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任大小姐(1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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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心的孩子, 钟离越才刚刚到家, 还没有安顿下来呢。四个多月的肚子,跟别人六七个月那大了就。

不用说了,都不用太夫来看, 青筝自己也知道,这是不止一个了。家里老妈子也都是过来人,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儿。

国内都这样了,谁也不知道还会怎么折腾,谁都知道倭国蹦跶不了多久了,可是这多久到底是多久, 谁也不知道。青筝这个状态, 钟离越哪还敢让他待在国内,半强迫的,又马不停蹄的亲自把青筝送到了港岛。

青筝的身子忆经重得她做不了什么了,闲着的时候, 想想,出来了也好,这样, 以后想要钟离越出来,也有个理由。

胜利日那天,青筝不过是出门看了看热闹, 回来羊水就破了。还没到八个月呢。

龙凤胎, 男孩大。折腾了青筝两天两夜, 死过去两回, 都不知道怎么活下来的。孩子生下为都不到五斤重,小猫儿似的。要不是任家就开着药行,家里好药备着呢,再加上遇到了好太夫,真的不好说,会不会一尸三命。

就是这样,青筝的月子一坐就是三个月,出月子的时候,身子还虚得走路都直抖呢!

也是因为她的这个状态,使得钟离越下定了决心,他也要撤出来了。倭人打跑了,但是百姓的苦难并没有到头儿,又要自己人打自己人了,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他也不想帮着任何一方。哪怕这些年,他已经帮了李先生太多太多。

男孩起名叫钟离胜,女孩儿叫钟离莹。都是应时应景儿的名字。小名儿青筝就没那么客气了,男孩儿给起了叫闹闹,女孩儿就叫忙忙了。这两个小家伙儿,就是凑热闹和添忙乱。

老大钟离远都快十岁,已经是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了,虽然不能常跟父母待在一起,又有四位老人疼着宠着,没什么原则的惯着,但是小家伙儿还是很争气的,得益于父母的好基因,这孩子学习特别的好,爱好也广泛,音乐,美术,运动,就没有他不爱的,说实在的,有点精力过盛了。这么多事儿,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忙得过来的。

钟离越与青筝搬到港岛之后,并没有与双方的父母住在一起,而是住在青筝之前看上的一住别墅,在半山上。不是青筝多有眼光,而是她知道,再过上几十年,哪里最值钱。还能不提前入货嘛。还可以跟一些未来的大佬做临居,多好的机会。

钟离越到港岛之后,没有再开工厂,在青筝的建议下,做了服装和出版的生意。开了一家不大的服装厂,和一家不大的出版社。服装厂嘛,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跟布打交道,不算完全的改行,钟离越是个读书人,也是个很有阅历和品味的商人,眼光是没有问题的,找些合心意的设计师,又有青筝的超前眼光,引领个潮流什么,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

出版社嘛,算是钟离大总裁的一个霸道告白吧,专门为自家老婆开的,谁让青筝也算是个文化圈儿的小名人,并且还表明了要把写作当成是一生的事业呢,当人家老公的,舍不得老婆大人被别人家的编辑挑剔只好自己做老板了。

开创一个新的事业,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好在都不算是太外行,出版社只靠一个人是支撑不了的,青筝利用了自己之前积累下的人脉,请来了大主编,又带了几个作家,自己也出面邀了一些稿子。还回空间查了资料,特别发掘了一些有潜力的,还没有成名的年青作家。

时间就这么在带孩子和创业当中流逝而过。钟离越的情绪总是不高,他是在战争时期为国出过力的人,看到战争一直不停,他的心情,青筝可以想像,但又没办法说什么。

一直到建国的时候,钟离越的情绪终于好了些,“不为别的,至少百姓们不用再受苦了。”他是这么跟青筝说的。

国内没有了让他牵挂的事情,钟离越也就放心了,就算是国内的生意全都被收归了国有,他也没有半分不舍。开开心心的把精力专注到了自己的新事业上。

五五年,老大钟离远要去米国读大学了,小的两个闹闹和忙忙也上小学了。青筝跟钟离越都已经习惯了港岛的生活,也有了一定的交际圈子,很好的融入到新的环境当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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