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血溅灵堂(1 / 2)
人民医院护士宿舍内,几个女孩看在窗外那辆耀眼的车辆,兴奋的对正在桌前看书的青衣说道:“快,青衣你快点收拾收拾,江老板来找你了。”
青衣放下书,面色黯然的看向了窗外,看着从车上跳下来的中山装男子,她微微有点出神。
她的几个舍友赶紧把她的书拿开,然后取出梳子跟眉笔,给她忙乱的化妆。
“青衣你还愣着干什么,这可是好机会啊,抓住江老板,你这辈子可就不愁了。”
“你是江老板的特护,就算是死皮赖脸也要回去啊,现在梅园的人,就是出去打个喷嚏,那都能震翻通州。”
“青衣我们可真是羡慕你啊,江老板多喜欢你啊,带你游山玩水,对你言听计从,放眼整个通州,都没有能比的上你的女人。”
青衣眼中出现了泪花,是啊,从前的江宁,对她好的没话说,任谁看了都羡慕。可这一切,都毁在了她自己的手中。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离开通州,可能是等着江宁回来报复她吧。
门被推开了,江宁走了进来,把一堆礼物放在了旁边的桌子上,对其他女子们说道:“送你们的,自己挑吧。”
几个女的一声惊呼,都扑向了礼物,有几个胆大的,还跑过去亲了一下江宁的脸。
江宁走到镜子前的青衣,拿起梳子温柔的给青衣梳理了几下发丝,然后又拿起眉笔,给她画了个淡眉。这温柔的举动,惹得其他女子纷纷拿出手机拍照,这张唯美的照片发在网上还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画好眉后,青衣依然没有换衣服,就是件护士装,不过没有带帽子,头发是披散开的。跟着江宁出了门上了车,虽然没有细心的打理,但这样反而有种淡素的感觉,这让她的柔美发挥到了极致。
上车后,两人都没有说话,车子驶出人民医院很远,忽然青衣默默的问道:“是活埋还是枪杀?”
“干!”江宁随口骂道。
青衣手抖了抖,强壮镇定的说道:“我不同意。”
江宁愣了下,感情青衣以为他要干到她死啊。这倒是个好的死法,江宁车子一拐,驶进了路边的小树林内。
停好车子后,猛地扑向了青衣,任由青衣哭喊着拍打他,他都好不为之所动,狠狠的撩起她的裙摆,扯下她的内内,强行进入了青衣的身体内。
一个小时后,江宁满足的点了根烟,脸上挂着泪珠的青衣则默默的穿好衣服。
“以后你不同意做的事,我会加倍的做给你看。”江宁恶狠狠的把烟蒂摁灭,这才再次上路。
青衣泪流满面的说道:“我求你杀了我。”
“想得美!”江宁这人爱憎分明,可青衣却让他又爱又恨,他会好好的报复这个背叛他的女人。
骑士十五世在路上畅通无阻,就连路上指挥的交警,看到这辆车,都专门让这辆车先过,非常方便。江宁沾沾自喜,自己在通州还是很受欢迎的啊。
殊不知他江宁现在可是通州的红人,黑白两道都有他的人,有权有钱有势,不少人等着巴结他。更有不少通州名媛,想着如何能够取得江宁的注意,从此把这个钻石王老五变成自己的钱包。
可是江宁这人很特殊,他很少出席上流社会的应酬,就连政府为他举办的接风宴他都缺席。可要说他大牌,他又经常出现在路边烧烤摊,跟那帮出生入死的兄弟大吃羊宝。
其实江宁这个人很简单,他就是随性而为。没有太多的做作与伪装,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车子驶进随园,江宁带着青衣走进了灵堂。
夏紫若陪着披麻戴孝的王小蛮,王家其他人站在两边,前来吊唁的人很多,大多都是王军生前的朋友,生意上的伙伴却只有雷娜几人。
不过让江宁诧异的,是王艳竟然没走,而是跪在那里给王军戴孝,这可真是猫哭耗子假慈悲。
“老公,你来了!”夏紫若看了眼江宁,扶着王小蛮跪下来谢礼。
江宁给王军恭恭敬敬的鞠了躬,说道:“王军,你我兄弟转眼阴阳相隔,人生悲痛莫过于此,都怪兄弟大意让你受难,好在已经亲自手刃元凶,替你报了仇。但杀你的凶手还没有调查到,不过你放心,只要让我知道他是谁,我会提他的头到你的坟前祭拜。”
叶天俊是主谋,但那晚在地下室的肯定不是他,只不过当时杀叶天俊的时候江宁太过匆忙,以至于到现在都没找到那个凶手。
夏紫若说道:“江宁你也不要太过自责,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只是王老先生听到噩耗后,一病不起,小蛮孤苦无依,日后可如何是好。”
江宁知道夏紫若的意思,于是又给王军鞠了躬说道:“兄弟你一路走好,小蛮交给我你就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王小蛮无神的跪在地上,独孤新月始终站在不远处保护着她。现在虽然没有叶天俊要杀她,但是王家其他人对她却虎视眈眈,因为她即将成为通州最富有的女人。
夏紫若只继承了夏家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而王小蛮却要继承王军所有的遗产,这是笔无法想象的财富。不过王小蛮现在处于游魂状态,尽管有雷娜在鼎力相助,但没有她的决断,雷娜也是黔驴技穷,现在王家群龙无首,很容易就分崩犀利。
雷娜给江宁使眼色,是让他帮助王小蛮走出这个困境。
江宁刚准备说话,忽然跪在对面的王艳猛地跳起,她指着江宁身后的青衣大喊道:“小蛮,就是她,就是这个贱人,她是哥老会的人,是她通知叶天俊动手的,我当时就在叶天俊的身旁,听的真真切切。”
王小蛮猛地抬起了血红的眼睛,从旁边保镖的怀中抢过一把手枪。她跟独孤新月学习了有段时间的枪法,三两下就上了膛开了保险,对着青衣就要动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