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我的麦克风》(1 / 2)
“这小子......居然真的要唱?”
众人全都愣在那里,不管是满不在意的马老板,还是黄毛吉他手、黄源,他们都呆呆的看着苏皓,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歌唱能力的差距,普通人可能说不出来在那里,但是也能明白谁更好一点啊。
黄毛说的,让苏皓自己乖乖离开并不是乱说,实际上在酒吧斗歌的时候,当两者相差过大的时候,不少驻场歌手都不愿登台,免得丢脸。
可是苏皓......
一时间,黄毛甚至想指着苏皓问一句——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和源哥的差距有多大啊?
“吉他借我。”苏皓再一次道。
“好!你既然想唱,那我就成全你!”黄毛咬牙说着,把自己的吉他塞了过去。
“小子,别到时候你唱不好,还怪乐器不好!”
苏皓接了过来,仔细端详一番。
牌子下面刻着是英文的斯坦乐,想来应该是这个厂家生产的。
这个牌子前世并没有,似乎是这个世界的产物,他也不知道牌子算大还是不大,不过一抹那木料的手感......
“AAAA级的Sitka Spruce纯木的啊。”苏皓心里暗道。
这是一把专业级吉他,木料、指板、琴弦都相当的不错,是专业级中的精品,仅次于最顶级的大师级的吉他。
这么一把吉他,市面上至少需要三万块!
如果是欧美的老品牌出品,价格更高......
“你能不能快一点?唱一首歌这么麻烦!”黄毛不忿的道,刚才一时冲动把自己的吉他给了苏皓,现在他有点后悔。
如果这小子把自己的吉他弄坏怎么办?
不过苏皓却没有搭理他,反而一点一点的扣弦,熟悉这支吉他的声音。
同时心里还在想:“一曲应该没什么关系,不会被觉得古怪,不过还是弄一首符合自己的情况的歌曲比较好,青春一点的,活泼一点的......”
乐队的人已经等的不耐烦了。
鼓手道:“小子,你抓紧点行不行?”
贝斯手:“废那么多事,最终不还是一样?给你五分钟,唱完一首歌回去得了!”
苏皓还是不紧不慢的动着,时不时微调一下琴弦松紧。
他的吉他技能一般,没有那种随便拿一把吉他,就能弹得出来的能力。
很快,他调试完毕,扫了一眼乐队的几人,内心已经决定唱什么歌了。
然后走到了黄源所在的位置——那里有一支麦克风。
砰!
麦克风就被黄毛抢走了。
看着苏皓的装模作样,他更是烦躁。
麦克风连接后面的电脑,如果苏皓用麦克风,后面自己等人还得把他的歌曲给删掉。
“反正你也就唱一首就回去了,别浪费黄哥刚才的录音!”黄毛冷哼一声,道。
苏皓淡淡的扫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手指却是请拨琴弦。
一股欢快的节奏从吉他上传了出来。
同时,苏皓清脆的声音响起。
“是谁抢走了我的麦克风。”
“没关系,我还有我的喉咙。”
黄毛顿时一愣。
“是谁看扁了我没有观众。”
“我自己,第一个被感动。”
“我不是来打工,我在卖我的梦,普通话没教我普通。”
“只给我五分钟,说不定一发功,会让你一生不相同。”
贝斯手和鼓手也一通愣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歌手仿佛在讽刺刚才三人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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