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解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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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你今天晚上去哪里玩呀?”

“我呀,今天打算去新开的那个酒吧看看,并且前两天我们晚上钓了一条大鱼啊,刚好手里有钱了。”

“你可真行,随便出去一趟就能挣到外快,哪像我们什么都碰不到。”

站在大桥另一头的交警,在快要下班的时候相互聊起来,坐在摩托上的一个人,问道:“那笔外快到底是怎么回事呀,要是有机会我们也跟你去钓钓。”

正在抽烟的那人,把手中的烟灰弹掉,说道:“那天晚上本来以为会白出来,谁知道......”

刚要说道关键时,几人眼前一道车影快速闪过,速度之快,让所有人都没有来得及反应就冲以过大桥向外面而去。

那人手中的烟都烧完了,他都没有感觉到,一直到烟嘴发出炙热感,他才慌忙把燃尽的香烟扔到地上,用嘴吹着被烫伤的手指。

“你看到刚才冲去的是什么吗?”他向身旁的另一位同事问道。

那人眼神有些迷茫,摇着头表示自己也没看清楚是什么东西,坐在摩托车上的人,说道:“不会是辆车吧?”

“不可能,能把车开的这么快,要么不是疯子,就是想自杀的。”那人马上否决掉了,他压根不相信有人会把车开的这样快,单不说控住车的方向,就算是要刹车,也会因为惯性向前强行行进很远的,根本就是找死。

“难道说我们都看见幻想了?”

“可能还真是。”

“那要是这样那咱们这两天就别再去酒吧了,以免加深病情。”

“嗯嗯嗯。”三人都达成一致,都以为看见了幻觉,可刚刚的车影还真是别人有意开过去的,一不是为了找死,二不是为了装逼,只是为了去带回一个人,而开车的人也正是林帆。

之前林帆在宋杰的告诉下,知道了肥猪那帮人把钟玲玲给绑架到了,跨海大桥的另一面,在另一面是蓝山市与外界相连的第一个中心区,这里连通着其它地区车辆来往,也是最早富起来的地方,同样也是蓝山市经济命脉所在。

这里也是血狼帮的总部,位于中心地带,那一栋二十五层的大楼中。但由于最近警察盯得比较紧,所以刘海他们也不敢把钟玲玲藏在那里,只不过是把她带到郊区一处废弃地采石场中,在那里打算等明日的法庭审判结束为止。

林帆开着车,速度近乎于风速,一路的横冲直撞,这才把车开到郊区那处采石场附近,在距离采石场还有二三百米的时候,他把车开到附近的林中,隐藏起来,自己徒步向采石场靠近。

这时天色已经暗下来,采石场位于大山之中,而周围都是已经没有居住的破房,里面不时会钻出一些夜间的小动物,外出觅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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