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九生九世(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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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缘是很虚无的东西,有的时候却真挺重要的。

“在我还是小狐狸的时候,有一天在山里玩耍,中了猎人的捕兽夹,被一个采药人救了。”

如果采药人是个年轻漂亮的小伙子,这个故事就很俗套了。

“采药人是个老伯伯,他也许有八十岁了,还要抱着我在山里走,我那时发誓,如果我能活下来,一定要报答他。”

原来不是小伙子,是个老头子,那么故事还不算太俗套。

“伯伯皆尽全力救治我,为了不让我落下残疾,要去悬崖峭壁上采折翼灵花。”

估计老伯伯该摔死了,这是所有人都能猜到的答案,故事又沦为俗套。

说到这里,仇九妹提起裙摆,让大家看到她如白玉般明亮的小腿。

本应无瑕,却有一道刺眼的伤疤。

“我没有落下残疾,却留下了这条疤。”

在这样美丽的小腿上有一条疤,的确有点可惜,可是无论如何,总比落下残疾要好得多。

“我的伤已经痊愈了,老伯伯就放归了我,他离开山里了。”

那么,接下来,就该轮到狐狸报恩了。

“我用过折翼灵花,又受了日精月华,所以能滋养妖灵,得到神通。”

如果折翼灵花是她能修成妖的关键,她的确该去报恩。

因为一只狐狸,是无论如何也攀不上悬崖的。

“可是,当我能幻化人形,进入人间时,老伯伯早已经过世了。”

也对,妖想修成人身,至少要历经几百年,老伯伯下山的时候已经八十岁了,哪还有时间等她?

“我寻到了老伯伯的后人,我本想报答他们,在我知道真相以后,我恨他!。”

真相?

难道真的不是救命报恩这种俗了万万年的故事?

“老伯伯留下许多家产,有药行,也有皮帽行。”仇九妹悲切的一笑,似乎回到当年:“我看到许多用狐狸皮做的帽子,每一顶都完美无瑕,没有一道疤。”

如果这么说,老伯伯救了一只小狐狸,并不是因为他的善良,而是要剥了狐狸皮。

之所以又放归了狐狸,是因为皮毛留了疤痕,已经不能做原料了。

“我发誓,我要报仇,要杀他九生九世!”

难怪她自名仇九妹,根源是在这个誓言上。

故事终于不俗套了,开始变得血腥。

“我嫁给他的第一世,他是个醉鬼,喝多了酒就打我。”仇九妹轻轻淡笑:“他打我,我就跑,他追到岸边,我跳进河里,他也跳进河里。”

所有人都看懂了仇九妹的笑容,醉鬼肯定是溺水死了。

“我生下他的第二世,是半人半妖的怪物,眼睛很媚,身上长满了红毛。”仇九妹眼中流露出淡淡的悲切:“怪物被官府和法师抢走了。”

所有人也读懂了淡淡的悲切,婴儿一定被人烧死了。

“我勾引了他的第三世,那是一个和尚,和尚犯了戒条,就要被逐出山门。”仇九妹笑了:“和尚为了我偷了许多供奉钱,他下山的时候,山脚有一群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在等他。”

唉,让人如此唏嘘。

已经躲进庙里了,仍然躲不过脖子被挨上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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