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章(1 / 2)
……
乔以莎下巴都快笑掉了。
迎着咖啡馆服务员投来的奇怪视线,她理理头发,整理表情,结账离开。
她心情大好,哼着小曲回到公寓楼,一开门,愣了愣。
“你干嘛呢?”
继柳河之后,她今天被第二个人类震惊了。昨晚那位重伤濒死的柴龙竟然自己下床了。而且他不仅下床,还一手捂着肋骨,一手帮她整理房间。
昨晚一片狼藉的屋子已经被收拾得有模有样,乔以莎从这整洁度和柴龙的移动速度判断,他至少已经整理了三个小时了。
柴龙看向她,他脸色发虚,嘴唇干裂,肋骨断了,不能大声说话。
“我理一下,昨天弄得太乱了,抱歉……”
按理说,洪佑森给他留的伤已经够他躺个两三个月了,更别说加上闻薄天给他用的药。
“勇士啊,”乔以莎感叹,“怪不得柳河看你照片就说你是个猛人。”她进屋,关好门。“你歇着去吧,不用你收拾。”
柴龙低声道:“我给你们带来这么大麻烦,你们还救了我,我没什么钱,只能做点力所能及的。”
乔以莎站在玄关处,看他这狼狈样子,沉默了一会,说:“我外婆以前常说一句话……‘一切都是有安排的’。”
柴龙不语,乔以莎说:“她还告诉说,如果神明安排人类与异人接触,那一定有他自己的用意。你算算你已经接触几个异人了?血族、巫族,还有两头狼。”她把钥匙丢门口台子上,笑了笑,“见面就是缘,不用太计较。”
她走过去,让柴龙回床上休息。
“你老实一点,我花在你身上的药剂多珍贵你知不知道?你要是为了捡本破书把伤口崩开我心态要炸了。”
柴龙沙哑道:“药很贵吗,多少钱,我将来会还的……”
乔以莎说:“贵倒是不贵,麻烦而已,比如说药剂配方里有一样药材是‘被朔月的雨水淋湿的桂花’,运气不好一年也碰不上一次。你躺着吧,我给你弄点吃的。”
她进入厨房忙活起来。
太阳落山了。
洪佑森坐在椅子里,看着窗外红彤彤的天空,默不作声,他指尖夹着一支笔,有一下没一下地点着桌面。
夏俊凑过来:“干嘛呢?”
洪佑森:“等放学。”
他眼神瞄到白天乌鸦蹦迪的那根树枝,神色异常平静。
终于,下课铃响了。
洪佑森拎包起身,夏俊问:“你不上晚自习了?等下张老头回来怎么办?”
洪佑森:“就跟他说我身体不舒服。”
夏俊无奈道:“哥,你大冬天就穿这么件单衬衫,这身板你请假说不舒服?你以为我们念的是盲校吗?”
洪佑森:“那你随便编个理由吧。”
说完直接走了。
夏俊在后面喊:“我编吗?那我说你去谈恋爱了啊!”
洪佑森从学校后面一个监控死角翻了出去,直奔乔以莎的公寓。
德工离她住的地方不远,洪佑森行进神速,他绷着一股劲来到她家门口,一掌拍在门上。
很快,屋里传出一声:“来了!”
脚步声越来越近,门打开,洪佑森刚张嘴,马上接了一个大喷嚏。
他反射性皱起脸。
一股刺鼻的花椒味扑面而来,房间里乌烟瘴气,乔以莎一手拿着锅铲一手用手帕捂住口鼻,匆忙忙来开门,又匆忙忙回厨房。
“门就开着吧!放放烟——!”
洪佑森走进房间,眼睛辣得不行,柴龙撑着身子面朝厨房,说:“要不还是我来吧……”
乔以莎:“不用。”她扫了一眼洪佑森,指挥道:“把鱼片给我倒进去。”
洪佑森:“……”
乔以莎等了两秒没动静,面目狰狞地再次看过来。“快点啊!葱姜都糊了!”
洪佑森把旁边一盘子的“鱼片”,或者说是“鱼杂碎”倒到锅里。刺啦啦一阵油星四溅,乔以莎随便抓了把粉末,啪啪啪往锅里撒。
洪佑森站在一旁看着她。
她奇怪地扭过头问:“你干嘛总盯着我?”
洪佑森沉声说:“你今天白天——”
“哎呦!”她又被油花溅了一下,烫得乱叫,赶忙往锅里倒了一盆红赤赤的东西,锅铲随便搅和搅和,扣上盖子,转头又问:“你刚说什么?”
洪佑森跟她对视了三秒,似乎是放弃了。
“……没事。”
他回到客厅,书包扔在地上。
没一会,乔以莎端着她的大作出来了,一锅乱七八糟分不出个数的东西泡在血淋淋的液体里,散发着一股怪妙的香味。她把锅放桌上,给柴龙舀了一勺,淋在米饭上,递过去。
“冰糖枸杞花椒鱼炖血蛙,大补,不用谢。”
柴龙接过,吃了一口,诚恳道:“味道很好。”
乔以莎转头,问洪佑森:“你要吗?”
洪佑森:“要。”
乔以莎又做了两盘盖浇饭,三人一起闷头吃起来。
“考试怎么样?”她闲聊似地问道。
洪佑森阴沉地看过来一眼,乔以莎嗤笑:“干嘛啊,开个玩笑而已。”
他没说话,低头接着吃,乔以莎撇撇嘴道:“你这人真是闷到家了。”
他的勺子似乎顿了顿,仍然什么都没说。
乔以莎给三个人分的饭量是洪佑森>柴龙>自己,最后光盘的顺序也是这样的。乔以莎剩了点饭吃不动了,但又不舍得扔。血蛙价值连城,扔了太浪费了。她严肃思考到底该怎么处理,最后看向洪佑森:“不嫌弃的话,你要不要把这条蛙腿——诶!”
她说一半忽然被洪佑森捂住嘴,他低声说:“有人来了。”
狼人野性强,对周遭环境变化最为敏感。乔以莎就着他的手蹭了一把嘴上的油,站起身。
洪佑森:“……”
她轻手轻脚往门口走,房门还开着,屋里的花椒味已经散尽,门口吹来阴凉的风。她贴着门站着,视线稍稍偏出去一点。电梯间出来一个人,朝他们这走来。此人个子中等,身材偏瘦,步伐不快不慢。走廊没有灯,乔以莎起初以为那是个男人,后来走近了才发现是个女人。
在乔以莎判断出她是头狼之前,先被她的外表震慑了。
这女人一股暗黑蒸汽朋克风,梳了个寸头,画着浓浓的烟熏妆,眉毛也剃了,纹身从黑色皮夹克里延伸到脖子上,鼻子嘴唇耳朵,打得到处都是环。
女人嚼着口香糖,径直走到乔以莎面前,直接问:“人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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