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九百四十章 秩序二十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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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石神殿。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道其实是一种超越了法律概念的一种秩序!

是的,超越了法律概念的一种秩序!

法律很多时候只是一种固定的标准,不同的国家法律的标准自然也是不同的……

很多时候,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冲突,说到底其实就是法律和人道之间的冲突!

很多时候,在法律角度上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犯罪行为,从人道的角度上来说,却是罪大恶极……

而在这种状况出现的时候,也往往是民愤最剧烈的时候……

像是传销之流的犯罪行为,为什么会引起民愤,根本的原因也就在此,传销本身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并不算是什么很严重的罪行,且不说很难判刑,就算是判刑的,也很难真正被判处重刑,绝大多数的传销人员,就算是被抓捕了,也是教育教育就放掉了,毕竟很多时候,传销人员之中,受害者还是占据大多数的……

然而,从人道的角度上来说,传销是一种精神层面的洗脑行为,可以很大程度上改变一个人的思维和行为模式,而然这种精神层面上的洗脑,足以让很多家庭因此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从危害的角度上来说,可以说和毒品差不多了,严格说起来,传销就相当于是一种精神层面上的毒品……

如果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传销无疑就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罪行了……

事实上,邪教也是如此……

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是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任何剥夺这种自由的行为,其实都是不人道的,甚至可以说是******的……

邪教就是一种典型的从精神层面上操控信仰来谋取利益的组织,这种组织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对于任何一个政府,对于任何一个当权者来说,都是真正意义上的毒瘤!

毒瘤就必须要用雷霆的手段去铲除掉!

只要人道秩序发展到了极致,那么最终法律就必定会和人道相互契合,所有不人道的事情都是违法的,而所有人道的行为则都合乎法律……

到了那个时候,杀人就不一定是一种犯罪行为了,救人也不一定是善良行为,也可能是一种犯罪!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医生就职之前的誓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也是不合理的,从人道的秩序上来说,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责,但是同样是救人,救一个好人和救一个恶人,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救一个好人,当然是胜造七级浮屠的好事,但是救一个恶人,救人当然依然是好事,但是如果所救的恶人,在被救之后继续为恶,那么救人者在阵营上也一样会发生偏转,逐渐向着邪恶的方向偏转,救活一个继续为恶的恶人,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可能远远超过连续不断的救治好人……

从现代人的认知之中来看,治病救人一定是一件好事,一定是一件善事……

但是如果从人道的角度上来说,救治恶人其实就是在做一件恶事……

所谓的惩恶扬善,惩恶扬善,对于恶人的惩罚以及对于善人的奖励,其实都是人道的一部分……

而反之,如果总是让恶人大难不死,如果总是让善人英年早逝,那么人道的秩序也就自然而然会受到影响,让人产生一种老天爷不长眼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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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之中的善恶,和法律之中规定的善恶,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法律只关心一个人的行为本身,杀人就是犯罪,不管是因为什么样原因去杀人,都是一种犯罪,偷窃就是犯罪,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去偷窃,都是犯罪,所谓的侠盗本质上来说,也不过就是一个手段高明一些的罪犯而已……

而人道就不同……

人道是有所谓因果的概念的……

一件事情,究竟是对还是错,其实是要寻根溯源的去追寻因果关系的……

如果符合因果关系,那么一件事情就会被认为是合理的,哪怕是极其残暴的杀戮行为,也是如此……

就像是一个复仇者复仇一样……

一个复仇者复仇的时候,只要仇恨足够深刻,那么无论这个复仇者使用什么样残酷的手段进行复仇,也不会让人觉得不能接受……

就像是所谓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样的仇恨,往往是可以不择手段的去进行复仇的……

哪怕是再残酷的手段,哪怕是用再恶劣的计谋,都是可以被理解的……

甚至如果真正仇恨足够深的话,人们甚至会认为这种复仇是正义的行为……

而在法律之中,绝大多数的国家的法律,是不支持任何违法的复仇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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