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零一十三章(1 / 2)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秩序的存在,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阻止犯罪行为的产生……
事实上,犯罪行为本身,也并不一定就是邪恶的,所谓的犯罪本身,本质上来说,无非就是破坏了规则,破坏了秩序,仅此而已!
秩序并非就代表正义,破坏秩序也并不代表邪恶!
当然,不可否认的时候,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秩序代表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就自然会被绝大多数的人所接受所认同!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对于普通人来说,身处在一个秩序世界之中,无疑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因为那意味着他们不会过分的担心自己遭遇到一些自己不想遭遇的状况……
秩序的存在,本身并不是为了阻止犯罪行为,事实上,任何的秩序都做不到这一点!
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可以根觉犯罪的行为……
但是,一个司法制度健全的国家,总是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犯罪的发生!
这种减少,说到底其实并不是为了阻止犯罪本身,而是通过种种制度,来减低犯罪的成功率,同时增加犯罪者犯罪的成本,提升犯罪者在犯罪之后所必须要付出的代价!
通过这样的方式,就可以很大程度上抑制犯罪行为的产生!
至少对于绝大多数头脑正常的普通人来说,在明确得知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之后,通常是不会产生犯罪的念头的!
道理很简单,因为他们很清楚犯罪之后就一定会受到制裁,就算不受到制裁,单纯只是被通缉,就会给自己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在这样的心理作用之下,人们就会更加倾向于选择遵守规则,而并不是违反规则!
即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现实世界之中,如果处心积虑的想要进行一次犯罪行为本身,并不算是多么困难的事情,但是犯罪之后的代价,却并不是绝大多数普通人能够承受得起的!
而法律存在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这也就是秩序力量最终极的一种体现!
法律并不是要扼杀所有犯罪的可能性,也不能阻止所有预谋想要进行的犯罪行为,但是却可以从根本上减少这种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所谓的乱世用重典就是这样的道理!
越是混乱的时代之中,刑法就必须越是严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放弃自己内心之中的恶念!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在古代的时候,就有所谓的连坐之法!
所谓的连坐,其实很容易理解,就是一人犯罪,一群人一起承担责任!
比如说在军队之中,一个小组的士兵,只要有一个人当了逃兵,那么全组士兵都要斩首,在这样的前提之下,任何一个士兵只要产生了想要当逃兵的想法,那么实际上就等于在潜移默化之中背叛了整个团队,会自然而然成为整组人的罪人,只要稍微泄露了行踪,就一定会被告发斩杀!
因为他在做出这种行为的同时,实际上就已经背弃了同一个小组的战友,这样的背叛,是任何人都不能原谅的!
事实上,连坐之法的精髓之处,就在于将原本士兵对于整个军队的背叛,转嫁到了士兵对于同一个小组战友的背叛,这样的话,整个军队之中,人人都自然而然的成为了监察者,自然就很少有士兵能够去当逃兵,也很少有士兵敢于去当逃兵……
同样的道理,在国家的层面上也是如此……
在绝大多数的古代王朝之中,造反行为都是必定会被抄家灭族的大罪,其实这种抄家灭族的罪行,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连坐,而事实上,这种做法的效果也是很好的,很多历史上的造反行为,往往都是因为内部人的出卖最终暴露出来,根本原因就是因为造反者一家本身也并不是铁板一块,总是会有人不愿意去承担要被杀头的风险,只要有这样的人存在,就自然而然会有消息泄露出去!
这也就是连坐之法的高明之处了!
事实上,这也是一种典型的用法律来实现对于秩序的保护的例子!
即使在现代社会之中,法律之中已经没有了所谓的连坐的概念,但是实际上,这种影响却还是潜移默化的存在的……
比如说,有人犯罪了,他的父母亲友就都不可避免的为之蒙羞,尽管这种道德上的蒙羞,并不属于法律制裁的范畴,但是实际上对于绝大多数的良善民众来说,却依然是非常沉重的一种社会压力!
司法制度的本质,并不是根绝犯罪行为本身,而是最大限度的减少犯罪资深的土壤……
一个社会越是和谐,那么犯罪行为也就自然会变得越少……
就像是那些冲动杀人,其实本质上来说,并不是司法制度可以解决的问题,很多时候和人自身的精神状态有很大的关系,当一个人不假思索的做出犯罪行为的时候,任何的司法秩序都不可能阻止他的行为,因为这已经超出了秩序的范畴之外,法律能够做的,也就是在这个人犯罪之后,给予他公正的审判了!
在现代社会之中,那些执法机关的存在,本身就有两种职能,第一种是在犯罪行为发生的时候,对犯罪行为进行阻止,而第二种则是在犯罪行为结束之后,对于犯罪者进行抓捕!
而绝大多数进行恶性犯罪行为的犯罪者,通常是逃不过这两者的,要么就是在犯罪过程之中被击毙或者抓捕,要么就是在逃亡过程之中被击毙或者抓捕!
也就是因为如此,所有社会的秩序总是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稳定!
而社会的秩序越是稳定,财富和地位所拥有的能量也就越大!
事实上,这也是武者身份地位低下的根源所在!
然而,任何的社会秩序,本质上来说,都是有一个临界点存在的!
从小秩序,到大秩序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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