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婴灵(1 / 2)
若水醒来之后就听陈妈过来汇报说周家门口堆了好些人,又哭又闹的,求若水救命呢。若水出门看时正对上笑的诡异的婴儿脸。
若水看到婴儿诡异的笑脸眉头皱了起来,冷冷开口:“徐闻伤了你的性命,自然有他该受的业报,你却不该来阳间害人。”
原来这个被众人扶着的婴儿脸正是徐闻,那个年过花甲的老人是徐闻的爷爷徐正业。徐闻从周家回去以后就把事情跟爷爷说了,他说自己怀疑若水和那歌厅的小姐都是别人安排了对付徐家的。
徐正业为人比较谨慎,让徐闻再找人查查,别和对方闹翻了。徐闻应下徐正业的话就找了几个道上的朋友准备先去查查那个歌舞厅的小姐。
其实这歌舞厅的小姐也是个可怜人,这姑娘叫季琳,家里在南京也算是个中等人家,最起码是吃穿不愁的那种。无奈父亲早逝,母亲改嫁。继父不许母亲带着季琳嫁过来,母亲就抛弃了季琳,跟着继父去过好日子了。无依无靠的季琳最后被南京歌舞厅的老板看上,在歌舞厅当了卖唱的小姐。
季琳出身教育良好的家庭,知道礼义廉耻,所以从来了歌舞厅之后就只是唱歌,从来不陪客人喝酒,更不会出卖自己的身体。那日徐闻喝醉后正好遇上了换了衣服准备回家的季琳,二话不说就把季琳拉走强要了季琳。
那时徐闻喝多了,无论季琳怎么哭喊挣扎都不为所动。醒来后更是把季琳当做了那种不正经的女人,给了点钱就打发了季琳。
季琳知道自己的身份,就算自己是被强要了,但面对徐闻这种有钱有势力的人,自己根本不可能讨回来公道,更不可能让对方对自己负责。自己是什么身份自己清楚,对方不可能要自己这种人做妻子。
于是季琳忍气吞声拿了钱准备忘掉当日发生的一切。可天不遂人愿,没多久,季琳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季琳从前是信佛的,她相信因果报应,她不愿意把孩子降生在这个世界的机会扼杀在摇篮里。可是她现在连自己都没办法照顾,又怎么照顾一个孩子?
于是她求到了徐闻那里,她想这孩子终归是徐闻的亲生骨肉,徐闻应该不会亏待。这孩子跟着父亲也算有了好的归宿。自己却不曾肖想什么。
可她做梦都没有想到徐闻非但不接受这个孩子,还因为自己上门求肯而带着人把自己打的半死,连肚子里的孩子也活活打的流产。那是她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了恨意,就算母亲抛弃自己的时候她都没有产生过的恨意。那地上的一团血肉是自己的孩子啊,她还没来的及来这世界上看一眼就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杀掉了,她的眼睛赤红,第一次想到了报仇这个字眼。
季琳小时候听巷子里的老人说过,女人若是穿上一身红衣自杀,死后就会变成厉鬼。于是季琳用自己全部的积蓄买了一块平常人家办喜事儿用的那种红色绸缎。用绸缎做了一条血红色的长裙。
没两日就是中元节了,季琳特意选了这一日,穿上那条血红色的长裙吊死在了出租屋里,到人们发现尸体的时候季琳死死的握着拳头,几个大汉怎么使劲都掰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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