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贵族的坚持和魔鬼的诱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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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不喜欢被爱,只是你们都不值得我去爱。

酒德麻衣高高站在舞台上,红色的劲装勾勒着她完美的曲线,漂亮的脸蛋在头顶的镁光灯下看不清楚,只有乌黑的长发和眼角锋利的绯色异常醒目。

路明非知道她喝醉了,但是她醉的异常清醒。

路明非还知道酒德麻衣身后的那个不起眼黑袋子里放着两把锋利的日本刀和还未组装的狙击枪。酒德麻衣是耀眼锋利的女孩,她并不能算是单纯善良,可是她的心里也有一片柔软细嫩的地方,为那个永远不会爱的人留着。

路鸣泽到底是用了什么手段收服的这个浑身是美丽的尖刺的女孩,路明非不知道。但是路明非知道,喜欢小魔鬼的女孩很多,多到连小魔鬼自己可能都算不清楚。有时候,他可能只是裹紧了自己身上黑呢子大衣的时候,在街头随手怜悯了一个某个人然后他自己都遗忘的一干二净,根本不记得那个人的脸。但是偏偏就是这样,却被那个女孩深深的铭记在了灵魂深处,小魔鬼是不沾凡尘的优雅,那份优雅,很容易让人为他爱的万劫不复。

小魔鬼是魔鬼,魔鬼不懂爱,但是魔鬼永远比天使更加能够诱惑你心底那份蠢蠢欲动的心,那颗想要爱一个人,想要被爱心。

所以说,天使永远只能活在祷告梦想中,而魔鬼却能够活到大结局,将所有人玩弄在手心。

路明非以前无聊的时候看过一篇小说,名字他都已经忘记了。但是内容太出奇,让他很久都没能忘记。

那本没有出版的书里写一个魔鬼爱上了天使,可是天使厌恶他。魔鬼为了能和天使多一天多一天的见面,于是设法让一个女孩爱上了自己。天使想要拯救那个女孩,于是和魔鬼交涉,魔鬼和天使约定,如果女孩最后爱上天使,他就离这个女孩远远的。天使接受了这个赌约。最后的结果是作者让女孩爱上了天使,魔鬼真的离开了。只不过魔鬼离开的时候吞噬了女孩的灵魂,他要天使永远记得他。记得这次被戏弄,也就永远记得他。

记得作者写的时候,女孩是第一人称,整本书怎么看都好像是因为那个女孩多么多么的优秀才吸引了天使与魔鬼的争风吃醋,因爱生恨。然而在最后,作者写上了一句“一切有为法,皆梦幻泡影。这一切的一切,又有谁能看懂。

路明非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忽然一动,再次翻看那本书,才发现作者在每一次的对话里都用尽了心力在表达那种渴望的爱情。魔鬼对天使望而不得的压抑等了又残忍的感情。

“一切有为法。皆梦幻泡影。如露亦似电,应作如是观。”出自《金刚经》,全名《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来自印度的初期大乘佛教,对后世影响特别大的这本书路明非没看,也自认为看不懂,但是这句话他知道,也曾经面对着这句话忽然流泪。为什么会哭?他曾经不知道,现在想来,大概是那时候就隐隐约约能够和未来有着些许什么共鸣了吧。

酒德麻衣在台上高贵冷艳的哼唱着什么和歌,原本这种清惨的调子应该会被大家哄笑着吹着口哨赶下来。但是酒德麻衣实在太美了,她的美无形的压制着在场的所有男男女女,谁也没有和那份美说话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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