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大理寺?都察院?(1 / 2)
北司镇抚使刘大心中还有一个疑惑:在他看来,贺六是个凡事得过且过的人。在丁旺的案子上,贺六表现的有些反常——有些太上心了。
丁旺既已被刑部的人审出了个“清白身”,以贺六的平日的为人,应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才对,为何他对这案子如此上心?
刘大年仅三十,哪里听说过二十年前那场诡异的“鬼宅案”,以及案子唯一的线索——《聚宝要术》?
现在贺六怀疑,柱中藏银的法子,是丁旺从《聚宝要术》中学来的。丁旺是他追查父亲、妻子死因的线索!
贺六虽然信誓旦旦的跟老胡说,没有动追查鬼宅案的心思。可父亲一条命,妻子一条命,他怎能放弃追查真相?
第二天晌午,贺六和老胡押着丁旺来到大理寺。
锦衣卫六爷亲自来交接案子,大理寺不敢怠慢。大理寺卿孙鹤南这个正三品大员亲自迎接贺六。
贺六见到孙鹤南一拱手:“属下见过孙大人。”
孙鹤南笑道:“老六,都是吃刑狱饭的自家人,何须多礼?什么案子,劳烦锦衣卫六爷亲自出马?”
贺六将丁旺的案子告诉了孙鹤南。并将案卷一并承上。
孙鹤南接过案卷时,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大明有制,大理寺、刑部、都察院是朝廷的三法司。大理寺复查刑部审结的案子,是洪武爷定下的规矩。这案子我接了。放心,老六,若是这个丁旺有罪,我们大理寺一定让他认罪服法!”
出了大理寺,回到北镇抚司。在值房里,老胡对贺六说:“刑部审结的案子到了大理寺手里,这个丁旺肯定是必死无疑!”
朝中之人都知道,三法司之间不和。那位大理寺卿孙鹤南,和刑部右侍郎许远举在朝堂上是出了名的冤家对头。孙鹤南一定乐得将丁旺定罪,打刑部的脸。
指挥使陆炳差人给贺六递了话:三日后,去大理寺,看看大理寺是如何给丁旺定罪的。
三日之后,贺六再次来到大理寺。
大理寺卿孙鹤南依旧是那一脸笑容:“老六又来了?”
贺六拱手:“又来讨饶孙大人了。还是丁旺那个案子,不知大理寺是如何给他定罪的?”
孙鹤南一脸惊讶:“定罪?定什么罪?”
贺六道:“难道案子还没审结?”
孙鹤南大笑:“老六也太小瞧我们大理寺了。锦衣卫交待下来的案子,我们怎么敢怠慢?昨日便审结了。”
贺六糊涂了:“审结了为何没有给他定罪?”
孙鹤南一脸尴尬:“这个丁旺是无罪之身,为何要给他定罪?”
这次,轮到贺六一脸惊讶了:“无罪?你是说,你们审讯的结果跟刑部一样——丁旺是清白的?”
孙鹤南点点头:“我们大理寺接了这个案子立刻就开始查。司务、狱椽、司直、录事、主簿、评事、寺丞、少卿一直到我这个寺卿九级会审!查来查去,这个丁旺的确是清白的。盗银一事纯属子虚乌有。”
贺六被震惊了!
刑部从上到下都说丁旺无罪!大理寺从上到下都说丁旺无罪!这只有两种可能——其一,他用偷盗的二十万两银子,贿赂了刑部和大理寺的官员。其二,丁旺的确是清白的,是万安良胡攀乱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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