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土**小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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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著名的吟游诗人曾经说过,西部的普而黑利是水草丰美的大草原,在那你能看见各种各样的原生动物,是生命的天堂,而更往西而去的哈吕赫斯高原,则是一块贫瘠危险的高地。

它的贫瘠在于生态,除了牛羊便是马群,还有成片的黄土大山,并不适合人们在哪里居住,它的危险,源自于地下储藏丰富的矿石,自矮人帝国崩溃之后,这里诞生出了大大小小的部落,还引来了无数的淘金者、冒险者,当一座座储藏丰富的矿藏被发现并开采出来时,这里就成了强盗与马匪的天下,贫穷与富贵在这里天差地别。

如果你问佣兵呢?那么别人就会告诉你,北暮大陆一半的佣兵团,都挤在了这快混乱无序的高原,每年都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冒险者、淘金者、大小佣兵团到这块宝地探索发现,野心小的人会期望发现一座矿藏,野心大的人会期望寻找到失落的厄斐索亚,那座传说中,被矮人最后一任君王炼成半神器的主城。

土**小镇,坐落于普而黑利与哈吕赫斯高原的交界处,站在小镇的中心,向南望去一片平坦的草原,水草丰美,但向西望去,地势开始倾斜,重重叠叠的黄土大山,隔绝了平原于高原之间的联系。

每每有外来的旅客,总会在此停留歇息,做好进入高原的准备,因此土**小镇上,主要经营的就是三类,旅店、酒馆饭店、兵器铺子,旅店用于休息睡觉,也提供马匹的洗刷饲料住宿,酒馆则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地方,各种鱼龙混杂的消息,多种族的美女,一些见不得人的交易,列如刺客、盗贼甚至是马匪,只有有钱,都会是你的助力,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那一杯杯让人心情愉悦的烈酒,没有什么是比喝酒后睡一觉,更能够解乏的了。

至于的兵器铺子,出售的匕首、长弓、刀剑这些,想必没有什么,是比自己小命更加重要的东西了,而要保住命,锋利的武器刀具可少不了,当然更多人,还是来更换马蹄铁的,毕竟称手的家伙,可不是随便就能买到的。

小镇上人家不过三百来户,大多是一些矮人居民,少量的普通兽人,都是自古居住在此的,原本矮人帝国存在之时,有一座大城建在不远处,只是后来战争破坏了一切,遗留下一些废墟,而多年的不安稳,各方势力的争斗,也导致小镇始终保持着不大的规模。

在小镇的入口处,一家占了四个铺面的大型酒馆,此刻人声鼎沸,刚过午时,里面就坐满了人,酒馆门口竖着一个大牌子,写着很有趣的酒馆名字,叫做“最烈的酒”。

酒馆内有三十几张桌子,每张桌子后不是大声谈论的粗鲁兽人佣兵,就是喝酒上头的邋遢矮人,当然也有数量不多的人类,一个个面容清晰,金发碧眼,不像本地兽人那样,不是长着毛茸茸的一张脸,就是奇形怪状的耳朵鼻子之类,看上去实在不雅观,他们绝大部分都远跨海洋,从东胜大陆而来的冒险者,也有小型的佣兵团。

而酒吧的老板,是一个长着大大酒槽鼻的老矮人,一脸怒气的算着账目,嘴里不干不净的吐着脏话,偶尔还瞟一眼酒馆内不断穿梭的侍女侍者,看他们有没有偷懒什么的。

酒吧的正中间,一个长着羊头的吟游诗人,正慷慨激昂的唱诵着远古诗歌,但是他的声音,还没有旁边酒桌上一个醉酒矮人打呼噜的声音响,以至于绝大部分的人都没有听清楚他在说些什么,当然也没有打赏钱,好在酒馆老板并不缺他一口吃的,只要肯唱,就会有面包酒水,只不过面包是黑面包,酒水是劣质的麦酒。

“埃文叔叔,你看那个人类”说话的是个狼人族的少女,精致的面容和人类一般无二,就是兽瞳和张口时外露的犬牙,表明了她兽人的身份,再看她一头的银发,应该是北方莫斯林地区的狼人氏族,这一地区的狼人在高原上是非常有名气的,因为高原三大佣兵团之一的银月佣兵团,团长银霜之月,就是银狼一族的人,拥有十四级巅峰天位武士的实力,随时可能进入圣武士阶段。

“哦,她怎么了”坐在狼人少女旁边的一个中年兽人问道,他同样是一个狼人。

“只是好奇,人类都长这么漂亮吗”狼人少女好奇的看着对面窗口一位女牧师,对方穿着月牙色的白色长袍,米黄色长发加较好的容颜,直接成了酒馆中气质颜值最高的女人。

埃文哑然,他含笑说道“当然不是,而且那个女人,也并没有诺伊漂亮啊”。

“那有”少女低下了头。

“哈哈哈”一桌子的兽人都笑了起来,看上去气氛非常和谐。

与此同时,两个风尘仆仆的远行者,经过七天的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小镇的外围,那是一对人类少年加矮人的奇怪组合,矮人穿着黑马靴黄布衣布裤,身上背着一个大大的包袱,头上还包着一块灰布,看上去非常老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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