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赌石!(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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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一直生活在社会底层,没有经受过任何高等教育的他,唯一知道的就是在2000年左右买入房产,可是那距离现在,还早是吗?

对了,好像还有股票。

可是他完全不知道股票这东西该怎么致富,凭着他有限的知识,只依稀知道,在中国股市亏得倾家荡产的,也好像为数不少。

“放心吧,一切交给我。”封大总裁郑重地承诺。

邱明泉点了点头,心里忽然放松了。

是的,封睿不会害他。走在精品商厦的二楼,邱明泉贪婪地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在男装和女装柜台,他各选了男女两套厚实的秋衣,一顶厚厚的毛线帽和棉手套。

想了想,他又给两位老人一人添了一双棉鞋。总共下来,也不过花了两百多元。

“你自己呢?”封睿提醒。

“我不用了。”邱明泉心满意足,“你说的,要攒钱的!”

“哦,那我带你去吃点好的,庆祝一下。”封睿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这孩子……哦不对,明明是好几十岁的人,怎么就对自己这么苛刻呢?

指点着邱明泉三拐两绕,他们进了一处偏僻小道。

这里距离精品商厦不远,冬日寒风冷冽,可是封睿指点他进去的这家小店却生意极好。

“王记三鲜小馄饨”的招牌树在门口,邱明泉进来的时候,正是下午五点多。小小的店堂里,食客坐得满满的,一股食物的醇香扑面而来。

“这是东申市著名的鲜肉小馄饨摊子,你尝尝看。也就八毛钱,里面的肉馅是难得地新鲜。”封睿感慨地看着邱明泉面前热气腾腾的馄饨,小时候的记忆再次翻涌上心。

这家货真价实的小馄饨店,后来在老城区拆迁大潮中销声匿迹了,前世他从国外留学回来,就曾专门来找这家老店,可惜怅然而返,美食已成怀念。

邱明泉一惊:“外面的鲜肉馄饨不是才五毛吗?!”

“好东西当然贵点。东申市这种地方,啥时候都不缺乏有钱人。”封睿淡淡道,“民以食为天。”

果然,邱明泉仔细打量一下食客们,都个个衣着整洁漂亮,明显比棚户区的那些邻居看上去体面。

一碗热气腾腾的三鲜馄饨摆上了桌面。

清亮的汤底里,漂着鲜黄的蛋丝、浅红的虾皮、乌黑的紫菜,色香俱全,轻轻用小勺舀起来一只小馄饨,面皮半透明,小巧可喜。

一口一个,吞进嘴里,邱明泉只觉得满口留香,鲜美异常。

“纯肉馅的,猪肉里混了一点鲜虾。真材实料,绝对新鲜。”封睿得意地问,“怎么样,薄皮包裹着鲜肉,口感是不是咸香爽滑,堪称一绝?”

邱明泉一只接着一只,舌尖鲜美滑爽的馄饨馅混着微烫的三鲜汤,差点鲜得把舌头咬了下来。

真好吃啊……上一世、这一世,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那是自然了,我小时候那么挑食,对这里的东西都很有好感。”封睿感觉得到邱明泉那惊为天人般的赞叹,忽然有点沮丧。

就算再食指大动,可是根本连身体也没有的他,像前世那样极尽饕餮美食,也是没有可能了。

邱明泉吃着吃着,忽然停了下来。

“你上我的身吧。……”他小声道。

封睿沉默了一下,心里蓦然有点滋味万千。这家伙啊……是在可怜自己吧?

天人交战下,他还是飞快地占据了那具身体,当唇齿间滑过那记忆中的美味,他险些落下泪来。

实在是太丢人了!

邱明泉看着封大总裁珍惜无比地喝干了碗里最后一口鲜汤,把一丝紫菜都吸进了喉咙间,好奇地问:“你小时候就住在附近?”

“对,我家就在附近。”封睿的声音变得有点古怪,轻轻叹息一声,“走吧。”

走出了小馄饨店,邱明泉按照封睿的指点,向陌生的街道走去。

可他心里的疑惑却比任何时候都大。

书包里,除了那些随身携带的巨款,还有一件奇怪的东西。

这些天,封睿一再叮嘱,无论如何,都要留下三支高级金雕笔不要卖。

现在,那剩下的三支金笔,正静静躺在他的书包里面。

“待会儿,听我的吩咐,见到一个女人的话,就把这三支笔卖给她。”封睿说这些话的时候,声音平静,可是邱明泉却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好像这个一向沉稳傲娇的男人,有着极大的不安。

快到黄昏了,冬天的冷风渐渐变得呼啸起来,吹在身上,有种刺骨的冰寒。

邱明泉走了一阵,渐渐发现,路边的景色越来越美,路过的行人也越来越少。

路边家家都带着单独的花园,茂盛的花木和小庭院里,掩映着带着国外建筑风格的小洋房来。

就算是在这个年代,就算经过长达大半个世纪的封闭和历史磨难,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深处,也不乏居住着富有却又低调的一些家庭。

“就在那里。”忽然,封睿的声音有点喑哑,竟似有点近乡情怯般的害怕,“看到街角那辆黑色的新皇冠汽车吗?你走过去,敲敲车窗。”

“哦,然后呢?”邱明泉懵懂地问。

“你就问车里的女人,要不要买你手中的金笔。”顿了顿,他又有点迟疑,“算了,反正接下来你让我上身就好了,我来说话。”

邱明泉“嗯”了一声,被他的奇怪情绪感染,心脏也忽然奇怪地狂跳起来。

他慢慢抬步,在夕阳里,向着那辆小街尽头的黑色汽车走去。

那是一辆东申市少见的新丰田皇冠,低调大气的车型流畅而宽敞,邱明泉虽然完全不懂车,但是也能感觉得出那崭新车身流露出的优雅。

走到近前,他犹豫了一下,轻轻举起手指,叩了叩那暗黑色的车窗。

……刘淑雁手中捧着一本泰戈尔诗集,正在开了空调的车中闲适地看着,忽然耳边传来车窗的敲打声。

诧异地抬起头,正看见一个清秀的男孩子的脸出现在车窗外,正睁着大大的黑眼睛,显得纯良又乖巧。

刘淑雁觉得好生奇怪,这孩子挺面生,难道是儿子的同学吗?

车窗缓缓降下,邱明泉就是一呆。这位阿姨的脸,实在是太好看了!

弯弯的柳叶眉,温柔如水的一双秋水般瞳仁清澈漆黑,鹅蛋脸上笑意依稀,留着就算在后世也并不落伍的卷发。

她的脸,有着八-九十年代港台女星般辨识度极高的天然美,除了依稀看得出一点儿淡淡的口红外,不施一点粉黛。

“小朋友,你有事吗?”刘淑雁等了一会儿,温柔地笑问。

离得近了,她已经看清了邱明泉堪称寒酸的打扮,心里推翻了这是儿子同学的想法。

邱明泉等了一下,没有等到封睿说话,这才猛然醒悟过来,连忙从背包里掏出一支精美的50金雕笔,忐忑地举到了车窗前。

“阿姨,您需要金笔吗?英雄牌的,名牌正品,国家领导出国时,就是用这种型号送给国外友人的呢。”

硕大的砖头手机“大哥大”还没面世,就连BP传呼机也是模拟信号为主,他腰间配备的这个摩托罗拉最新款BP机,售价高达一千多元,寻常人靠工资,根本就买不起。

很快,柜台的固定电话响了起来,一个低沉的声音淡淡响起:“谁?”

周总大气也不敢出,小声报上自己的姓名,谨慎地没有叫称呼,赶紧把发生的事说了一遍:“您看……这底层穷鬼都传遍了的事,是不是不太靠谱?”

“刺啦刺啦”的电流杂音响着,那个声音淡淡道:“叫你手下的人抓紧做事。不惜一切代价,给我拿到更多的地。”

“咔嚓”一声,电话断了。

周总愕然瞪着手里的电话,这事还真邪门了,看那位的意思,这些传言竟然可能是真的?

转身进了包厢,他紧张地思索着,终于狠狠一咬牙,对着王大全吩咐:“不管用什么法子,飞马路这一带两边的地皮和房子,你给我都拿到手。”

看着王大全受伤的手,他冷漠地一字字道:“钱给我尽量压低,可是假如你做不了,那我就换人。”

王大全一个激灵,慌忙站起身,眼中凶狠一现:“我行!”

周总脸上露出一丝浅笑,意味深长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这就对了,以后带你赚钱的机会,多得很。”

……

而这时,郊外的小破屋子里,封大总裁正在冷眼看着邱明泉做功课。

学习用的桌子就是刚刚收拾干净的小饭桌,其实是一块钉起来的木板,下面附着四条木条作为桌腿,不很平稳,有一根腿下面垫着报纸。

现在是1988年的1月,眼看着就要放寒假,临近考试,作业习题也开始多起来,邱明泉盯着那些英文单词,一边抄写,一边在心里磕磕巴巴地默背。

“你和我一起摔死的时候,有三四十岁了吧。”他脑海里,忽然响起男人冷淡的声音。

“啊,是啊。”邱明泉愣了愣。

“那你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些还需要背?不是最基本的英文单词吗?”封大总裁忍无可忍。

邱明泉咬着快要秃掉的铅笔,有点羞惭:“……我辍学早。”

封睿不出声了,看着他一点点地背着单词,完了以后又开始读语文课本,中心思想分析、成语解释、优美段落背诵;再以后是数学作业。

英文单词词汇量很惨。

语文课本的理解也非常勉强,封睿一眼看过去,就得出判断:正确率不高,显然完全找不到状态。

唯一例外的是数学,做得非常快,答案满分。

越是观察,封睿的心就越凉。

联想到邱明泉说他前世初中就辍学,走上社会的事实,封睿只觉得满心都是烦躁。这文化水平的起点,也太低了吧?

——不行,这不是办法。他宝贵的时光不能浪费在这种可笑的事情上!

“你不用再学这些了。”

邱明泉茫然地昂起头:“为什么?……”

“你的课业和考试,从中学到高中,甚至到高考和研究生,我都可以帮你毫无困难地搞定。”封睿傲然道,“你把精力放到我要你做的事情上去。”

——发财,迅速地。这才是最紧迫的!

可是一向温和的邱明泉却立刻摇了摇头:“我自己想学。总不能一辈子靠你。”

封睿被他噎得哑口无言,这家伙!

“行行行,你说的对。”他敷衍道,“以后我给你定学习计划,你认真学,但是重要的考试,我来上。”

“那不是作弊?”

封睿“哈”地冷笑一声:“你觉得你现在的重生,不是作弊?!”

不仅重生,还带着自己这个含金量99.99%的辅助人生开挂器!

……

东申市远郊,条件极差的郊区中学内,各间教室都安静得很,只有外面的北风在呼啸不停。

这个郊区的子弟中学生源极为芜杂,除了收附近企业职工的孩子,也接收附近民工的,郊区居民的,还有一些无业游民。

四五十个学生埋着头,做着期末考试题。有奋笔疾飞的,也有抓耳挠腮的。

班主任冯老师正四下里随意走动着,眼光不停地在一群小崽子身上到处巡睃。

她脖颈转动不大,仅靠着多年的经验,就用眼角余光把整个教室看得清清楚楚。

哎?她再次把目光投向了某个角落。

那个孩子……她皱了皱眉,印象中他好像除了数学好一些,其他科目的成绩也都非常糟糕,特别是自己的语文课,成绩也一向是垫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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