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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娘不是他们本村人,是十二年前他们村的苏大狗从山下捡回来的女子,倾尽家财请了镇上最好的郎中,买最好的药才救活,只是摔坏了脑袋,记不得事了,问什么都是摇头,连自己家在何处都不知道。苏大狗见她可怜,救人救到底,所以才收留了她。

有人想起来,当年苏大狗把她捡回来的时候,虽说是满身伤痕,但瞧着那身衣裳就知道是个富贵人家的姑娘。两人成亲的时候,还有人打趣,若是哪天她的家人寻上来了,苏大狗可是捡了大便宜,当上有钱人家的姑爷了。

果真,人家的家人真的找上门来了。只是可惜,苏大狗福薄,享不上姑爷的福气了。

三娘真是紧张极了,不知如何是好,茫然地看着村长,又看看那个哭得可怜的老妇人,只得说:“我……我是三娘,不……不是二小姐……”

老妇人拿着帕子擦擦眼泪,抽泣地说道:“小姐左手臂上是不是有一块圆形红印?”

三娘睁大了眼睛,结巴道:“你,你咋知道……”

“自打小姐生来,就是奴婢贴身伺候着您,奴婢岂能不知。”身边的小婢女将常嬷嬷扶了起来,后者步步靠近三娘,仍旧是泪如泉涌,擦都擦不干,当真是伤心,握住了三娘的手,满是心疼地看着她,“那么多年来,您受苦了。”

三娘也已经泪如雨下。

“娘,”阿九扯了扯娘的衣角,不管平时做事有多么伶俐,此时却是真的蒙了,茫然地问母亲:“是真的吗,你真是她们的小姐?”

常嬷嬷适才注意到了面前的小姑娘,喜笑道:“这就是小姐的闺女?生得真标致,真是像极了小姐当年。”

却说他们庄家的二小姐,容貌倾城,风采万般,说是京城最璀璨的明珠也不为过。而今不过二十有七的年纪,却远比京城同龄贵女看着老了许多。

这一身粗糙不堪、满是补丁的衣裳,一方灰色头巾裹着头发,原本娇嫩白皙的皮肤被烈日晒得黝黑黯淡,那双如柔荑的玉手也已经变得粗糙难看,这么一看,当真是不折不扣的农妇。

常嬷嬷看着自家那可怜的二小姐,却又忍不住抽泣起来,侯爷和夫人见了,该有多心疼啊。

“奶娘,您莫要再哭了……”三娘一面安慰老人家,自己又流泪不止。

她来到这杏林村一十二年,起初想过去寻亲,可是她对往事一无所知,谈何容易啊。后来与苏大狗两情相悦,嫁与他后生下女儿,她想寻亲的渴望便日渐消却了。

那么多年过去,她万没想到终有一日还能与家人再团聚。

常嬷嬷拭了把泪,笑着说:“小姐,您和姑娘今日就跟奴婢回去,可好?”

“不好!”说话的人是阿九。

常嬷嬷一瞬间笑容凝滞在嘴角边,不由慌了,疑惑道:“姑娘这是为何?”

阿九微红着眼,却是冷硬着脸,出声质问:“为何那么多年,你们没有来找过我娘?如今却要我们跟你们走?”

人人都说她娘定是富贵人家的小姐,只是不记事了找不到回家的路而已。可,他们也不记事了麽?

“姑娘误会了,侯爷和夫人可是无时无刻不在惦记着小姐呀,当年小姐被仇家拐走,后来找到了仇人小姐却不知去向,全天下都快找遍了都没有寻着小姐的下落啊……”常嬷嬷说着又忍不住掉泪,“直到近日得到消息,侯爷立刻就派老奴亲自过来……”

阿九听言,方才心里尚存的怨气便消了大半,只是低着头,抿着唇,没有再说话。

回去?

回哪里去?

这杏林村,就是她们的家啊,祖坟在这儿,她爹还埋在这儿呢,她们要回哪里去。

阿九的心里,不愿背井离乡,离开杏林村去镇上她都觉得远,何况要去那不知在何处的外祖家。

“小姐,您是不知,自从去年侯爷生了场大病后便不见好,身子一日不如一日了,如今病重在床,不知还剩多少日子,侯爷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再见到您呐……”

此番话,便是戳动了三娘的内心深处,潸然泪下。

“娘,”阿九拉了拉娘亲的手,抬头看着她,目光清明,“我们要走吗?”

走或不走,全听母亲的。

阿九明白,母亲虽然从不明说,但多年来从未忘记过她那个记忆中完全没有的家。

三娘握住了女儿的手,心里已经有了决定。

“跟娘回去,如果阿九不喜欢,咱们随时回来,好不好?”她摸了摸女儿的发顶。

阿九抿抿嘴,点了点头。

常嬷嬷喜道:“太好了,小姐,咱们即日启程罢?”

“现在?”阿九可不干了,她们家菜地里的香菇和胡萝卜就快熟了,还有稻子,今年收成一定比往年好,是她和母亲辛苦大半年的成果,她舍不得丢弃它们。

她以为她们说的走,是要再过些时日。

“是啊。”常嬷嬷叹了声气,说:“侯爷病重,耽搁不起呀。”

阿九便沉默了,三娘自是知道女儿的心思,不止女儿不舍,她何尝舍得,手心手背都是肉,只是父亲病重,她这个做女儿的也想回去尽尽孝道。

“娘,阿牛哥去县上了,让我们帮忙照看阿嬷和伯伯,我们明日再走,好吗?”

三娘一愣,险些忘了这么重要的事,亏得女儿提醒。

于是跟常嬷嬷说明后,决定明日再启程。

三娘和阿九只知常嬷嬷所说的侯爷是她们的父亲和外祖父,却不知侯爷是为何。

而在有些人听来却不得了,尽管都生活在乡村里,从未见识过什么世面,但侯爷一听起来就是个大人物啊,能见到皇上的那种。

也就是说,原来在他们村守寡十年的三娘,竟是侯府的小姐。

明天……就要回京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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