个。

……

“哈哈,肯尼,我早就说了,The One的力量是完全能够碾压NBA的所有后场球员的,这下你看到了吧!”查尔斯-巴克利指着肯尼-史密斯大笑道:“像The One这样出色的年轻人,完全可以去内线和那些大个子肉-搏嘛,在外线不是欺负人吗?”

“让我们来看一下精彩回放,The One在罚球线附近接到埃里克-戈登的传球,他直接利索的抗着罗斯来到篮下,看看罗斯涨红的脸色和青筋暴起的手臂,我们就知道他为了防守The One所付出的努力,可惜,他强壮的身体在 The One面前不值一提,The One抗着罗斯来到篮下后直接转身双手暴扣,罗斯伸手阻挡,二加一,Tne One打三分成功。罗斯这个犯规太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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