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4章 】有妹天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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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实在太忙,没回家,抱歉。。。】

坦白说,我对天佑写字板一样干净简单的性格并不讨厌,甚至颇感欣慰,同时也深切体会到许恒为何愿意以将她托付给我作为自首伏法的条件了。

如果有一天,我也踏上了一条明知是错的不归路,我的妹妹亦不问是非的追随于我,我必同样愿意以付出生命作为代价,指引她回到正确的道路,并成为她永远不会再迷失人生方向的指针。

许恒并不伟大,他只是正视了自己的错误,即便他从未做错过什么,他也不伟大,因为他仅仅是做了一件对的事情。为什么他做了一件如此理所当然的事情,人们却觉得如此的不可思议、难以理解呢?是因为这个社会早已让我们习惯了犯错,习惯了自私,习惯了去逃避责任而不成承担责任

天佑一路上战战兢兢,没再说话,这是一个很好的信号,证明她怵我,来那一巴掌并没白打,多少起到了威慑作用,明明先下车的她,没有先上楼,也没有走在我前面,而是跟在我后面,保持着一步半半步的距离,也是一个非常好的信号,是她真实性格在无意识中的自然流露——她是个逞强却没什么主心骨的女孩,习惯依赖和依附于他人,故而一旦犯错,就会惶恐不安、手足无措,将这种依赖和依附的不自信加倍放大。

拥有这样性格的人,通常是比较容易管教的。

见我一句话不说,便要开门进家,天佑欲言又止,想问,可既不敢问也不知道该怎么问似的,我才淡淡对她道:“你泄露身份的事情不会给你哥添什么麻烦,你尽管放心好了,但以后你必须多长个心眼儿了,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和你不了解的人,在你哥自首之前,你最好是不要相信除我之外的任何人,知道了吗?”

天佑点点头,可并未释然,小心翼翼问道:“你呢?我是不是给你惹麻烦了?”

她能出三小姐针对的是我而非许恒,可见只是脑袋里空了点,并不笨,但她不知道,就算她真的给我添了麻烦,我也没资格抱怨。

林志之前不愿意给许恒自首的机会,一心要抓了他,公私之心,其实各占一半。于公,是为了警队的尊严,作为警察却对一个罪犯束手无策,脸上实在无光;于私,是为了拿下首功,作为向上爬的资本,只有爬到更高的位置才能做更多的事情,从而改善现有这种乌烟瘴气的环境。然而牛程锦的畏罪自杀,致使情况突变,上面出于种种考虑,并没有空降一位新的局长,而是由直接负责许恒案的林志顶上,林志当务之急的事情,就不再是冒着触怒许恒的风险执意去阻止抓捕行动了,他最需要考虑的是如何才能将屁股下边的位子坐稳。

非要为了警队尊严和许恒硬碰硬,最后有可能就是一个鸡飞蛋打的结局,跑了许恒,他林志就是一只名副其实的替罪羊了,反不如哄着许恒自首,虽然效果远不及抓了他震撼,但只要结果是法律的胜利,功劳就一定会记在林志的头上,因此林志目前的主要精力,就都收回去做内部斗争了,现在警察系统名义上内部严查整顿,何尝不是林志在趁机铲除异己、提拔心腹,稳固自己的班底啊?

虽说上面任用林志,不无拿林志祭民愤之嫌,可我也不禁怀疑,林志到底有没有以了解许恒案作为要挟,才得了这个局长的位子,无论如何,许恒现在都是林志的政治资本,林志怎会不欢迎许恒自首的道理?更犯不上似咬天佑这个一个‘小案子’,但我却没对许恒传达这个信息——许恒还不能落,因为我必须用他做饵,引沙之舟上钩!

当然,以我照顾天佑一辈子作为代价,我真心不觉得这种程度的利用有什么亏欠的必要,但现在的情况是,许恒因为我的关系,还没有自首,如果三小姐此时便将天佑的身份泄露出去,就必然会有人打天佑的主意,继而对她不利,如此恶果,岂非我一手造成的?因此,三小姐若真的以天佑的身份来要挟我,或者作为与政府讨价还价的条件,责任也全在我身上,与天佑说漏嘴的关系其实不大,退一万步说,三小姐盯上她,还不是都是因为我吗?

“没有的事,有麻烦也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那点麻烦事,和你没关系,我也能搞的定。”瞎话搀着牛皮,吹的我自己都脸红。

早上亲眼目睹了舒童亲吻我的天佑却信以为真,“你对付女人确实有一套。”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肯定我在这方面能力的,这话我也就跟敢她说说,换了任何一个对我稍有些了解的人,百分之九十九都得笑得从楼梯上滚下去

“哈,哈哈当然,我谁啊?这点能耐都没有,会有这么多女人为我痴狂吗?我真是罪孽深重啊”要是被三小姐听见这话,估计会求着东方妈把我削成片切成条剁碎了揉成球最后再丢出去喂狗

我都吹的如此过分了,向来恶心我的天佑竟然还是没嘲笑我自恋自大自吹自擂,垂低莫名红润起来的小脸,道:“嗯,你真是罪孽深重啊”

“你没事吧?是不是昨晚没休息好,生病了?”我不由自主的将手背贴在她额头上,果然烫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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