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治得病、治不得命(1 / 2)
兴许是觉得那一次的交谈失态过于冒昧,毕竟弄得琮叔兼小师弟无话可说、默默退走了,她更无言,更闷,为什么要把那段心里话诉说给他呢,可能是预感他听得懂,他也真听得懂、看得清楚,人往往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会冲动、突然、抑制不住,事后回想,就会说我当初为什么那样?然后去找这事儿的必然性……总之事情复杂,一团乱了针脚的麻,人也复杂,更何况她这种容易乱想的人。
在原著“茗烟闹学堂”那件事后,牵扯出贾蔷外搬,也许生出了什么流言蜚语,秦可卿便一直闷闷不乐,心病以至身病,治得病,治不得命,还能怎样呢,对交心的王熙凤发出这种感叹,大抵,人类在创造了物质与精神文明之后,反而用文明来糟蹋自己?
含蓄、矜持、优雅……具备闺阁小姐的一切美,美,真是一种好东西,葱花配桃红,汉服大气、魏晋风度、因赵飞燕衍生出来的褶裙、宝珠玉石金簪步摇、象牙白的长袄,那包裹着的美,就像她做针线吐出的唾绒,往窗台一放,遥对牡丹,对未开的秋菊说“宁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不管现实怎么无奈、肮脏,心理上总希望洁净、一尘不染,闻那檀香的味道,她的情感就像熏笼里飘飘荡荡的烟,飘啊,飘啊,此际思绵绵,看不到方向,唯有随风。
心细,这种东西好奇怪,就像纣王剖出来的比干的心一样,是好处,也是坏处。她此后几天不敢再与他交谈了,说话也必须有个人在,孤男寡女不像话的,要避讳,人言可畏,尤其是文人的笔杆子,比刀子还利害,骆宾王两句“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可是把一代女皇武则天打上了千古洗不掉的标签。
她和秦钟却时时能说话的,通过兄弟也对他有了一知半解的印象,君子小人在他这个年纪不合适作为评价,怎么说呢,给她的感觉,介于入世和出世之间,入世时他心系身边一丝一毫的实事,就像她的管家,出世是秦钟复述的话,总觉得飘渺。既是堂叔,也是师弟,她发现由于王熙凤产生的芥蒂,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世事真难料。
他看到她装作浑然没有那天的事儿一般,为了不至于尴尬,他也当没发生过,交谈止于礼节,然后时光悄悄慢移,秦钟被老爹私下训斥一回,拿他做比较,不得不啃“之乎者也”,与他的关系倒也渐渐深厚了些。秦业慢慢讲到了破题,便开始出题目,安排作业,他不厌其烦地一一思考、记忆、下笔,春寒料峭的时光,快过了。
……
四人同堂一起吃饭,食不言寝不语,待饭食毕,秦可卿手提帕子抿嘴,以茶漱口,“今儿是清明节,年节、清明、中元、寒衣,要开祠堂祭祖的,琮叔那边可有人来摧?”
“是瑞大哥来通知……”贾琮也漱完口:“我说暂时不回去,有珍大哥、琏二哥在,应该没事,往返三十里,读书就像当官兵,难道一封信过来说家里有事,就能不打战不成?”
那个贾瑞,是贾代儒的孙子,二十出头的人了,一事无成,原本下一年就会被王熙凤整死,而王熙凤现在不当家了,那些事怕是不会发生了,看来他的出现,连锁反应、蝴蝶效应,已经改变了一些轨迹。
“我也是一个样,东府派人来摧,再歇几天就回去,东城朝阳门外有座天齐庙,离这儿最近的了……”秦可卿轻蹙眉头,说道:“我和弟弟去那儿祈福。”
秦钟拍手叫好:“子礼也一起去吧,多热闹。”
子礼是贾琮的字,由于“琮”与古代的礼器有关,秦业给他取字子礼。
秦可卿眸盯茶壶,等秦业点了头,才回房换衣。
留下三个男人,秦业道:“子礼所提的社仓,甚合我意,前几天我跟象新提了,象新与顺天府尹有交情,他们在宛平建了一个社仓,这是利国利民啊。说起你的梦靥灵光,象新还啧啧称奇,说定要见见你。”
象新是西城御史刘东升的表字,贾琮道:“都是老师教得好,象新先生还是和老师一般,没有升迁的迹象?”
“难,我们都熬了半辈子了,象新的才学远胜于我,他本来是该选翰林院庶吉士,因为他儿时不小心,脸上留了伤疤,被刷了下来。不过,我和他交情泛泛。”
秦业在心里把贾琮视若己出了,想一心教导他,来日也对自己、秦钟有利,而且这学生好教,他不愿抓得太紧:“你也出去看看吧,多见些世情也好,钟儿便是被我惯坏了。经义也不能落下,回来拿给我看。”
贾琮恭敬应允,与秦钟一道儿出来,秦可卿带两个丫头,立在落漆的柱下,她换了浅红披帛、牡丹镶领长袄,绣花鞋若隐若现,头发放了下来,直披到腰臀之间,脸施淡粉,唇涂朱红,不加封腰,整个人如画中走来,柔荑修长,眉目如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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