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女人身穿淡色旗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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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的懂。其实我也纳闷它为何这么有灵性,我说什么它都懂,而且很听话。”

北挽君把玩着她的手,“你还真以为它有灵性?”

“别这么小瞧它,我就觉得它很好……”伊希娅看着安静趴在地上吃东西的金毛寻回犬,嘴角勾起温柔的笑。

下颚被捏住,男人扭回她的脸,让她对视着自己:“女人,你再那般炙热的看着它,一只狗我也会吃醋。”

伊希娅嘴角抽了抽,看着他这认真的表情,很想笑。

“它只是一只狗而已,你也太小气了吧?”

“你第一天认识我?”

“……”

男人按住她的腰,俊颜贴近她,温热的气息喷洒在她脸上:“我就是小气,小气到你眼里只能有我!”

“……”伊希娅叹口气,这不是一般的小气啊,还夹杂着浓重的占有欲。

“对了,这只狗是什么品种啊?”

“查尔德!”

“是。”一直安静站在身后的查尔德闻声走过来,低沉着嗓音道:“这是来自英国苏格兰的金毛寻回犬。是比较现代并很流行的狗的品种,是单猎犬。作为用来在猎捕野禽的寻回犬而培养出来的,游泳的续航力极佳。金毛寻回犬的独特之处在于它讨人喜欢的性格,是属于匀称、有力、活泼的一个犬种,特征是稳固、身体各部位配合合理,腿既不太长也不笨拙,表情友善,个性热情、机警、自信而且不怕生。金毛犬最早是一种寻回猎犬。现在大多作为导盲犬与宠物狗。对小孩子或者婴儿十分友善。金毛犬是位列世界犬种智商排行的第四名。”

伊希娅微笑:“这么厉害。那它现在是什么年纪?”

“从体格和牙齿来分辨,应该是24岁,正值青年时期。”查尔德又道:“源自苏格兰的金毛寻回犬能够风靡世人,当然除了它一身金黄色的被毛吸引众生外,同时也因它们天生温驯的个性,令人对它爱不释手。要追溯金毛寻回犬的历史,大概要穿梭到1865年的时候,那时苏格兰流行打猎,因此擅于捕猎野生动物的中型犬种就大受狩猎家欢迎。”

“接着说。”

查尔德就像一个会移动的百科全书:“其后苏格兰有一位贵族就尝试以黄色的拉布拉多寻回犬,同现在己绝种的拉布水猎犬混合繁殖,品种经过改良后,成为了今天的金毛寻回犬。金毛寻回犬在英国风行一时,知名度不断提高,深受英国人的欢迎,1903年第一只金毛寻回犬在英国狗会正式登记,8年后英国金毛寻回犬会成立,可谓名噪英伦。其后有一些到英国旅行的游客,更把金毛寻回犬带回美国、加拿大等地,作为打猎之用。在2001年金毛寻回犬更被AKC选为十大最受欢迎注册犬种之一,排名紧次于拉不拉多猎犬,风头可谓一时无二。”

“……”

“金毛寻回犬性格善良友好、对主人十分忠诚。它的感情丰富,个性开朗,喜欢与小朋友玩耍,基于遗传上的特征,很喜欢运动,而且相当贪食。金毛十分聪明,极富幽默感。在正常情况下,对其他犬或人不犬叫不歧视。”

“小家伙,没想到你这么厉害。”伊希娅越看越喜欢:“对了,它还救了我两次。”

“……”北挽君。

“奇怪的是,那些狗袭击我的时候,它只要一出现,那些狗都怕得逃跑。”

“我想起来了。”查尔德盯着金毛寻回犬道:“前段时间负责养犬的侍卫说,在狗群里有一只高贵金毛犬。那些猎犬见到它都怕得跪在地上,不会就是这只吧!”

“一定是它,不然那些狗见到怎么会那么害怕?”伊希娅抚摸着它的毛发:“小家伙,原来你是狗狗界的扛把子呀?”

“……”

“小家伙……”伊希娅微皱起眉:“它还没有名字吧,要不大总裁给起一个。”

北挽君轻挑起眉。

“你见多识广,而且这狗还是你饲养的。”

“全身这么黄,就叫大黄好了。”

“……”

“不然叫大屁也可以。”

伊希娅眯起眼睛:“你还能再随便点吗?”

“我不是专业给别人起名字的!”北挽君咬牙切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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