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个情节点的解释(1 / 2)
有两点情节,我没有特意写出来,但是在我的故事构思里,一直没有改变过,也都预留了伏笔。只不过写到了后期,我觉得这两点不写也罢,所以也就没写。这应该也就是第一人称文的弊端,不能更加全面的展开故事。
但是对于晚之而言,她也不可能事事都知晓的清清楚楚。尤其是第一点,她知道了,只会痛苦和伤心。
现在,晚之和沈亦霆很幸福,一家四口其乐融融,曾经的种种就让它们随风而逝吧。
【一、究竟是谁杀死晚之的孩子】
纪晓琪在绑架晚之的那次,亲口承认是自己雇凶要杀死晚之。可是就在沈亦霆带晚之离开的时候,纪晓琪大喊了一段话。大致内容是:我找来杀你的那两个人连大字都不认识,只用了一千块就雇来了。(此处见第184章)这句话其实是纪晓琪为了侮辱晚之,说她卑微低贱,但是,她的话和蒋涵在狱中透露给晚之,说杀死她孩子的歹徒说的是英语的这一点,背道而驰。
那么,纵览全文,谁是有说英语习惯的那个人呢?答案是:从新西兰回来的叶清瑜。
这一点的佐证可从第191章看出,我在此处特意写了一个细节,就是叶清瑜在看全英文的《苔丝》,并说明她还保持着在国外生活的一些习惯。
看过全本小说的读者朋友们都知道,纪晓琪和叶清瑜私下有往来是被陈露影特意提出来过来的。期间,晚之也曾有过怀疑,她二人到底有什么勾当,但是并没有深究。
其真相就是纪晓琪和叶清瑜从很早以前就私下串通。
纪晓琪不知道晚之是叶清瑜的女儿,但是对于晚之和沈亦霆越发深刻的感情,绝对不能坐视不管。她很聪明,看出来沈亦霆想要利用晚之从沈良伦或者沈易康那里达到一些目的,所以沈亦霆也就不会丢弃晚之。纪晓琪怕两个人越陷越深,到时候沈亦霆无法抽身,所以她选择找人联手。
她把在国内知道的一切告诉给了远在新西兰的叶清瑜,用沈易康想让叶清瑜厌恶晚之。而叶清瑜早在几年前就知道自己的女儿没死,可是她什么也没做,就想这么神不知鬼不觉下去,却没想到晚之已经出现在沈家人的生活之中,她怕终有一天纸包不住火,于是便起了杀意。
晚之离开沈亦霆的那晚,纪晓琪偷听到沈亦霆命令杜礼立刻找到晚之,她便知道机会来了,就通知了叶清瑜。
所以,杀死晚之腹中孩子的真正凶手是叶清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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